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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元撰《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等。司马光著《道德真经论》,第一章无名、有名、无欲、有欲,皆于“无”与“有”字下断句,与先儒不同。王安石喜读《老子》,作《老子注》,第一章句读与司马光相同,但王安石阐释“道”时,认为“道有体有用,体者,元气之不动;用者,冲气运行于天地之间”,以气一元论解释“道”。司马光则认为“道生一”,道是虚无,即自无入有。王安石子王雱、同党吕惠卿、陆佃、刘仲平皆有《老子注》。彭耜撰《道德真经集注》,所引注本,或存或亡。其胪列解老者诸姓名,亦为珍贵的史料。到了元代,吴澄作《老子注》,更定为六十八章,独成一家言。他在第一章,以无名、有名、常无欲、常有欲断句,与王安石、司马光不同;在第三十五章注“道生一”一节时说:“道自无中生出冲虚之一气,冲虚一气生阳生阴,分而为二,阴阳二气,合冲一气为三,故曰生三”。在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时又说:“万物以气聚而有形,形生于气,气生于道,气形有而道则无。”这些解释大抵合于《老子》本义。明代焦竑撰《老子翼》,采集韩非以后解《老子》诸家,各取精语,于诸家注中推为博赡而有理致。并附《考异》,识其异同。清代毕沅撰《老子道德经考异》,以唐傅奕授定本为底本,参校河上公、王弼、顾欢、陆德明、彭耜、《永乐大典》、焦竑《考异》等,间有不合于古者,则折衷众说,以定所是。但毕沅《考异》,详于宋元诸本,忽于唐本。近人罗振玉针对毕沅这个缺陷,撰《道德经考异》,他根据景龙本、开元御注本、广明本、景福本等4个唐石刻本以及六朝和唐写本残卷10种撰成。他说,上下二经81章中,未见唐抄者才4章耳。唐以后诸本,不复阑入,期与毕书相辅而行。这是该书的特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老子》的版本和文字考据方面,可谓成就斐然。中华书局除刊印王弼注本外,属当代学者的研究成果就有:马叙伦《老子校诂》,高亨《老子正诂》,朱谦之《老子校释》。此外,容肇祖《王安石老子注辑本》、蒋锡冒《老子校诂》、张舜微《老子疏证》等,也都是这方面的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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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帛书《老子》
帛书《老子》出土于著名的长沙马王堆汉墓。马王堆汉墓遗址位于长沙市东郊,距市中心四公里。因传为楚王马殷的墓地,故名马王堆。三座汉墓中,二号墓的是汉初长沙丞相轪侯利苍,一号墓是利苍妻,三号墓是利苍之子。其中三号墓中出土了大量的帛书,其中就包括迄今为止最古老的完整版《老子》。帛书《老子》的出土,解决了许多章节中历来争论的问题。如现今通行的王弼本《老子》三十八章“上德无为而无以为”句下有“下德为之而有以为”句,或作“下德为之而无以为”,与下文“上仁为之而无以为”或“上义为之而有以为”,语意重叠。帛书甲、乙本俱无“下德”句,证明“下德”句乃系文。又如六十一章“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取小国”句与“取大国”句的句型无别。帛书甲本作“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于大邦”。乙本作“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于大国”。“取小邦”与“取于大邦”,显然有别,证明通行本夺一“于”字。类此之例尚多,表明帛书老子较王弼本《老子》更接近原本,讹误更少。
战国时期、秦汉之际,《老子》一书可能已有不同传本。《庄子·天下篇》引老聃曰:“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①王弼本《老子》二十八章:“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为天下谿,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②近代易顺鼎、马叙伦等据庄子天下篇论证“守其黑”至“复归于无极,知其荣”等句为后人所加。但帛书甲、乙本俱有“守其黑”、“复归于无极”等语,仅个别的字有所不同。《淮南子·道应训》亦引“知其荣,守其辱”③。足证《庄子·天下篇》作者所见老子乃另一传本。《淮南子·道应训》引《老子》“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亦见《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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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全译》614页 ②
《老子道德经注校释》73页 ③
《淮南子》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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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子·人间训》)①。王弼本《老子》六十二章作“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②俞樾以为应据《淮南子》改正王本。而帛书老子甲、乙本亦作“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这就表明,汉代初年,老子确已有不同的传本。帛书出于汉初,而《淮南子》所据本与帛书有所不同。
本文将主要对帛书本三十九章,即王弼本七十四章的首句异文的产生、理解及对全章乃至《老子》思想的影响进行一番探究,主要的研究材料将包括《老子》帛书甲、乙本、河上公《老子章句》、王弼《老子注》、严尊《老子指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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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240页 ②
《老子道德经注校释》1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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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不畏死”与“民恒且不畏死”
3.1 异文与异文的出现
《老子》一书流传已久,“老学”亦已成为国学的总要组成部分,作为《老子》的一个名言出处,《老子》七十四章的首句早已为世人耳熟能详——“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历代关于这一句的理解已经有了定论。河上公《老子章句·制惑第七十四》:“民不畏死,治国者刑罚酷深,民不聊生,故不畏死也。治身者嗜欲伤神,贪财杀身,民不知畏之也。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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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死惧之?人君不宽刑罚,教民去情欲,奈何设刑法以死惧之?”严遵《老
子指归·民不畏死篇》:“人之情性,不知而忠信,有知而诞谩;得意而安宁,失意而图非;穷困而轻死,安宁而爱身。何以明之?庄子曰:夫婴儿未知而忠信与仇雠,及其状大有识,欺殆兄嫂。三军得意则下亡虏,穷溪之兽不避兕虎。其性非易,事理然也。由此观之,民心不得,性命不全,则号令不能动也。忧愁惨淡,乐非轻死,则刑罚不能恐也。”②由此二文可知后世对于此句的理解通常是:由于统治者的残暴与苛政,老百姓早已看淡生死,既然老百姓早已看淡生死,那么何必还要用刑罚来恐吓他们呢?而对于此章的理解也都认为是《老子》对于仁政的渴望以及对统治者无道的谴责,表达了《老子》的爱民思想。长久以来“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也都作为对妄图用酷刑禁锢人民的统治者的诘问,而此句式也被认为是一句反问句。
这个理解延续了几千年,直到1973年马王堆汉墓考古出土了两卷汉初的帛书《老子》。帛书《老子》中大部分内容与现今流行的王弼本《老子》有一些字词上的差异,这些差异有一些填补了此前大家对于《老子》理解的空白,使得一些因缺字或错字而导致难以理解的章节容易理解,同时也推翻了一些此前大家对于王弼本《老子》的理解和注释,其中最典型的要属《道经》首章的断句问题。王弼本《老子》的《道经》首章通常断作“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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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285页 ②
《老子指归译注》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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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二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而又玄,众妙之门。”而帛书本《老子》在其中一些词后出现了断句的重要标志“也”,使得全章断句与王弼本大相径庭,帛书本此章断作“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由此《老子》一书最著名的一章的意义出现了颠覆性的变化。由于王弼《老子注》的版本来源是假托河上公之名所著的《老子章句》,现在一般认为《老子章句》成书年代在西汉中后期,故帛书本《老子》应是现今最古老的完整版《老子》,随着帛书本《老子》的研究深入,《老子》一书的许多思想的理解也开始改变,其中就包括对王弼本《老子》七十四章(帛书本《老子》三十九章)异文的研究和思想的重新理解。
上文已经提到王弼本《老子》七十四章首句作:“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而帛书甲本《老子》此句作“口口口口口口口奈何以杀惧之也”帛书乙本作“若民恒且不畏死若何以杀惧之也”①经比对整理现断作“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两句比较有两点不同:首先帛书本作“以杀惧之”而王弼本作“以死惧之”,此处不同并不影响理解和翻译,应为流传时的传抄讹误;二是帛书本比王弼本多了三个字:“若”、“恒”、“且”。这三个字对全句的意义有着重要的影响,首先“若”字的出现表明此句是一个疑问句而不是反问句,而“恒”和“且”则有可能改变全句的意思。
3.2 “恒”的研究
恒,《说文》曰:“恒,常也。”即经常的意思,帛书本《老子》中多次出现“恒”字,而王弼本《老子》和它的祖本河上公本《老子章句》中都没有出现恒字,其中大部分都被替换做“常”。帛书本的年代早于汉文帝,因此不存在避汉文帝名讳的问题,汉文帝名刘恒,故自汉文帝之后《老子》中的“恒”字或被替换或被删去。当时的人一般认为二字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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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书老子再疏义》196页 ②
《说文解字注》6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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