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特别的条件以表明对政策变迁影响的强度和性质;理性选择途径当偏好设定时用其来解释政策变迁是较好的,但是其很难解释偏好来自何处以及偏好为什么会改变;网络解释也遭受到一些问题,因为网络的性质是静止的,而且网络也许还不是一种约束,而是其所居于的社会与政治体制的附带现象;政策变迁分析者也不愿意太过强调观念对政策变迁的直接影响。总而言之,由于这些早期研究途径各具缺陷,其只能对政策变迁作出部分的解释,而难以对政策变迁作出全面、综合、系统的解释。
三、模型建构
由于早期研究采用的理论无法对政策变迁作出全面性的解释,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一些政策科学家试图整合早期研究途径或借鉴、改造各种新理论,建构了多种更为复杂的理论模型或框架,为政策变迁因果过程提供了更加综合、系统的解释。
(一)循环模型。其一是施勒森格(Schlesinger)1986年提出的美国政策变迁的交替循环模型。施勒森格认为美国的政策变迁具有交替循环的模式:重视公共目的或强调私人利益,这两大思潮轮流主导美国公共政策的发展方向,亦即政府政策对公共问题的处理,是在照顾公共利益和保障私人利益之间不断地来回摆荡。
http://www.laomu.cn/wxzp/ydzx/wenxueqikan/Xhwz/xhwz2007/xhwz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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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是阿门塔(Amenta)和斯科可珀尔(Skocpol)1989年提出的“锯齿式”政策变迁模型。二位作者认为美国的公共政策变迁呈现“锯齿式”的演变模式,不同时期的政策随着政策得利者的改变而改变。该模型主要强调利益变化对政策变迁的影响,任何一种利益支配的政府的政策,都会累积一种反弹的力量,这个反弹力量会转化成促使政府重新调整政策的压力,从而使公共政策变迁呈现“锯齿式”的演变模式。
(二)机会模型。其一是金登(Kingdon)1995年提出的政策流与机会窗模型,其将政策的发展过程分成三股脉流交织而成:问题流、政策流与政治流,彼此在大部分时候是独立发展的。而在汇合之时,政策企业家会将其所偏爱的方案或所关心的问题,置于有利的地位,并将问题、方案、政治等三个要素作以最有利的组合,此一组合的时机,即是政策的机会窗,也是政策得以变迁之时。在该模型中,金登强调了政策企业家的作用,其所扮演的是“撮合”的角色,增加此三股脉流聚合的可能性,从而促使政策变迁。但是金登认为,政策企业家不是居于主谋或主导的地位,因为激烈的政策变迁即使不完全是随机出现,也大部分是由于混乱、意外、偶然或运气所致。 其二是琼斯(Jones)和鲍姆格特勒(Baumgartner)1993年提出的间断平衡模型。该模型认为,政策变迁的模式不单纯是受稳定和渐进的逻辑所驱动,有时也会出现不连续的剧烈变迁。当公共问题的新
思考方式、新支持者的迅速动员、制度结构的改变及这些趋势偶然结合在一起所产生的自我增强的效果,其中任何一种情势出现或同时出现,都可能刺激政策制定者改变原来渐进而温和的政策调整模式,破坏政策的均衡稳定发展,接替的是剧烈震荡且不稳定的政策时期。此外,两位作者深信,问题界定和议程设定是政策过程的关键要素,问题在公共对话中有不同的论述方式,会对现行政策的稳定与变迁产生增强或质疑作用。总之,该模型强调政策变迁是间断平衡的,变迁的动因是内在和外在因素的复杂结合引致的。
(三)共识模型。共识模型为哈耶斯(Hayes)于1992年与2001年所提出。其采用了“共识性知识”(指政策参与者间对问题的界定和因果关系的认定是否存在一致的共识,即是否接受库恩所称的“典范”)和“共识性目标”(指政策参与者所追求的价值、目的与手段之间的联结是否相互冲突)两个变量。依此,各种政策问题将落入四个象限之内:A,理性广博模型的领域;B,纯为价值不一致的问题领域;C,纯为知识基础不一致的问题;D,渐进主义模型的领域。议题会出现在哪一个象限,会因技术的进步、新证据的发现、事件的发生等因素而移动。哈耶斯指出,非渐进式的政策变迁最有可能在A领域内出现。不过,这个领域内的议题非常少,因为只要科技不断进步,要在知识上取得共识较容易,而在多元的社会中,要在价值上建立共识,则是很困难的事;相对地,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和多面向性,社会价值和政策目标的多元化,导致大部分的问题都是落在D领域内,政策变迁自然也是以渐进方式居多。
(四)学习模型。其一是本尼特(Bennett)和豪利特(Howlett)1992年对政策学习相关观点进行的整合性的研究。本尼特和豪利特认为过去对政策变迁的解释大多以政治冲突或社会冲突的理论为主,而有关新知识的获得与应用将能对政策的变迁提供较佳的解释。本尼特和豪利特整合政策学习的相关文献,将政策学习的类型与政策变迁的关系加以详尽归纳,如图1-2所示。
其二是萨巴蒂尔(Sabatier)和金肯斯-史密斯(Jenkins Smith)1993年提出的倡导联盟框架。该框架企图将政策知识应用文献的主要发现整合到政策变迁的研究中。在此框架中,政策变迁的发生是三种过程的函数:第一种过程是关于政策次级系统内相互竞争的由不同行动者组成的倡导联盟的互动关系;第二种过程是关于社会经济条件等其他次级系统所发生的改变,直接或间接对政策产生作用力;第三种过程则是牵涉到稳定的系统参数,其对各次级系统内行动者的行为提供资源或形成限制。此三种过程的相互作用左右了政策变迁的过程。二位学者亦将行动者的信仰体系分成三种结构形态:(1)深层核心;(2)政策核心;(3)次级面向。政策倡导联盟为贯彻以深层核心信仰为基础所建构的政策目标,便会使用各种参与途径,影响政府的政策活动,促其采纳最有利于该联盟的政策工具。两位作者主张政策倡导联盟建立之后,在一定的条件下,不同联盟成员可经由对话过程而产生学习的行为,彼此逐渐互相了解,学习结果会导致信仰的改变,而一旦信仰改变,政策就会跟着改变。因此,政策的变迁就为政策取向学习的结果。若双方的信仰体系差异过大,那么只有等到外在体制
环境的改变,才有可能解决政策争论。
(五)设计模型。其一是罗伯茨(Roberts)和金(King)1996年提出的模型。罗伯茨和金主要讨论了政策创新这种激进的政策变迁形态,认为政策变迁是经过审慎思辨的与有目的性的设计过程而发生的,亦即无论是政策的外在条件或内在因素的改变,都仅是政策变迁的触媒或催化剂,必须经过设计的过程,才能引导变迁作为的出现。所谓的“设计”包括了问题情境的界定和建构、危机或事件的诠释、处理方式的描述等,设计者就是作者所称的政策企业家,他们扮演“催化者”的角色。同时,创新理念与企业家精神是规划变迁的过程中两个重要的推动力量,由政策企业家提出或引介新的理念,吸引大众的注意力,汇集相关的利益,及动员资源来支撑与扩散此一理念;由于创新理念经常是与现行政策的支配性理念格格不入,政策企业家必须具备独立自主、主动积极、承担风险、坚持原则等人格特质。在政策变迁的行动中,创新理念与企业家精神二者缺一不可。
其二是奥斯特罗姆(Ostrom)1999年提出的制度理性分析模型。该模型的一部分是处理行动场域的问题,以行动情境和行动者为核心,分析互动的模式及可能产生的结果,并建立评估标准来衡量这些结果,换言之,这一部分是以行动场域为分析单位,来分析、预测与解释制度安排下的行为。另一部分则是以行动场域为因变量,探讨影响行动场域结构的因素,这些因素主要包括:外在世界的物质条件、社群的属性、对规则的认知。奥斯特罗姆等人的观点之所以可被归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