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炉炼钢厂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

2020-04-14 00:52

炼钢厂2011年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

基础管理

1、 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在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对不服从调度指挥的个人一次考核200-500元。

2、 突发设备事故或其它紧急情况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凡出现生产信息不传递、不反馈或虚报、瞒报现象,一次考核200元。

3、 中夜班突发事故,相关车间在接到调度室的通知后,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住宿舍人员到场时间超过15分钟与厂外住宿人员到场时间超过30分钟者,考核相应车间主任10元/分。

4、 调度室组织的任何会议,各单位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迟到者按10元/分钟考核、旷会者按100元/次考核,会议期间手机调至振动,否则考核50元/次。

5、 当调度室需要从各车间临时抽调人员时,在无特殊情况下必须按时到位,否则考核相关单位领导100元/次。

二、作业计划及生产组织管理

(一) 按每日完成钢产量4200吨进行组织,其中石灰窑产量基数为24万吨,目标产量26万吨。每月产量按照实际天数计算,期间不考虑正常的检修和非计划停浇等其他任何因素。

(二) 根据分解后的计划产量任务,连铸机生产必须保证恒液面、恒拉速,单炉单机每班按12炉组织生产。班产完不成任务,半炉的按一炉钢考核,考核标准为10元/吨钢。

(三) 检修时间与生产组织,设备科需提前上报检修计划,生产技术科组织协调生产时间,进行停机检修。中包按30小时为一个浇次,每个浇次按照一小时组织,以四个结晶器通钢量6000-7000吨,更换四个结晶器,一次3小时以内的检修,每月安排2次6小时的检修。

(四) 4个小时以上的检修,需申请厂部分管厂长批准,超出检修时间的按

影响生产时间进行考核。

(五) 铁水平衡,调度室需提供准确的信息,并通知总调对铁水新老线进行平衡。因铁水失去平衡造成连铸机堵流,考核调度员每流100元,另加所影响时间的考核;如因炼铁厂出铁少造成铁水紧张,调度室要提前控制转炉装入量与连铸生产节奏,可根据连铸机的开浇时间和检修计划组织停机检修。

(六) 车辆的使用,车辆申请由调度室发出,用车单位需说明使用时间,并准时返回信息。以生产用车为重,调度对厂内车辆随时调用,车辆到各使用单位须进行属地管理。

(七) 每班完成任务,但过程中出现生产事故的,按影响生产时间考核10元/分钟。

(八) 转炉换出钢口的时间为70分钟/次,若超出规定时间,影响时间按每分钟4吨钢、每吨钢10元进行考核。

(九) 非计划停浇:

1. 生产线出现非计划停浇,调度长需第一时间在现场确认,并通过调

度室通知分管厂长,组织好处理事宜。根据现场生产情况重新组织生产,并对生产节奏进行调整,班后对事故进行分析,写出事故报告,依照2011年经济责任制度进行考核。

2. 因生产或设备原因,造成中间包非计划停浇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次。

(十) 非计划进精炼

由于钢水温度低或连铸事故无法继续浇注钢水非计划进精炼钢水考核责任单位15元/吨,外单责任的考核60元/吨。

(十一)

结晶器铜管通钢量以6000吨为考核基数,未达到通钢量下限的,

每欠1吨考核1元。

(十二) 吨钢。

因生产或设备原因造成回炉钢的,考核责任单位20元/

(十三) 因生产或设备原因造成节奏紧张,连铸机堵流二次开浇的,考

核责任单位100元/流。

(十四) 核。

(十五)

炼钢厂质量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

一、 质量事故考核:

(一) 螺纹钢脆断事故考核

1.当班合金工立即下岗,并考核3000元。当班炉长降50%工资半年。 2.该炉炉后处理当班班长立即下岗,并考核责任人1500元。 3.若脆断炉次底吹不透或效果差,则同时考核钢包砌筑10000元。 4.考核转炉车间主任5000元/次,精炼主任3000元,生产技术科科长1000元,生产技术科1000元。

(二) 造成混钢事故

1.发生混钢事故,考核10000元/次,由生产技术科召开分析会,落实责任者和考核款项。

2.由于当班调度责任心不强,造成混钢事故,则当班调度长立即下岗,考核责任单位领导考核3000元/次。

(三) 连铸出现过程废品,连铸必须立即通知当班调度,否则考核100元/次。 (四) 出现脱方、缩孔、中心疏松等废品,考核连铸30元/吨。

(五) 出现弯曲、割伤、划伤等废品,考核30元/吨,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分析产生废品的原因,并落实责任者。

(六) 凡出现大于30吨不合格品(一次检验),责任班组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

严格控制计划检修时间,超计划者按10元/分进行考核。 炼钢厂定修项目按计划进行,定修单位检修期间产量不计入考

事故报告交生产技术科,每推迟一天考核100元。 二、 转炉车间工艺制度考核

(一) 班组成分进线率考核

炉前进站成分合格率达到90%,每提高1%,奖励200元,每降低1%,考核50元,每月月底汇总按班组进行考核。

(二) 班组全月无成分不合内控考核

班组全月无成分不合内控,奖励班组1500元,出现一炉成分不合公司内控,考核500元。出现第二炉及以上,每炉考核1500元。

(三) 因成分问题造成整炉判废或连铸出现30吨/班以上废品,按吨钢30元考核,直接回进行回炉处理的钢水按20元/吨进行考核。 (四) 转炉护炉考核:

1.各班必须认真组织好溅渣护炉工作,确保溅渣效果,发现漏砖缝一次考核当班500元。

2.凡出现一次炉体险兆事故,考核当班1000元。

3.凡出现漏炉事故;考核生产技术科科长1000元,科室1000元;转炉车间主任2000元,副主任1500元,车间4500元/次。

(五) 挡渣出钢

1.转炉必须坚持执行挡渣出钢,包括转炉一次渣和二次渣。否则考核50元/炉。

2.转炉出钢时间必须大于2分30秒,否则考核50元/炉。

3.精炼车间负责钢包出站时渣厚的测量和记录。钢包渣厚不允许大于100mm,否则考核转炉车间50元/炉。

4.由于钢包渣厚严重超标(大于200mm)造成的钢水质量问题由转炉承担。 三、 精炼车间工艺制度考核

(一) 出站成分合格率考核

全月精炼成份出站合格率达到100%,奖励精炼班组500元。 (二) 班组全月无成分不合内控考核

班组全月无成分不合内控,奖励班组1000元,出现一炉成分不合公司内控,考核500元。出现第二炉及以上,每炉考核1000元。

(三) 因成分问题造成整炉判废或连铸出现30吨/班以上废品,按吨钢30元考核,直接回进行回炉处理的钢水按20元/吨进行考核。 (四) 吹氩平台工艺操作

1.放钢完毕,转炉炉长必须及时通知精炼工碳粉加入数量,已利于精炼工进行成分调整。不报或报错考核转炉100元/炉,并承担造成的质量事故。故意瞒报或不报,考核炉长1000元/炉,由此造成质量事故的,炉长做下岗处理。

2.钢水取样规定 1)

转炉放钢过程中底吹正常,钢水到站后,吹氩时间必须≥0.5分钟后

才能取第一个样。当转炉放钢过程底吹效果差,吹氩时间必须≥2.0分钟后才能取第一个样。达不到以上规定时间取样,考核100元/次。

2)

转炉放钢过程底吹效果差,转炉炉长必须及时通知精炼班长,否则

考核炉前100元/炉。

3)

炉后进行喂线或加合金调整后,必须确保吹氩时间大于1分钟,方

可取样,否则考核100元/次。当喂线或加合金量特别大时,必须适当延长吹氩时间,确保钢水成分均匀。

4) 元/炉。

3.钢水吹氩过程中由于温度等原因可以间断吹氩,但吹氩总时间必须大于3分钟,以确保成分均匀。否则考核精炼100元/炉,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质量废品。

凡成分调整炉次,必须取出站前样作为成品样,否则按假样考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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