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各职务的权利与义务
会员: 权利
(1)优先参加本会活动; (2)有限获得本会服务;
(3)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4)对本会有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5)向本会提出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 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关心本会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积极向本会信息平台投稿; (4)发展会员;
(5)每年按规定的标准缴纳会员费。 执委、常委 权利
(1)参加常委会,并具有该会议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2)参与决定本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和撤销,以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3)参与制定商会内部管理制度;
(4)免费在商会网站刊登企业及产品的简要信息; (5)享有会员享有的其它权利;
(6)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7)参与执委会工作报告、主席会议提交的重大活动方案、上层政策举措的贯彻等主要事项的讨论决定。 义务
(1)执行执常委会议的决定; (2)履行会员履行的其它义务。 秘书长: 权利:
(1)参加主席(会长)会议、常委会会议; (2)享有会员、执常委享有的其他权利; 义务:
(1)协助会长处理会内日常工作;
(2)负责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商会领导之间的工作关系,就本商会主要事项提交主席(会长)会议研究;
(3)负责组织商会重要的调查研究工作,起草商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纪要、商会简报、商会日志、大事记,负责会议工作安排,并做好会议记录;
(4)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宣传报道和对外联络工作; (5)根据工作计划,及时督办、检查完成情况;
(6)注意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法,制定有效
措施,提交常委会会议或主席(会长)会议; (7)负责完成商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席(副会长): 权利
(1)参加主席(会长)会议; (2)研究决定会内重要事项; (3)对小组工作的开展具有建议权; (4)参选分会机构主要负责人;
(5)有权参与对上级的接待、交流等活动。 义务
(1)执行主席(会长)会议的决定; (2)履行副秘书长履行的其它义务; (3)维护商会与分支机构的团结; (4)协助小组长开展好组内工作。 (5)定期提出商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长: 权利
(1)全面负责本会的工作,对商会工作有最后决策权; (2)召集并主持商会各类会议和活动; (3)表决协商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负责商会财务收支管理;
(5)享有常务副主席(副会长)享有的其它权利;
(6)对各小组的事务具有监督权、管理权。 义务
(1)组织制定并实施商会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商会的各项活动; (3)有义务协调商会内外的关系; (4)有义务帮助会员解决问题和困难;
(5)履行常务副主席(副会长)履行的其它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