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文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简图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办 法 思想政治素质 基本分(6分)+加减分 道德品质 学习态度 行为规范 基本素质测评 身心健康素质 1. 参加非教学计划安排的讲座、竞赛等 2. 发表各类文学、专业作品 3. 阅读推荐书目等 人文科学素质 学习效果 学业素质测评 ∑(课程分数)×课程周时数)/∑(周课时数) 学业拓展 1. 2. 3. 4. 5. 6. 等级证书 考研、自考、函授 公选课 辅修与二学位专业 学术论文和个人创作 学科、技能竞赛 学生干部等考核 工作能力 志愿者、社团活动 能力素质测评 实践能力 社会实践 公益活动(劳动) 其他能力 体育赛事 文艺赛事 发展素质测评 创新创业 1. 2. 3. 4. 科研项目 技能证书 科技发明 自主创业
丽水学院文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指导思想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日常管理,促进本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根据《丽水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文学院学生实际,特制定文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二章 组织结构
一、文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组成的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团支书担任副组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外加最多三位普通学生为组员(需公选),负责全班综合素质测评汇总、统计等工作。
第三章 测评方法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开展坚持定量测评和定性评价相结合、把握全面和突出重点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学业素质测评、能力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四个模块。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定量计算方法为: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基本素质测评分+学业素质测评分+能力素质测评分+发展素质测评分,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定性评价方法为:根据定量计算得分从高至低排序,按比例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三、每学期末与次学期前两周开展上一学期测评工作,操作步骤为:
1、新学期第一周开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根据学院学生科安排,组织本班同学认真学习综合测评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班级开展综合测评工作。
2、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组织班级成员填写《丽水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并在综合班级同学各项成绩的基础上对各项成绩分别进行统计、排名和定级,并认真填写《丽水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汇总表》和《丽水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登记表》。
3、 学生会办公室在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评定结果进
行审核,审核无异议,返回各班级公示。
4、公示结束无异议,学院学生科将各班《丽水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丽水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汇总表》和《丽水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登记表》汇总并报学生处审批备案。
5、学生处审批后,学院学生科将各类表格存档。
四、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毕业班学生只进行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
第四章 测评内容和等级评定
一、基本素质测评
基本素质测评包含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人文科学素质等内容,总分为20分。
(一)思想政治素质(10分)
思想政治素质包含道德品质、学习态度和行为规范等内容,得分由基本分(6分)和加减分组成(加分不能超过4分)。
1.道德品质测评主要依据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
3) 顾全大局,关心集体,乐于奉献,能正确处理个人、集体与社会的关系; 4) 注意提高个人品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明礼诚信,公道正派; 5) 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团结同学,互助互爱。 2.学习态度测评主要依据
1) 遵守《丽水学院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丽水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 2) 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3) 坚持勤奋、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尊师重教,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和能力结构。 3.行为规范测评主要依据
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4.加分标准 记实项目 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十佳优良学风班级、学风建设优加分值(国家/省/校/院) 1/0.8/0.6/0.4分.人 3/2/1/0.5(减半)分 3/2/1/0.5(减半)分 3/2/1/0.5分 2/1/0.6/0.4分 记 实 加 分 良班级、学风建设优秀寝室 优秀共产党员(提名) 十佳(自强)大学生(提名)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三好学生、 学风建设先进个人 优秀团员、单项奖 党校优秀学员 无偿献血 通报表扬 学习成绩排名进步 净化美化获奖班级(一/二/三等) 星级寝室 优秀寝室成员 教室卫生评比优秀的当周值日生 全勤 特殊经历 0.6分/次 0.3分/次 0.3/0.2分/次(校/院) 0.3分/5名 0.6/0.4分/0.3分 人(院级减半) 0.1分/人/星级 0.3分/次 0.05分/人 1分/学期 1-10分 说分;3.特殊经历指:学生在逆境中奋发崛起且事迹突出的,好人好事得到社会高度评价等。4、明 未尽奖项经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核后参照执行。 1.一学期内通报表扬、无偿献血每项限加0.6分;2.优秀寝室成员、学习成绩进步每项限加1.5
5.减分标准
分类 记实项目 旷缺课1节 迟到或早退 学生重大突发事件未及时报告或包庇隐瞒 整改寝室成员 使用管制刀具、违禁电器、私拉电线、违章用火等有人为安记 实 减 分 全隐患 行为举止不文明 晚 归 参与赌博、传销、组织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者 教室卫生评比不合格的当周值日生 无故拖欠学杂费或不办理注册手续等 受资助者公益劳动时间不满者 带游食进教学楼 其他不良行为等 留校察看 处 分 减 分 说明
记 过 严重警告 警 告 通报批评 减分值 0.2分/次 0.1分/次 1分/次 0.5分/次 0.5分/次 0.5~1分/次 0.3分/次 1分/次 0.1分/人 1分/人 0.1分/小时 0.2分/次 0.5~2分/次 5分/次 4分/次 3分/次 2分/次 0.5分/次 1.其他不良行为指:学生在校内外乱张贴被查处、投诉,破坏公物,诽谤诬陷等有违社会公德、有损学校形象但未够处分的行为等。 (二)身心健康素质(5分)
身心素质测评基本分为2分,奖励分和扣分为3分,总分不超过5分 测评方式
加减分项目 基本分 心理健康 分值 2分 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人际关系和谐;情绪稳定,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无同学矛盾者加1分。 通过体育课考试 记实加分 (分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合格) 朋辈心理辅导员 (优秀、良好、合格) 班级、寝室人际关系不和谐、闹矛记实减分 盾者 体育考试不合格者 2/1.5/1/0.5分 1/0.5 /0.3分 0.5分/次 0.2分/次 (三)人文科学素质(5分) 加减分标准: 分类 记实项目 参加非教学计划安排的报告会、讲座 分值 0.2分/次 院级、校级、市级、省级分别参加人文科学素质相关的比赛(活动) 记 实 加 分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作品(不含学术论文) 加0.3分/次、0.5分/次、1.5分/次、2分/次 校(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0.5分/篇、1分/篇、2分/篇 在校园网发表作品 学校内刊、学院网上发表的作品 记 实 减 分
报名登记(领票)后无故不参加者; 0.2分/次 0.3分/篇 0.2分/篇 (四)计算方法
基本素质测评分=思想政治素质分+身心健康素质分+人文科学素质分。 (五)定性评价
基本素质测评分居班级前20%评定为优秀;居于20%~60%评定为良好;其余为合格或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分低于0分(含0分)者或人文科学素质分低于0.5分者评定为不合格。
二、学业素质测评
学业素质测评包含学习效果和学业拓展等内容,总分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