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出现空缺,从基层法院的法官中择优选任。相应的,中院对新录用的法官,应推行到基层法院锻炼的制度。先到基层法院工作3年以上,根据自身素质和工作业绩,再选拔到中院,以防止基层法院法官被选任到中院后,基层法院出现法官严重缺员。
(六)参照新疆南部地区地方乡镇的做法,在干部管理使用上实行“4211机制”即:四分之二的人员在岗工作,四分之一的人员学习培训,四分之一的人员轮休。这样既保证了正常工作,又强化了学习更新了知识,也使疲惫的身心得到缓解和调整。
(七)加强职业培训和学习交流,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提高广大法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法官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一是更新学习观念,法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和生活的第一需要。二是提高培训层次,邀请专家、学者、教授来授课,帮助法官
准确理解立法的本意,了解最新法律动态和新思想、新观点, 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三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东西法院交流,学习和掌握处理问题的新经验和新方法,进一步缩小与发达地区法院的差距。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法官职业化的要求,注重实践的磨炼,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对干警进行岗位练兵,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增强业务技能。
(八)在法院内部的管理上,要增收节支,降低司法成本。
一是大量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案件,使诉讼当事人获得迅速的审判,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使有限的审判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也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二是积极适用民事诉讼督促程序,督促程序中的申请支付令方式,是民事诉讼中了结民事债务最便捷、高效的办法。
(九)大力加强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发扬艰苦奋斗、勤奋敬业精神,这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是非常重要的。“人是要有点精神的”,一个人活着,根本的就要有一个为人民服务,作贡献的思想,多为社会、为国家、为人民作点有益的事。这不是简单的说教,政治思想工作说起来是“老生常谈” ,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作没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是干不好工作的。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法官要干,就要有不怕累,不怕难,不怕碰钉子,锲而不舍,一干到底的精神。与此同时还要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当然,最重要的是要有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要有秉性执着,克尽职守,弃邪敬业,辛勤工作,勤俭谦让,与人为善的品格。有了这种精神,不管身处顺境还是逆境,都能保持奋斗的激情。
(十)建立和完善法官职业监督惩戒制度,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健全法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带有鲜明专业特点的法官惩戒制度,把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作为重点,着眼于涉及程序的有关行为,不仅要约束法官业内行为,还要约束法官业外行为,要把有关《法官职业道德准则》规定的有关业内和业外行为纳入责任追究范围。同时,要加强法官职业
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诉讼体制本身的监督制约作用,进一步健全法官自律机制。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照法定程序接受法律监督,积极接受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审判权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在哪里,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继续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贪赃枉法的人和事,进一步纯洁法官队伍。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做到以人为本,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廉洁自律,清廉如水,执法如山,在诉讼活动中充分体现出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各种诉讼权利,使当事人切身体会到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和廉洁的形象 。与此同时,要按照最高法院颁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加强自身修养,培养爱憎分明、刚正不阿、敬业进取、清正廉洁的品格,自觉遵守各项司法礼仪,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和人格尊严,模范遵守法庭规则,约束业外活动,以良好的品行和个人声誉,庄重文明、正直善良、无私无欲的道德操守取得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尊重。
(十一)加强制度建设,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不断推进法院工作长效管理,使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都有据可查,有章可循。要严格奖惩,狠抓落实,规范和约束司法行为和公务活动,保证司法的公正、廉洁、文明、高效,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