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面向全市选调市委办公厅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现将《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面向全市选调市委办公厅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渝委办〔2012〕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组织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申请报考的人员须符合巴南委发〔2011〕57号文件有关规定,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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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电子公文
电子公文专用章 渝委办〔2012〕21号 核收: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关于面向全市选调市委办公厅
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进一步充实市委办公厅机关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市级部门、区县党政机关公开选调6名综合素质较高、文字功底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市委办公厅工作。
具体报名方式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qhrss.gov.cn)《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将于3月上旬左右发布),请随时关注。请报考人在网上报名后,将报名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报考人近期独立撰写或发表的1篇文章(字数3000字左右)以快递等方式寄至市委办公厅人事处。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积极支持优秀人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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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叶 军 吴文丰
电 话:63896908,63895167,18623481016 传 真:63897863
地 址: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市委办公厅人事处
附件: 2012 (邮编:400015)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厅机关工作人
员方案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厅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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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附件1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公开选调厅机关工作人员方案
按照《公务员法》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时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厅机关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拟以公开选调方式补充遴选一批厅机关内设处室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精神,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力度,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一批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进一步充实厅机关工作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总量控编、按需补员原则; (四)考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文秘工作人员6名。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国家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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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共党员,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调研能力,工作勤奋、作风踏实、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2年)。区县干部应具有党委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或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工作经历,市级机关干部应具有部门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处、法规处等机关工作经历。
4. 符合市委办公厅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干部调动限制期内的; 4. 其他不予受理报考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推荐
各单位根据选调通知及报名条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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