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发展日益被揭示出来的,两个方面的研究密切相联,不可分割。
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内容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自然观,即对自然界辩证法的研究;一是自然科学观,即对自然科学辩证法的研究。 自然观
这方面的研究,要求不断地概括和运用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发展和更新人们关于自然界辩证发展的总图景和对自然界的总观点,其中包括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信息观、系统观、规律观以及自然发展史和自然界各种运动形态的划分、联系、交错、转化等等;要求探讨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在自然界各种过程中的丰富多样的表现及运用 ,使人们对辩证法规律和范畴的理解不断充实和深化,在许多方面进一步清晰化、准确化和精细化,并增添新的内容。从而,把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提高到同自然科学的新发展、新思想相适应的现代水平。 自然科学观
自然辩证法主要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方法论方面研究自然科学认识过程、认识方法和自然科学认识发展的规律。从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观方面研究作为社会现象之一的自然科学在社会中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规律。
自然辩证法不但把科学看作是一种独立的社会现象,探讨其在一定社会中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规律,而且也把与科学紧密相关的技术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现象来研究。自然辩证法关于技术论的研究,就是从总体上探讨技术的性质和特点、技术发展的条件和规律以及技术和其他各种社会现象的关系等等。这一研究和自然科学论的研究共同为科学技术政策的制定、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划、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提供理论基础,其重要性日益显得突出起来。 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总体看法是通过科学、技术和工程的中介来得以实现。科学是认识世界的方式和方法,技术是改造世界的方式和方法,工程是改造世界的具体活动。这就意味着人们是通过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行为中介来揭示自然界的整体性质和一般规律,来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
12、观察、实验在科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 并述一、两位杰出科学家具体事例加以说明。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的反映。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的统一,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F.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Dialectics of Nature)所开创的研究领域。自然界本身的辩证法是通过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日益被揭示出来的,两个方面的研究密切相联,不可分割。
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内容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自然观,即对自然界辩证法的研究;一是自然科学观,即对自然科学辩证法的研究。 自然观
这方面的研究,要求不断地概括和运用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发展和更新人们关于自然界辩证发展的总图景和对自然界的总观点,其中包括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信息观、系统观、规律观以及自然发展史和自然界各种运动形态的划分、联系、交错、转化等等;要求探讨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在自然界各种过程中的丰富多样的表现及运用 ,使人们对辩证法规
爱迪生与电灯
爱迪生发明电灯做了一千五百多次实验都没有找到适合做电灯灯丝的材料,有人嘲笑他说:“爱迪生先生,你已经失败了一千五百多次了。”爱迪生回答说:“不,我没有失败,我的成就是发现一千五百多种材料不适合做电灯的灯丝。” 爱因斯坦与相对论
物理学中关于运动、空间、时间等概念的理论,1905年由爱因斯坦提出。它的表述可以是:从可能的经验观点来看,运动总是表现为一个物体对于另一个物体的相对运动(如汽车相对于地面的运动,地球相对于太阳和恒星的运动)。运动绝不会作为“相对于空间的运动”──或者,像有人所表述的──“绝对运动”而被加以观察,也即不存在绝对运动。 相对论作为一个整体,包括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两个部分、两个层次。狭义相对论是广义相对论的基础;广义相对论则是狭义相对论的发展。将它们形象化,就好比一座两层楼,而贯穿两层楼的一个支柱就是相对性原理。 狭义相对论主要依据狭义相对性原
13、全球化形式下的中国科技发展对策研究。
科技问题的全球化是指在世界各国对全球性科技问题的认同不断提高,某些与人类发展、与自然奥秘有关的科学与技术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世界各国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所面对的、所要探索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日渐趋同,从而使科学技术作为一种有意识的社会行为,在研究内容的全球视角上和研究实践的全球协同上,愈加凸现。
在科技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科技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1.科技全球化下,中国现有的科技能力面临严重挑战
中国科技能力的落后不仅表现为科研资源投入水平的相对落后,还主要表现为中国整个国家创新系统的效率还相对低下。(1)企业创新能力薄弱,在整个国家创新系统中的作用有待提高。(2)产业界对科研与创新的投入呈下降趋势。(3)各个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与合作也有待提高。 (4)中国整体创新活动的效率低下。
2.科技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现行科技体制面临严峻挑战 一方面,在中国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企业需要政府对其产业研发有多种形式的支持;另一方面,中国现行的科技体制本身也具有较为浓厚的政府行政色彩,企业以及其他研发机构目前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薄弱。但是,科技全球化强调的是自由竞争和国际自由贸易的市场经济原则。这对于中国科技发展来说,无疑是更为严峻的挑战。
中国应对科技全球化的基本方针应当是:坚持开放,在开放中求得发展;积极参与,在参与中争取主动,兴利除弊;而兴利除弊的基础,是要拥有有效的充满活力的国家创新系统。
1.坚持开放,增强吸收能力,扩大溢出效应
从中国的经济发展需求和科学技术水平的基本现实出发,合理处理进口技术和自主开发以及在国内进行研发与到海外进行产业研发投资等方面的关系,将会有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产业研发能力。在鼓励外部研发资源自由流入的基础上,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何
提高知识吸收能力。
2.在积极参与中争取主动,影响全球规则 全球科技体制的形成过程,实际上也是各种利益竞争与合作的过程。中国应当积极参与各种国际组织和论坛,加强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和沟通,主动参与全球性科技制度的制定与完善,争取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
14、论科学伦理和技术伦理的重要性。
科技伦理是指科技创新活动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的思想与行为准则,它规定了科技工作者及其共同体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
马克思关于科学的涵义
(1)科学和工业是“人对自然界的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它揭示出科学和工业是人对自然的能动的认识和改造关系。正是科学的巨大力量,使得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得到空前的强化。
(2)科学是一种社会的、精神生产领域的劳动。科学活动是一种社会劳动。 (3)科学是生产力。这一论断是马克思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大理论贡献。
(4)科学既是观念的财富又是实际的财富。明确指出科学的社会作用表现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两个方面。
技术的定义:技术是人类为满足自身的需要,在实践活动中根据实践经验或科学原理所创造或发明的各种手段和方式方法的总和。它体现在技术活动和技术成果两个方面
技术的本质:马克思主义把技术的本质界定为人对自然的能动作用、改造作用。体现了人对自然的实践关系,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展现,属于直接生产力。
技术的性质: 技术具有明确的社会目的性;现代意义上的技术以科学为基础,科学成为技术的工具;技术是主体变革客体的创造过程,是人的内在本质对象化的过程;技术是三种要素构成的活系统。
技术与科学的关系: 科学与技术是辩证统一的整体,科学中有技术,;技术中也有科学。技术产生科学
技术与科学的区别
(1)科学是间接生产力,技术是直接生产力。(2)科学回答的是“是什么”“为什么”,技术回答的是“做什么”“怎么做”。(3)科学是不可预见的,技术是可预见的。
(4)科学进步的标准在于能否完善科学理论,技术提高的标准在于是否能生产出新的和更好的产品。(5)科学提供物化的可能,技术提供物化的现实。(6)科学是发现,技术是发明。(7)科学是创造知识的研究,技术是综合利用知识于需要的研究。
区别科学与技术的目的,不是将它们分开,而是要更好的统一考虑。注重技术时要想到科学,注重科学时要考虑技术。对于科学来说,技术是科学的延伸, 对于技术来说,科学是技术的升华。 15.略
16、试述生态自然观的产生及其对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丰富和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思想是现代生态自然观的直接的理论来源。在19世纪,人类的生态环境问题尚没有像现在这样严重,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可能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专门而系统的研究,但是在他们的理论体系中包含了极其丰富而深刻的生态思想。生态自然观,是对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丰富与发展。生态自然观确立的现实根源:“生态危机”,生态自然观确立的科学基础:生态科学。 附:拓展
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辩证法观
洪晓楠
本文认为,西方马克思主义对辩证法的一个最突出的观点就是通过把马克思的辩证法理解为历史辩证法或主体客体辩证法,而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取批判和否定态度,这是自卢卡奇以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一贯坚持的最重要的哲学观点。面向21世纪,我们整理和借鉴这一份世纪遗产,对于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解构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
卢卡奇在《什么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一文中,谈到辩证法时指出:“最为重要的是认识到,这种方法在这里仅限于历史和社会领域。从恩格斯对辩证法的说明中所产生的误解,主要可归之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恩格斯追随黑格尔的错误引导,把这种方法扩展并应用到自然中。可是,辩证法的最关键的决定因素是,主体和客体的交互作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现实中的历史性变化作为思想变化的根本原因构成范畴的基础等等,这些因素在我们关于自然的知识中是没有的。”在卢卡奇看来,马克思主义既然是一种社会理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就只能是一种旨在改变现实的“社会辩证法”。至于“自然辩证法”,由于它撇开人的主体性和社会活动去讨论自然界本身的运动发展规律,必然淹没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实践本性的革命本性。卢卡奇对自然辩证法的批判,为后继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定下了基本的框架,在20世纪中期成长起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大多直接受到卢卡奇的影响,诸如法兰克福学派,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南斯拉夫的实践派,即使很少受卢卡奇等人影响的“西方马克思主义”阵营中的另一派——科学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也都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采取了不同程度的责难和批判。
法兰克福学派的霍克海默和阿多诺都反对物质本体上的首要性,只承认有实践的辩证法或主体客体的相互作用,认为离开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就无从谈辩证法,辩证法仅仅是一种社会历史方法。霍克海默把承认自然辩证法,把一般的哲学唯物主义只是评定为形而上学世界观的一个特点。他说:发现和抽象这个过程是“辩证的过程”,而人们从这辩证的过程中,
“是绝不可能清楚地分割出可分离的主体和客体的要素。”阿多诺则指责恩格斯毫无根据地把辩证法变成“解释的普遍原则”,结果使得物质、自然界非辩证地成为第一存在。他说,“主体”与“客体”是对立着的两极,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非辩证法的结构”。然而正因此,“主体”与“客体”才成为表述“非同一性”的两个概念,并通过反思而成为互为因果的反思概念,“它们相互作用……又相互分离”,所以,“一切辩证法都产生于”主体与客体的作为两极对立的“这一结构之中”。①换言之,一切辩证法都产生于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关系之中。
马尔库塞在《理性与革命》一书中重新解释了马克思主义与黑格尔主义的关系,批判了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从而进一步把卢卡奇开创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否定自然辩证法的观点彻底化。这主要表现在:第一,马尔库塞明确反对把辩证法“本体论化”,反对把辩证法当作普遍的世界观。如果说卢卡奇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归结为是一种“主体—客体辩证法”,但并没有否认这种辩证法是一种世界观,并没有公开否认它的本体论意义的话,那么马尔库塞却明确提出要反对把辩证法“本体论化”。他认为,构成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决定性区别”,正在于前者已使辩证法脱离了本体论基础。他说,“黑格尔的辩证法过程是一个普遍的本体论过程,在其中,历史是仿效存在的形而上学过程的,反之,马克思却使辩证法同这个本体论基础分开。”那么,反对把辩证法“本体论化”,是否也反对把辩证法当作普遍的世界观呢?在马尔库塞看来,把辩证法当作普遍的世界观,就必然会使辩证法变成一种僵硬的规则。辩证法既然不是一种世界观,那它又是什么呢?马尔库塞同卢卡奇一样,强调辩证法只能是一种方法。因为,早期卢卡奇在说明什么是正统马克思主义时指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在论述马克思主义实质时突出强调它的方法论意义。马尔库塞也不例外。他说:“辩证法的方法就其实质而言乃是一种历史的方法。辩证的原则并不是一种可以等同地应用于任何主题的一般原则。”第二,马尔库塞以突出人的主体地位为名,否认“自然辩证法”的存在。如果说卢卡奇是从他的“主体—客体辩证法”出发,否认自然辩证法存在的话,那么马尔库塞则在卢卡奇的基础上,以突出人的主体地位为名,否认“自然辩证法”的客观实在性。马尔库塞强调,人与社会的关系同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是根本不同的,人内在于社会历史之中,人能认识和改造社会,而人却外在于自然界及其规律,在它面前人是无能为力的。在这种情况下,辩证法只能限制在社会历史领域,因为如果不做这样的限制,认为辩证法既存在于人类社会又存在于自然界,势必导致承认类似绝对精神那样的绝对的“实体—主体”的存在,势必取消了真正的“实体—主体”——人的主体地位。马尔库塞承认有一种“辩证的自然科学”,却说这种“辩证的自然科学”只是与当时存在着的自然史有关。在海德格尔的影响下,他认为“自然有历史,但它不是历史”,把自然排除在历史之外。因此,他把马克思主义只看作是一种历史理论,说不能把自然辩证法包括于其中,认为自然辩证法是恩格斯错误地追随 黑格尔而杜撰出来的。第三,马尔库塞进一步提出辩证法并不适用于所有社会形态,而只能在阶级社会中起作用。如果说,卢卡奇把辩证法限制在社会历史领域,那么马尔库塞并不满足于此,他把辩证法限定在“否定的社会”、阶级社会中起作用。在马尔库塞看来,“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一种历史的方法还有其另一层含义:它只适用于历史过程的某个特定阶段。”他认为,马克思提出的“成熟的历史”(即阶级社会的历史,人类的前史)与“真正的历史”之间的界限,也正是辩证法适用与不适用的界限,即辩证法只适用于前者而不适用于后者。他说:“黑格尔的辩证法用抽象的逻辑形式表述了人类前史的发展,马克思的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