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农业虽不是我区发展的重点,但农村和农民问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我区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加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促进街道、社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廉洁奉公,扎实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加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解决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全面把握加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
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建设全国最好开发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使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作风明显改进,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逐步健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三、切实加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教育
(一)加强对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的管理。把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和培训纳入各街道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实行分级负责制,以党校为主阵地,对街道、社区党员干部进行轮训。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全市统一教育培训和工委(区委)中心理论组学习教育,街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纪工委(区纪委)成立宣讲团,加强对社区“两委”负责人、基层站所负责人的廉政教育培训,其他社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由街道负责。探索建立一体化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抓好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二)丰富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和形式。组织街道、社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街道、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认真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要根据街道、社区和基层站所不同层次党员干部的特点,确定教育计划,编写简易读本,制作教育课件,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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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和社区现代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开展经常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
(三)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加强街道、社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街道、进站所、进社区、进家庭等贴近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实际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廉政文化在基层的传播,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加强示范教育,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街道、社区党员干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
四、大力加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一)建立和完善科学决策制度。健全街道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街道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选人用人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由街道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建立健全社区党支部和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以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凡集体土地的征收、出租,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大额资金使用,筹资筹劳等关系到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居民大会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发挥好居民代表议事会、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积极探索居民和居民代表参与社区事务决策的新途径。
(二)健全街道和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完善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和社区财务集中核算制度,进一步规范账户开立、票据使用、现金收支、会计档案、债权债务的管理。健全社区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完善资产运营管理模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6号)等文件要求,逐步清理化解街道、社区历史债务,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加强对街道、社区集体资产和固定资产投资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进一步规范社区集体土地、“四荒”、水面、林地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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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或招标投标制度。对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混乱的街道、社区,要及时进行集中清理和规范。
(三)不断深化基层改革。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完善街道、社区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加大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公推”力度,坚持和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成员“两推一选”和居委会成员直选制度。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的具体政策和制度,防止社区民主选举中拉票贿选、宗族势力干扰和其他侵犯居民群众民主权利问题的发生。健全街道、社区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积极推进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方式改革,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督促有关部门规范转移支付和街道开支范围,及时解决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五、积极推进街道政务公开、居务公开和党务公开 (一)深入推进街道政务公开。街道政务公开要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政策情况,财政和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街道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拍卖情况,土地征用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街道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在内容和时间上要相互衔接,做到街道、社区联动,配套公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公开事项评议、质询等制度,防止公开内容不全面、不规范、不真实的问题。街道站所和学校、医院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办事公开,对办事收费、程序、纪律和时限,以及与居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重点问题,及时如实予以公开。 (二)深入推进居务公开。街道要加强对落实居务公开制度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间。居务公开要把各级政府的惠民政策和到居到户的资金、社会各界支持社区建设的项目、社区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宅基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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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社区集体经济收益使用、社区干部报酬、社区内公益事业的办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社区土地流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对社区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情况纳入公开的内容,及时向群众公开。要把财务公开作为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明细账目必须及时逐项逐笔公布,让群众了解、监督社区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居务公开每季度至少一次,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和要求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公开。 (三)积极推行街道、社区党务公开。重点公开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要加强对党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监督员制度和意见收集反馈制度,确保党员和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 六、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
(一)强化对落实党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街道、社区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按照有关规定和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对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支农项目和资金,实行公示制;对直接补贴居民的资金,运用“一卡通”的形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加强对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侵害居民承包权益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规模,防止乱占滥用耕地。加大对社区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加强对被征地居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社区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力戒社区建设中的形式主义。
(二)强化对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基层站所负责人的监督。把党内监督有关制度延伸到街道、社区,实行基层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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