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炉炼钢厂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2)

2020-04-14 00:52

4.发现合金结砣,严禁出站,必须采取措施,将合金砣处理完,最少取两个样(时间间隔1分钟以上),且两个样成分偏差很小时,才能出站。浇注过程必须及时通知品保部人员,对此炉进行重点跟踪。若合金结砣无法处理完成或两个样偏差较大,此炉必须做回炉处理,不得浇注,否则考核1000元/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质量事故。 四、 连铸工艺考核

(一) 连铸坯质量考核:

连铸班组全月二次合格量及废品量≤10吨,奖励班组1000元。超过10吨,按30元/吨进行考核。

(二) 连铸生产过程中,连铸车间必须每隔1小时对连铸坯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平直度、表面质量、脱方、重接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考核100元/次。

(三) 生产过程中,连铸车间必须及时对连铸坯定尺进行测量。正常情况下,接班后、接班4小时及中间包开浇炉次,必须及时对连铸坯定尺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考核100元/次。

(四) 连铸车间必须准备经检验合格的测量工具,并每班对测量结果进行校验,否则考核50元/次。

(五) 凡发生重接、水口掉入连铸坯等缺陷,连铸车间必须及时将连铸坯挑出。若未挑出,直接发往轧钢厂,则考核500元/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轧钢损失。

(六) 因连铸坯内裂、夹杂等在轧制过程中出现堆钢而影响生产的,每次考核500元。

(七) 连铸取中包样时,必须在钢包浇注1/3以后,在距中包两端1米左右范围取样,不允许早取或晚取,否则考核连铸100元/炉。凡出现成分超出规定

未取大包样炉次,按200元/炉进行考核。

(八) 连铸车间必须准备好取样所用的工具。由于连铸工具准备不足造成无法取样或取样不合格,考核连铸车间100元/炉。

(九) 《按炉送钢流动卡片》必须随连铸坯同步、同时传递,不符合要求每次考核200元。

(十) 连铸取样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考核连铸车间1000元/炉,弄虚作假者立即下岗。

(十一) 禁止在中间包内进行成分调整,发现一次,考核1000元/炉。 (十二) 严禁取、送假样,一经发现取送假样,责任人立即下岗,并考核3000-5000元/炉。

(十三) 各班必须认真做好中间包监护工作,确保稳流器厚度大于50mm,发现稳流器厚度小于20mm一次考核当班500元。

2.凡出现一次中包险兆事故,考核当班1000元。

3.凡出现中包穿包事故;考核生产技术科科长1000元,科室1000元;连铸车间主任2000元,副主任1500元,车间4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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