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索赔费用=1080+300=1380(元) 六、案例分析:
1、 案例四:工程变更与索赔
某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工期30周,合同价827.28万元(含规费38万元)。其中,管理费为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的25%,利润为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的15%,营业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费率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分别为3%、7%、3%、2%,因通货膨胀导致价格上涨时,业主只对人工费、主要材料费和机械费(三项费用章合同价的比例分别为22%、40%和9%)进行调整,因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工程,业主既补偿成本又补偿利润。
该工程的D工作和H工作安排使用同一台施工机械,机械每天工作一个台班,机械台班单价为1000元/台班,台班折旧费为600元/台班,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考虑物价上涨因素,业主与施工单位协议对人工费、主要材料费和机械费分别上调5%、6%和3%; 事件2:因业主设计变更新增F工作,F工作为D工作的紧后工作,为H工作的紧前工作,持续时间为6周。经双方确认,F工作的人工费为14万元,材料费为86万,机械费为26万,规费为8万元。 事件3:G工作开始前,业主对G工作的部分施工图纸进行修改,由于未能及时提供给施工单位,致使G工作延误6周。经双方协商,对仅因业主延迟提供的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业主按原合同工期和价格确定分摊的每周管理费标准补偿施工单位管理费。
上述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提出索赔并提供的相关资料。 问题:
1、事件1中,调整后的合同价款为多少万元? 2、事件2中,应计算F工作的工程价款为多少万元?
3、事件2发生后,以工作表示的关键线路是哪一条?列式计算应批准延长的工期和可索赔的费用(不含F工程价款)。
4、按合同工期分摊的每周管理费应为多少万元?发生事件2和事件3后,项目最终工期是多少周?业主应批准补偿的管理费为多少万元?(列出具体的计算过程,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参考答案: 解答:
1. 调整后的合同价款=827.28×[(1-22%-40%-9%)+22%×(1+5%)+40%×(1+6%)+9%×(1+3%)]=858.47万元 2. 税率=1/[1-3%-(3%×7%)-3%×(3%+2%)]-1=3.48%
F工作的工程价款=[(14+26)×(1+25%+15%)+86+8]×(1+3.48%)=155.22万元 3.事件2发生后,关键线路为:B→D→F→H
应批准延长的工期为:(7+15+6+5)-30=3周 可索赔的费用:
原计划H工作最早开始时间是第24天,增加F工作后H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是第28天,可索赔的机械窝工时间28-24=4周,窝工机械费:4×7×600=16800元 4. 原合同价款中管理费=827.28×(22%+9%)×25%=64.11万元 每周分摊管理费=64.11÷30=2.14万元
事件2、3发生后,最终工期是36周,因为题目中所给条件“对仅因业主延迟提供的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事件2发生后,合同工期是33周,事件3发生后,应补偿工期36-33=3周,应补偿管理费=2.14×3=6.42万元。
2、 案例六:合同价款结算
某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确定了中标人,业主和中标人签订了合同,合同内容包括6项分项工程,其分项工程工程量、费用和作用时间,见下表。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总价措施项目费用6万元,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用10万元,暂列金额8万元,管理费以分项工程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费率为10%,利润与风险费以分项工程中人工费、材料费与管理费之和为计算基数,费率为7%,规费以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之和为计算基数,费率为6%,税金率为3.5%,合同工期为8个月。 表4 分项工程量、费用和计划作业事件明细表
有关工程价款支付条件如下:
1、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分项工程费用(含相应的规费和税金)的25%作为材料预付款,并在开工后的第4-6月分三次平均扣回;
2、安全文明施工等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分别于开工前和开工后的第一个月分两次平均支付,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在第1-5个月分五次平均支付;
3、业主按当月承包商已完工程款的90%支付(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等总价措施项目和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 4、暂列金额计入合同价,按实际发生额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5、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款的3%,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 工程施工期间,经监理人核实的有关事项如下: 1、第3个月发生现场签证计日工费用3.0万元;
2、因劳务作业队伍调整使分项工程C的开始时间推迟1个月,且作业时间延长1个月;
3、因业主提供的现场作业条件不充分,使分项工程D增加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6.2万元,作业时间不变;
4、因设计变更使分项工程E增加工程量120m2(其价格执行原综合单价),作业工作时间延长1个月; 5、其余作业内容及时间没有变化,每项分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各月匀速施工。 问题:
1、计算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预付款和首次支付的措施费? 2、计算第3、4个月份已完工程价款和应支付工程进度款? 3、计算实际合同价款、合同价增加额及最终施工单位应得工程款? 参考答案: 解答:
(1) 分部分项工程费:43.16 万元
措施项目费:6+10=16万元 其他项目费:8万元 小计43.16+16+8=67.160万元
合同价:67.16*1.06*1.035=73.681万元 (2) 预付款:
43.16*1.06*1.035=11.838万元 (3) 开工前支付的措施费: 6*1.06*1.035*0.5*0.9=2.962万元 问题2 (1)3月份
原合同已完工程价款:(3.6/3+10.08/4+3+10/5)*1.06*1.035=9.567万元 D新增工程价款:6.2*1.1*1.07*1.06*1.035/4=2.001万元 小计:9.567+2.001=11.568万元 应支付:11.568*0.9=10.411万元 (2)4月份
原合同已完工程价款:(8.8/4+10.08/4+8.28/4+10/5)*1.06*1.035=9.644万元 D新增工程款:2.001万元
E新增工程款:(120*230*1.06*1.035/4)/10000=0.757万元 小计:9.644+2.001+0.757=12.402万元 扣预付款:11.838/3=3.946万元 应支付:12.402*0.9-3.946=7.216万元 问题3
(1) 合同调整金额:
D:6.2*1.1*1.07*1.06*1.035=8.006万元 E:(120*230*1.06*1.035)/10000=3.028万元 计日工:3*1.06*1.035=3.291万元
小计:8.006+3.028+3.291-8*1.06*1.035=5.548万元 (2) 竣工结算时承包商应得价款: (73.681+5.548)*0.97=76.8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