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裂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及变化情况。对于裂缝宽度监测可在裂缝两边分别贴埋钢钉,通过钢钉的距离来观测裂缝是否有进一步的开展。同时在裂缝的两端做出标记用以确定裂缝的长度是否有进一步的开展趋势。施工过程中除了对已有的裂缝进行观测外,还要重点检查有可能出现裂缝的部位,及时发现新的裂缝,并做好记录和观测标识跟踪观测基坑周边地表。通过对地表既有裂缝或因工程施工产生的裂缝开展宽度的监测,评估工程施工对周边安全及正常使用的影响程度,指导承包商采取正确的施工方法和相关保护措施,并为可能的法律纠纷提供证据。
裂缝监测方法如下:基坑施工前,对影响范围内的地表进行裂缝调查,用数码相机对既有裂缝进行拍照,并记录裂缝位置。基坑施工过程中,定期施工巡查影响范围内的地表,发现新裂缝及时拍照并记录裂缝位置。使用游标卡尺在裂缝两侧锚固水泥钉,用卡尺直接量测钢钉间距,确定裂缝开展宽度。在不可锚固钢钉的地方,采用电子裂缝测宽仪进行监测:用电缆连接显示屏和测量探头,打开电源开关,将测量探头的两支脚放置在裂缝上,在显示屏上可看到被放大的裂缝图像,稍微转动摄像头使裂缝图像与刻度尺垂直,根据裂缝图像所占刻度线长度,读取裂缝宽度值。
5)基坑地下水位监测
在基坑外围四个边上各布置1-5个监测点并分别埋设水压管,水位管选用直径70mm左右硬质塑料管,管底加盖密封,防止泥砂进入管中。中部管壁周围钻出6~8列直径为6mm左右的滤水孔,纵向孔距50~100mm。相邻两列的孔交错排列,呈梅花状布置。管壁外部包扎土工织物过滤层,上部管口段不打孔,以保证封孔质量。水位管的管口要高出地表并做好防护墩台,加盖保护,以防雨水、地表水和杂物进入管内。水位管处应有醒目标志,避免施工损坏。水位管埋设后每隔1天测试一次水位面,观测水位面是否稳定。当连续几天测试数据稳定后,可进行初始水位高程的测量,并及时记录测得数值。
水位管的埋设与安装方法:
①成孔:水位观测孔采用清水钻进,钻头的直径为Φ130,沿铅直方向钻进。
在钻进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地层岩性及变层深度、钻进时间及初见水位 等相关数据;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停钻,及时将钻孔清洗干净,检查钻孔的通畅
情况,并做好清洗记录。
②井管加工:井管的原材料为内径Φ70、管壁厚度为2.5的PVC管。为保证PVC管的透水性,在PVC管下端0~4m范围内加工蜂窝状Φ8的通孔,并包土工布滤网,井管的长度比初见水位长6.5m,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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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纺布PVC管电源报警器地下水 水位观测井管结构图 电测水位仪工作原理图
③井管放置:成孔后,经校验孔深无误后吊放经加工且检验合格的内径Φ70的PVC井管,确保有滤孔端向下;水位观测孔应高出地面0.5m,在孔口设置固定测点标志,并用保护套保护;
④回填砾料:在地下水位观测孔井管吊入孔后,应立即在井管的外围填粒径不大于5mm的米石;
⑤洗井:在下管、回填砾料结束后,应及时采用清水进行洗井。洗井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CJJ13)的有关规定。并做好洗井记录。
地下水位具体监测方法:地下水位观测设备采用电测水位仪,观测精度为0.5cm,其工作原理图如下图所示为:水为导体,当测头接触到地下水时,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此时读取与测头连接的标尺刻度,此读数为水位与固定测定的垂直距离,再通过固定测点的标高及与地面的相对位置换算成从地面算起的水位埋深及水位标高。
1.2监测周期和频率
监测周期从建立监测网起到土建工程做到±0.000以后,如果各种监测值无大的变化时,可结束监测,并开始编写监测报告,历时需要6-7个月的时间,具体监测周期要求为:各种监测初始值监测2次,以此为依据值;其余按《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第7.0.3确定: 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综合考虑基坑类别、基坑及地下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以及周边环境、自然条件的变化和当地经验而确定。当监测值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对于应测项目,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开挖后仪器监测频率可按表1确定。
表1 现场仪器监测的监测频率
基坑 类别
施工进程 ≤5m 27
基坑设计深度 5~10m 10~15m >15m 开挖深度 (m) 一级 底板浇筑后时间 (d) ≤5 5~10 >10 ≤7 7~14 14~28 >28 1次/1d 1次/1d 1次/3d 1次/5d 1次/7d 1次/2d 1次/1d 1次/1d 1次/2d 1次/3d 1次/5d 1次/2d 1次/1d 2次/1d 2次/1d 1次/1d 1次/2d 1次/3d 1次/2d 1次/1d 2次/1d 2次/1d 1次/1d 1次/1d 1次/3d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 1 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 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 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
4 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未按设计工况施工;
5 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 6 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7 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 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9 邻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10 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砂等现象; 11 基坑工程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
12 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实时跟踪监测。
1.3、监测内容 1)、深层土体水平位移观测:本工程沿基坑边按设计要求埋设测斜管。并按要求有专业的的单位进行测量,是确定围护体系是否安全的一个重要数据。
2)、围护梁顶水平位移观测:在坑边的坡顶按设计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利用水准仪加经纬仪观测。
3)、周边环境监测:主要是对基坑周边管线与道路,以确保安全。 深层土体位移警戒值为50mm,连续三天位移为4mm/天. 4)、监测频率:根据挖土的进展速度及基坑的变形情况:基坑挖到设计标高前每二天监测一次;挖到设计标高后增加到每天一次;当监测值超过报警值时,增加监测次数至每天二到三次;垫层和砖胎模形成后连续三天稳定可减少到每二天到四天一次。
5)施工单位应加强自身监测,包括支护桩质量检测、塔吊的位移监测、基坑周边的裂缝观测。由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进行负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4、监测要求 1)、监测单位应根据上述监测内容和现场地质条件、制定出详细的监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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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在基坑开挖施工前布置好所有测点,并将测得的原始数据及周围环境的现状调查记录在案,包括已有建筑进行拍照存档。必要时请有关单位参加。
2)、在基坑开挖和地下室施工期间,一般情况下每天观测一次,如遇位移的沉降速率较大时,则应增加观测次数。
3)、观测数据及时记入相应的表格,并当天提供给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当出现危险情况时,立即通知设计院及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必要的加措施。
4)、每天观测到的数据应绘制成相关的曲线,一般二到三天提供一次。 1.5、基坑监测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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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监测小组:
项目经理 李斯贤 项目副经理 朱金宏 总工 陈明耀 技术负责 徐永华 质检员 顾东磊 施工员史有兵 安全员沈峰 安全员张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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