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股份公司《关于开展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通知》(中国铁建发展函〔2014〕353号)要求,依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实施办法》(公司董秘〔2012〕105号),在认真总结前两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基础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内控评价的目标和原则
合理满足外部监管要求,以提升基础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为手段、以内控缺陷整改为措施,紧密围绕集团公司管理、改革、发展基本工作思路,强化基础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力求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更加符合集团公司实际,客观反映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成果及实际管理水平,为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业绩考核工作提供依据,实现内部控制缺陷和问题的不断整改和完善,提高集团公司综合管理水平。
二、内控评价的范围和重点 (一)内控评价范围
2014年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为集团公司本级和所属各单位、集团公司直管项目部。直管项目部由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进行评价、收集证据资料,项目部配合;各子分公司同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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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开展本单位的自我评价工作,评价范围要涵盖本单位所属项目部。
(二)内控评价重点
本次内控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从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两个方面进行评价。内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经营承揽、研究与开发、施工管理、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主要业务和事项。
三、2014年度内控评价工作特别说明 (一)评价内容及权重调整
2014年内控评价工作继续围绕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这一要求,在评价内容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增加了投资管理、下属单位管理、自建工程、局指施工管理等模块,占比达39%;加大了风险评估考核权重,占比达10%;进一步加大了缺陷整改的考核力度,将2013年度内控缺陷整改情况作为减分项,计入百分制总分,最多可直接扣10分。是否整改完成以证据材料为准,没有提供证据材料或提供的证据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未整改。
(二)重大事项描述
2014年内控评价继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2014年度内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重大工期延误、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被政府、业主、股份公司通报批评或处罚等重大问题,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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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如实填写统计表中重大事项描述段,根据性质不同,由股份公司复核组酌情扣减1—10分。如不如实填报,被审核发现,将扣减双倍分数予以处罚。重大事项描述先由各部门填写,尔后由董秘处汇总。
(三)证据材料提供
证据材料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制度类证据,二是运行类证据,证据提供格式为扫描件(电子版)。内控评价底稿中标明上传资料的项目,必须上传支撑材料电子版,证据材料缺乏或不充分直接计零分。因不能提供相关证据,造成评价结果与实际出入较大的,各部门、各单位应负相应责任。内控评价底稿中要求采用抽样方式评价的项目,必须编制测试底稿,并按要求样本数提供证据。所有评价内容均需提供证据,统一编号归档。评价证据电子版保存的具体格式为在公司名字目录下设立以内控项目名命名的子目录,以测试证据编号为文件名,如果同一证据编号下的证据材料为多个文档,可以以测试证据编号为目录名,分类保存评价内容的证据材料。
(四)补充证据材料打折计分
股份公司要求,评价底稿和证据资料要保证质量、一次到位,对于股份公司第一次复核后各单位补充的证据资料将采取打折方式计分。
(五)评价底稿选择
本次内控评价统一采用股份公司制定的工作底稿,根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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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性质选择使用。集团公司本级、工程公司、城轨公司、新疆维管公司选用工程承包底稿,工厂企业、京燕饭店选用通用底稿,设计院选用勘察设计底稿。
四、工作组织及内容
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处具体组织实施。集团公司本级内控评价和各子分公司内控评价同步进行。
(一)集团公司本级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集团公司本级自我评价先由各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初评,填写工作底稿,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并简要形成本部门内控评价报告。评价报告主要包括本部门2014年度内控工作开展情况回顾(包括缺陷整改情况)、存在缺陷原因分析、进一步加强内控工作的措施等三方面内容。
董事会秘书处收集各部门的评价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组织内控评价工作组进行交叉复核,进行缺陷原因分析,并将复核后的底稿报送内控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评价工作组审核确认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上报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根据股份公司复核反馈结果编制内控评价报告,并履行相关程序批准后上报股份公司。
(二)各子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集团所属各单位要根据集团公司要求,抽调熟悉企业情况的业务骨干组成评价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本单位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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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内控评价工作组要建立评价质量交叉复核制度,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应当对评价工作底稿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所认定评价结果签字确认后,提交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内部控制评价部门根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撰写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报送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复核工作组对各单位自我评价结果从评价的规范性、资料的完整性、证据的合理性、结论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复核、分析、审定。报经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确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最终结果。
经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的各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是各子分公司负责人风险内控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内控评价的实施步骤及程序
整个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期间为2014年10月10日——2014年12月31日,分为工作启动、评价实施、分析复核、报告编制四个阶段。
(一)工作启动(2014年10月10日-2014年10月31日) 根据股份公司通知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内控评价办法,制定内控评价工作方案,并组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培训,正式启动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2014年11月正式启动本单位内控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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