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投资市政类项目 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一、依据
1、《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 深府〔2009〕189号(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2、《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申报资料的通知》 深发改〔2009〕868号(二○○九年五月八日) 二、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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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批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市政类(道路、桥梁、隧道)从立项到开工划分为四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研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征(收)地、拆迁许可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阶段与第三、四阶段大并行),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为53个工作日,项目主体单位工作时间为161个工作日。 第一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
审批事项:项目建议书,工程方案审查,选址许可,用地预审意见。
具体流程:项目主体单位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工程方案设计,向专门窗口申报项目建议书、选址申请及相关资料。专门窗口将项目建议书传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将选址申请传送至市规划国土委。
市发展改革委受理项目建议书,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并送达专门窗口。市规划国土委根据项目建议书及选址申请,同步开展选址许可准备工作,在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送达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选址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并送达专门窗口。
第二阶段:可研阶段(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12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发展改革委、人居环境委。
审批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附建设用地方案图),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具体流程:项目主体单位同时编制环评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用地初步勘查,并报送专门窗口。环评报告招标、编制和评审时间为45个工作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审时间为45个工作日(其中评审时间为15个工作日)。用地初勘、详勘招标及用地初步勘查为20个工作日。河道范围内涉及城市防洪安全的建设工程,应在此阶段征求市水务局意见,市水务局在12个工作日内反馈。
市规划国土委在12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建设用地方案图)。市发展改革委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市人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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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委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审批。
第三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12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规划国土委、水务局、发展改革委。 审查单位:各管线产权单位。
审批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工程方案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建设项目排水施工方案审批,概算审批。
审查事项:各管线产权单位对初步设计图纸提出审查意见。 具体流程:项目主体单位同时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项目单位将初步设计送各管线产权单位审查,根据各管线产权单位审查意见修改后,报送专门窗口。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及评审时间为60个工作日(其中概算评审时间为15个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招标及设计为30个工作日。
市规划国土委、水务局、发展改革委分别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出具审批文件并送达专门窗口。
涉及地下工程的市政类政府投资项目,还应申报人防建设意见及人防报建审核;涉及地铁站、交通枢纽站、港口站、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工程的市政类政府投资项目,还应申报民用建筑节能审查。
第四阶段:施工图阶段(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14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审计局、住房建设局、规划国土委。 审查单位:各管线产权单位。
审批事项:标底审计,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招标文件备案或公开招标改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审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建设工程施工(开工)许可,施工图备案。
审查事项:施工图审查。
具体流程:项目主体单位完成用地详细勘查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由审图机构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送专门窗口。施工图设计、审查及修改时间为60个工作日。其间,项目主体单位可穿插开始组织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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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完成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后,报市审计局进行标底审计。施工招标时间共为35个工作日。
市审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底审计。市住房建设局在2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并在市审计局完成标底审计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市住房建设局在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开工)许可。其间,市规划国土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备案。
涉及管线迁移的项目,施工图设计须报各管线产权单位审查;涉及地铁的项目,施工图设计须报地铁审批。
四、其他事项。
1、并联实施的审批环节中,如有任一环节未予许可,该环节审批部门应及时通知后续审批部门,以便作出相应处理。
2、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审批及其他需上报省和国家的审批事项,上报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3、凡新申请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需在项目用地已被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后,方可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动工。
4、本方案仅列出房建类、市政类项目的必须审批流程,对于以下涉及城管、农业、交通、公安交警、公安消防等部门职能的特定审批事项,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同时向各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必备材料,各审批单位并联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事项的审批。审批事项如下:
市城管局:占用城市绿地、树木砍伐或迁移审批(施工许可之后);征用占用林地审批(第四阶段)。
市农业局:海域使用审批(第四阶段)。
市交通运输委: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施工许可之后);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第二阶段);港口建设项目审批(第三阶段);市管地方公路建设项目开工审批(第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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