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中解决能耗偏高的问题,努力实现增中降与降中增的有机统一。
2、大力发展产出高、能耗低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据测算,如果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一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相应降低1个百分点,万元GDP能耗就可降低约1个百分点。而按照目前的工业结构,如果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而电力、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比重相应下降1个百分点,那么万元GDP能耗也可降低1.3个百分点(我市的高新技术产业主要集中在新医药、新材料和新能源)。我市第二产业的耗能强度最大,而且我市的重化工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使得我市经济增长过于依赖二产发展,尤其是高耗能的重化工业。因此,通过结构调整达到经济增长与节能降耗的双赢,关键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充分发挥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3.重点抓好高耗能行业的节能降耗工作。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既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支撑工业,乃至全市经济增长重要支柱,也是高耗能的重点行业,必须重点抓好。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1.164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1.1%,下降幅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8个百分点,我市工业节能承受着巨大压力。因此,要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坚决淘汰一批落后的工艺和生产能力,关闭浪费资源、技术
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突出抓好钢铁、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
4、实行目标责任制,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加快组织制定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能耗准入标准,提高高耗能行业的准入门槛。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奖惩制度,将能耗指标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5、加强能源统计监测监察工作。加强能源统计,充实必要的人员,完善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方法,建立能够反映监测各地区能耗水平的统一、科学、规范的节能统计体系,为节能降耗提供标尺与依据。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察工作,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