非经营性城市道路采用BOT融资模式探讨1(2)

2020-03-27 13:02

规定进行施工和监理等招标,一方面不利于控制建设进度,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的控制,投资成本也会更高;二要编制合理的投标限价,限价太低,吸引力不够,招标容易失败,限价高了又会加重政府负担;三要定好合同,合同是项目实施的核心,必须在合同中设定公平公正的责任和义务,才能保证项目正常实施,合同中必须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建设和维护标准。要做好以上工作,政府需要引进社会咨询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虽然非经营性城市道路采用BOT模式融资建设尚无成熟的案例可供参考,但是BOT模式在我国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已被广泛采用,具有比较成熟的操作经验,这些经验可以作为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应用BOT模式进行建设的借鉴。只要对实施过程进行充分周密组织和严格把关,相信它可以在南沙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选择城市道路探索BOT模式进行建设,主要是基于城市道路的投资量大、维护成本高的特点,它比其它城市基础设施更适合采用BOT模式进行建设。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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