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改进和规范农村党组织设置,充分发挥农村各级党组织在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推进肃州国家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党组织设置方式,逐步建立以行政村党总支为主体,产业党支部为骨干,分类党小组为基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构架,明晰各自职责,创新活动内容,改进领导方式,积极发挥作用,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助推肃州国家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改进和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应坚持以下原则:
1、围绕中心,促进发展。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肃州国家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找准党组织设置与党的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使村党组织更加直接有效地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通过创新村党组织设置,改变党员编排方法,为农村党员提高素质、全面发展、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促使他们更加便捷有效地联系服务群众。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行政村产业特色、经济规模、党员人数和从业情况等,灵活设置党组织,不搞“一刀切”。
4、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在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稳定性的同时,积极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与加强农村社区、“两新”组织党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效性。
三、设置模式
1、保留原村党支部设置。对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产业特色不明显的村,保留原建制村党支部,按照原来的设置模式运行。
2、升格建制村党组织。对党员人数达到50名以上的村及党员人数接近50名、产业特色明显、经济比较发达、党员发展预期良好的建制村,将党支部全部升格建立党总支。
3、设置功能性党支部。所有将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的村,按照把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的工作思路,推行“支部归类”设置的农村党建工作运行模式,按照党员所从事的行业、岗位、特长或年龄等设置不同类型的功能型党支部,并根据工作需要分类划
分党小组。原则上每个村党总支根据各自实际,设置3个以上的功能性党支部。
(1)中心党支部。以村干部、组干部党员为主体,设立中心党支部。
(2)产业党支部。根据本村重点产业发展和党员从事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商贸等行业情况,单独建立党支部。在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中单独或联合建立党支部。外出党员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在外出务工党员集中地建立驻外流动党员党支部。在外来务工党员较多的乡镇、村建立外来流动党员党支部。在所有建立的楼院式中心村,全部建立楼院社区型党支部,按照村转社区要求开展党的活动。在从业人员相对稳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示范基地、国家农业综合示范区核心园区建立党支部。
(3)老龄党支部。对从事产业特色不鲜明、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党员,根据其工作岗位、年龄特长等情况,设立老龄党支部。
(4)用水者协会党支部。按照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要求,各行政村凡经区民政局注册、由区水务局主管的用水者协会,全部建立用水者协会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继续留在所在行政村,党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5)建立产业型党小组。暂没有升格为党总支的村党支部,可根据党员从业状况成立以产业型党小组为主的多种类型党小
组,对党员实施分类管理。
四、设置程序
1、科学确定方案。各乡镇党委要对所辖村产业结构和党员队伍状况,进行认真调研,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结合本乡镇和所辖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村制定切合实际的党组织设置具体意见。
2、严格程序报批。新建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录属关系,认真履行呈报、审核、批复程序,逐级进行审批。设立党总支的,由乡党委审批,报区委组织部审核;设立党支部的,由村党总支审批,报乡镇党委审核;设立党小组的,由隶属的党支部审批,报乡党委备案。其中各乡镇用水者协会党支部由用水协会提出申请,所在村党总支(党支部)审批,乡镇党委审核。所有成立及调整设置的基层党组织,均由乡镇党委统一以正式文件明确党组织名称和隶属关系。
3、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根据组建方案,分别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统一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思想,并组成工作组,深入到相关村召开“两委”班子会和党员大会,对拟设置的党组织向党员群众公布。尤其是设立功能型党支部时,要引导党员根据自己实际,选择其中一个党支部,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将党员归属到各级基层支部,并为每个党员设岗定责。对于流入本行政村的党员,在确认其党员身份后,全部纳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保障党员权利,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推选任命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新设置的村党总支班子,一般在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直接任命的形式产生,在下次村党组织换届时再进行正式选举。村党总支班子组建后,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总支成员名单。其他类型的党组织成员,一般要经推选产生,书记原则上由村组干部党员和协会法定代表人党员兼任。
五、管理方式
1、隶属关系。新设置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原则上以属地管理为主。建制村党总支由乡镇党委管理;本村建立的功能性党支部由所属的村党总支管理;未设立村党总支的村,所建立的用水者协会党支部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本村内建立的产业型党小组由村党支部管理;跨村建立的规模较大、活动范围较广的功能性党组织,可由乡党委直接管理或指定党组织管理。
2、职责定位。建制村党总支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研究决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行政村各项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指导各类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建立村内各级党组织统分结合、上下协调的工作机制。功能性党支部主要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抓服务、抓引导、抓协调,对所属党员进行直接管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动作用,推动产业发展,带领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