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沟通,建立与国税、土地、规划、环保、消防、质检、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委、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工商局、银行等相关部门定期信息交流机制,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开发环节相关信息的畅通。
十二、本通知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200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仍按国税发[2003]8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适用住房确认书
2.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确认书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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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适用住房确认书
______(企业名称):
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文件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标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经审核,______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现予以确认。
主管地方税务局(章)
年 月 日
抄送:县级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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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确认书
______(企业名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第二条第一款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经审核, _________开发项目已符合税法上规定的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现予以确认。
主管地方税务局(章)
年 月 日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6年7月28日印发 打印:黄玉明 校对:所得税处 岳建英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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