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业务连续性计划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明确一旦风险发生后,各业务部门应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包括事前和事后措施,保证业务连续性,符合BCM体系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三、权责:
3.1总务部:负责后勤保障、对外联络、应急指挥协调; 3.2生产部:负责人员协调、产线调整、情绪安抚; 3.3 IT部:负责信息网络通畅、设备维护;
3.4产销综合部:负责临时计划调整、人员协调。 四、定义:
4.1突发事件:指火灾、食物中毒、电力中断、设备/网络故障、产品质量异常、停工待料等突发事件;
4.2业务连续性计划:为应对此类突发性事件而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以避免事态扩大的同时逐步恢复生产。 五、内容: 5.1、应急组织
生产业务连续性领导小组组长为厂长; 其余各部门BCM小组组长为各部门部长。
5.2、预警与通报
5.2.1、当某一业务部门预见或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先通报至本部门BCM小组成员。
a)、总务部BCM小组主要负责消防、火灾、电力中断、电梯故障、食物中毒等预案的处理;
b)、生产部BCM小组主要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突发质量事故、停工待料预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