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十一?2017?62号
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十一矿矿井安全风险评估
制度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平煤股份十一矿矿井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考核办法(试行)?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煤股份十一矿
2017年4月25日
平煤股份十一矿综合部 2017年4月25日印发
(校对:王天永)
1
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十一矿矿井安全风险评估
制度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系统状态掌控,减少和控制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安全风险,切实提高系统安全可靠性,预防事故发生,加强和规范采掘工作面及一通三防、防突、防治水、机电运输等主要生产系统执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依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关于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平?2017?71号)、?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关于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平?2017?72号)、?关于印发?煤矿安全风险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平?2017?97号)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风险评估组织机构
(一)成立十一矿煤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十一矿安全风险评估的全面领导。
组 长:孔建伟 车云立
副组长:邰俊卿 杨 峰 董守文 彭泽智 郑 立 樊永东
史二听 樊胜强 陈星明 李为民 石 涛 成 员:方曙晨 董淑江 刘少林 赵喜海 熊 波 张 峰
王贯明 李战胜 刘祖辉 张远志 杨天明 王付根 孙海龙 张生亮 邢春峰
2
十一矿煤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全科长张生亮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十一矿煤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督察、考核工作。
各战线领导任本专业评估管理工作组长,副总任副组长,有关业务科室人员为成员,负责本专业评估工作的具体管理;各战线主管业务科室科长任本战线评估执行管理工作组长,与评估相关的基层单位书记、队长和主管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分管(包片)责任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本专业评估项目的现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队长任本单位评估工作组长,主管技术员和其他副职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工作区域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党委书记、矿长负责十一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制定矿井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负责全面落实本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为各级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资、技术、时间支持和资金投入保障;党委书记、矿长负责组织每月对划定重点安全风险区域和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对重大风险及隐患组织公布和公示。
(二)安全矿长负责牵头组织十一矿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落实矿井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对矿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考核、协调;组织安检部门对重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及效果监督情况进行跟踪督促验收,并做好月检记录归档和隐患闭合管理,编制月度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三)战线领导负责组织实施本战线作业场所、生产系统、专项及年度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评估结论进行审查、签字、指导、
3
组织和督促落实本战线关于评估中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措施的制定,并按规定每旬组织至少1次专项巡查,对整改方案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战线业务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本战线作业场所、生产系统、专项及年度安全风险评估,按照年度安全风险评估、超前专项安全风险评估、即时安全风险评估和周期安全风险评估要求,按时组织进行相关安全风险评估,按规定及时编制报告;对存在的较大、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编制整改方案或措施,经战线分管领导、副总审核后组织实施;根据评估结果明确本周或月度安全管理重点,科室分管责任人负责日常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五)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工作面、施工地点和生产系统的安全状况、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评估;自查评估结果纳入本单位近期安全管理重点,明确管理措施和整改责任人;队长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公布、公示;技术员负责整改方案、措施编制及技术措施的补充完善和技术管理,分管负责人负责整改落实。
(六)安检科负责组织对各战线上报的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对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各战线、各单位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完善矿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档案;负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分类公示管理。
三、安全风险评估分类
根据矿井系统复杂程度、风险性及安全生产条件变化等情况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评估、超前专项安全风险评估、即时安全风险评估和周期安全风险评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等文件及上级对评估周期有明确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4
(一)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组织各战线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开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瓦斯、水、火、粉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二)超前专项安全风险评估
1.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评估,重点对设计前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2.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战线领导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评估,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3.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4.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水害威胁严重工作面开工前或停工停产一周以上复工前,由分管战线领导组织有关业务科室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5.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省内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矿长及时组织分管战线领导和业务科室进行,重点辨识原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
(三)即时安全风险评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