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谢韬辛子陵的民主社会主义
摘要:民主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调和阶级矛盾、掩盖阶级斗争、反对暴力革命、不触动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主义。在民主社会主义思潮不断蔓延的今天,我们有必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武器,揭露和批驳民主社会主义的假马克思主义、真修正主义的本质。
关键词:民主社会主义;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瑞典模式;修正主义
中图分类号:F091.3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1)02-046-04
作者简介:赵华荃(1926一),男,浙江诸暨人,国家统计局高级统计师,主要从事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
2007年2月,《炎黄春秋》杂志在第2期发表了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谢韬的《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以下简称《民主》)一文。文中说:“作者以令人信服的历史考证说明,马克思、恩格斯晚年是民主社会主义者,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首倡者,民主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还说:“1895年3月6日,恩格斯在《导言》中对马克思主义的整个理论体系进行了最后的反思和修正。由此可见,不是伯恩斯坦(1850~1932)‘修正’了马克思主义的暴
力革命理论,提出了和平过渡理论,伯恩斯坦只是重复恩格斯的话,继承和发挥了恩格斯对马克思和他共同创立的革命理论的反思和修正。”
此文一发表,在国内激起了轩然大波,不少知识分子和高级干部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开始迷茫了,有的甚至共鸣和赞同。
那么,《民主》一文的上述历史考证是否科学,是否可信呢?作者查阅《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七章(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中“股份公司成立”一节,把马克思的三段原文、《民主》一文的解释和本文的理解,分别对比和阐述如下,请读者判断是非和真伪。
一、《民主》一文对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所谓考证是蓄意歪曲,颠倒黑白
《资本论》第一段原文:认为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它越是扩大,越是侵入新的生产部门,它就越会消灭私人产业。股份公司通过信用为单个资本家或被当作资本家的人,提供了在一定界限内绝对支配别人的资本、别人的财产以及别人的劳动的权利。对社会资本而不是自己的资本的在股份公司中的支配权,使这些人取得了对社会劳动的支配权。因此,一个
人实际拥有的或公众认为他拥有的资本本身,只是他通过信用来建立股份公司的基础。”
第二段原文:“股份公司使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这种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这种扬弃包含着一种矛盾,这种矛盾表现为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的过渡点。” 针对以上两段原文,《民主》一文认为,第一、二段原文是说:“资本家不再拥有私人企业,而只拥有私人财产,这份私人财产是用货币量化的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它们不再是企业主,而只是企业的股东、公司利润中一定的合法债权人。股份公司造就了组织和指挥生产的经理、厂长阶层,使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管理者阶层掌握着企业的经营权,使资产阶级的统治虚幻化。这一项分离是一场和平‘革命’,使和平过渡到新制度成为可能。”
本文不能苟同《民主》一文的观点,股份公司通过信用(发行股票或企业债券等)来筹集资本和财产,筹集越多,所支配的资本和财产以及对社会劳动的支配权也越多。这是建立股份公司的基础所在。这里马克思用了“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把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的语
言。这是第一段原文的含义。而第二段原文则指出,股份公司使原来分散的、独立私人资本联合起来组成公司共同经营,转化为掌握并支配社会资本的形式,就是说“社会资本”扬弃了“私人资本”。那么,社会资本是“公有制资本”或“国有资本”吗?不是。因为马克思在“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的形式”这一句中特意加上括号“(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就是说股份公司的资本是无数个人资本联合起来的。由此可见,这里马克思所说的“社会资本”,仍然是榨取雇佣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资本。他紧接着说:“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这种扬弃包含着一种矛盾,这种矛盾表现为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的过渡点。”这句话的原意只能解释为:这种“扬弃”包含着资本主义经济内部不可调和的对抗性矛盾,而对抗性矛盾的表现形式是使社会资本成为“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即生产资料公有制形式)转化的单纯的过渡点。” 由此可见,《民主》一文所下的结论:“使资产阶级的统治虚幻化。这一项分离是一场和平‘革命’,使和平过渡到新制度成为可能。”显然是蓄意歪曲马克思在这两段原文中的上述科学含义的。
《资本论》第三段原文:“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极度发展的这个结
果,是资本再转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相互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另一方面,这是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
针对《资本论》第三段原文,《民主》一文认为:“资本主义就这样完成了向社会主义的和平过渡,《资本论》第三卷推翻了《资本论》第一卷的结论,不再需要‘炸毁’资本主义的‘外壳’了。”
本文的观点与《民主》一文的解释截然相反。马克思第三段原文是第一、二段原文的延伸,这三段原文的科学含义是相同的。第三段原文侧重分析,当资本主义进入高度发展时期,私人企业的规模太小了,应该让它转变为股份公司,走向社会。股份公司能使私人财产转化为社会财产,而它是这种转化的过渡点。这是因为,股份公司通过信用能筹集并支配巨大的、别人的资本,从而使企业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使“各个相互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转化为“联合起来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这里“社会财产”的正确含义同马克思在第二段原文中所说的“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是完全相同的,即社会财产仍然是私人财产性质的。可是,《民主》一文竟作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