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与健康促进”专业卫技高级资格? 答:不能。
(十五)问:评审“中西医结合”专业,应具备何种执业医师资格?
答:必须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 四、专业方面的问题
(十六 )问:能否跨“医、药、护、技”四大类的下一级资格,直接晋升高一级资格? 答:不能。
(十七)问:能否跨“西医(药)”或“中医(药)”类别的下一级资格,直接晋升高一级资格? 答:不能。
(十八)问:不具有“中西医结合”专业下一级资格,能否申报评审“中西医结合”专业高一级资格? 答:不能。
(十九)问:中医学历并具有中医中级资格的人员,能否申报评审“中西医结合”专业卫技高级资格? 答:不能。
(二十)问:不设臵考试和评审的专业,如肿瘤放疗技术等很细的专业,如何申报考试和评审专业? 答:应选择从属的专业或相近的专业申报。 五、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二十一)问:申报评审时,是否要求已完成当年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答:因每年的申报时间都在上半年,当年的学分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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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问:因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计算口径的变动,在2007年下半年完成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如何处理? 答:应作为2007年度完成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二十三)问: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含社区卫技高级资格)的人员,是否要求提供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答:是。
(二十四)问:申报社区卫技高级资格护理专业的人员是否要求提供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答:是。
六、下农村(社区)方面的问题
(二十五)问: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的时间,能不能视作晋升前到农村服务的时间。 答:能。
(二十六)问:市级医院临床医生晋升前下农村(包括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应达到多少时间?
答:在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其中有一次连续一个月以上)。
(二十七)问:下农村完成的时间,截止至何时? 答:截止评审当年的6月30日。
(二十八)问:冠地市级医院的名称,行政隶属于县(市、区)的医院,下农村按哪级医院对待? 答:按县级医院对待。 七、社区方面的问题
(二十九)问:申报社区卫技高级资格的临床、中医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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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求参加全科医学专业、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的考试及评审? 答:是。
(三十)问:属于社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的,能否直接评审非社区性质的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 答:不能。
(三十一)问:县(市、区)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包括派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能否评审社区卫技高级资格?
答:不能。
(三十二)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单位性质由何级机关界定?
答:由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界定。
(三十三)问:有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两块牌子,单位性质如何界定?
答:一般应界定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如果是地处农村乡镇,主要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任务的,也可界定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八、其他方面的问题
(三十四)问:任职年限从取得资格还是从聘任年月起计算? 答:从聘任年月起计算。
(三十五)问: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年度,能否计算任职年限?
答:不能。
(三十六)问:2006年9月1日前已回国的援外人员,能否享受省卫生厅?浙江省援外医疗队员有关待遇管理办法?(浙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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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06?273号)文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答:不能。
(三十七)问:哪些对象不能申报评审卫技高级资格?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评审卫技高级资格: 1.前3个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2.医疗事故完全或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未满3年(不含评审当年,下同);医疗事故次要或轻微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未满1年。 3.考试违纪未满2年者。
4.伪造学历等申报材料未满3年者。
5.经查实收受“红包”未满1年者,经查实索取“红包”未满3年者。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7.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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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关于印发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医学卫生刊物名录的通知
浙卫发?2010?138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厅直属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各附属医院,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2010年修订稿)?(以下简称?2010年修订稿?)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1月1日以后发表的一、二级论文,以?2010年修订稿?为准。三级论文仍按我厅有关规定执行。
二、未列入?2010年修订稿?,而曾列入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修订稿)的通知?(浙卫发?2002?285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省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5?111号)、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2008年修订稿)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08?32号)的一、二级论文,如在2009年12月31日前发表,在2010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晋升中暂按一、二级论文对待。
三、以往我厅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2010
年修订稿)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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