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
55.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 )
56.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 )
57.有限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
58.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承继被并购境内公司的债权债务;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承担其原有的债权债务。 ( ) 59.中国A公司与外国B公司合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约定:企业总投资额为33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双方这一约定符合中国法律规定。 ( ) 60.国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共同投资设立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出资55%,乙出资45%;如果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则甲至少应出资275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225万美元。甲、乙双方的出资额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 ) 61.中外合作者选择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应当按照合作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 )
62.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1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劵属于公开发行证劵。 ( ) 63.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80%的,为发行失败。 ( )
64.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劵服务机构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此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 ) 65.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 )
66.内部信息知情人员自己未买卖证劵,也未建他人买卖证劵,但将内幕信息泄露给其他人,他人依此买卖证劵的,也属内幕交易行为。 ( )
67.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甲将公司收购计划告知其同学乙,乙据此买卖该公司股票并获利5万元,该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 )
68.甲、乙、丙、丁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买卖或者连续买卖证劵,影响证劵交易价格,从中谋取利益的行为是欺诈客户行为。 ( )
69.证劵公司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属于欺诈客户行为。 ( )
70.财政性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专营,不计利息。 ( )
71.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金融机构。 ( ) 72.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决定贷款的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 ( ) 7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合同无效。 ( )
74.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 ) 75.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 )
76.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 ) 77.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也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 )
78.收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被保险人死亡在先。 ( )
79.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 )
80.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 )
81.对于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无效。 ( )
82.责任保险人中被保险人因第三者造成损失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承担。 ( )
83.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变更受益人应当经保险人书面同意。 ( )
84.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 )
8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
86.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 87.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 )
88.如果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届满2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 )
89.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 )
90.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 ) 9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要约或者承诺到达时间。 ( )
92.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 )
93.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约定由乙向丙履行债务,乙未履行,则乙应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 )
94.合同约定由债务人甲向第三人履行交货义务,甲在所交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 )
95.在保证合同中,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
96.合同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 )
97.张某向李某借款3万元,赔偿期限为15个月,但未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且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该借款利息应在借款到期后一并支付。 ( )
98.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无效。 ( ) 99.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道该租赁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
100.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 101.甲。、乙合作开发完成了一项技术成果。若甲希望申请专利,而乙不同意,则甲有权单独申请,但将来实施该专利获得的收益应当在甲、乙之间合理分配。 ( ) 10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
参考答案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市场对策权”的主体仅针对企业,不包括消费者。()
104.在经济法主体中,调控主体与受控受体,以及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在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 105.经济法主体的职权和经济法主体的权利,都是必须依法行使且不可放弃的。() 106.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地在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107.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即使证明是其在没有发病期间实施的,也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108.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中,当事人恶意促使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没有成就,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就。() 109.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中,一般而言,书面形式优于口头形式,特殊书面形式优于一般书面形式。() 110. 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为,法定的事实也能够成为所附
条件。() 111.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112.委托代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13.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仅由代理人承担责任。()
114.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和行政纠纷,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应适应专门仲裁的相关规定。() 115.企业与税收机关就税收担保财产发生的纠纷,因为是属于财产权益的纠纷,因此是可以适用仲裁的。() 116.对于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而言,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117.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118.甲公司与乙公司解除合同关系,则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随之失效。()
119.仲裁裁决作出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20.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121.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经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122.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末还本利息。乙银行于还本利息期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123.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 124.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不得有任何的简写。() 125.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12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当向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2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28股东人数少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129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都应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
130.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选举股东代表甲和乙、职工代表丙为公司监事会成员。该公司的这一做法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13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股定会审议通过。() 132.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20%,丙的出资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对此,如果甲和乙都不同意转让且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13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都不设立股东会。()
134.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13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开会时,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代理人出席董事会。() 136..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B公司和C公司均是A公司的关联企业。A公司共有9名董事,其中董事甲、乙同时是B公司的董事;丙同时是C公司的董事。当A公司讨论为B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时,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甲、乙未参与表决,剩余丙在内的3名董事反对,该事项不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