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后,扑火物资和扑火设备立即装入运输车辆,扑火队伍和车辆在10分钟内集结出发。
(三)红色预警响应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高度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带班领导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值班人员将一级森林火险等级预警警报通知到各森林防火分指挥部和同级森林防火扑救应急响应联动部门;各森林防火分指挥部的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巡查员、瞭望员严密监视辖区各种情况,严格制止一切违规违章用火现象,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死看死守;专业森林消防队应做好一切扑火准备,运输车辆处于良好状态,扑火物资和扑火设备装入运输车辆内,接到扑火命令后,在5分钟内集结出发。
四、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分级制订与管辖
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分为三个预警级别:三级预案为镇乡级预案,由各镇乡、有林单位森林防火分指挥部按照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要求,自行制订并组织实施;二级预案为区级预案,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一级预案为高等级预案。一级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并按市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执行。
(一)三级预案:森林火情发生后,首先启动三级预案,按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火情发生地的镇乡及有林单位森林防火分指挥部,根据本单位《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组织以各森林防火分指挥部专业扑火队为主要力量进行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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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预案:三级预案实施后,1个小时内森林火情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镇乡、有林单位森林防火分指挥部请求支援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确定的怀柔水库、红螺寺景区、慕田峪景区、喇叭沟门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地区发生火情的;在风力达到4级以上(含4级)森林高火险天气、重要节假日等时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认为有必要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扑救的;跨镇乡、区县发生的山火需协调扑救的。启动二级预案响应,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副指挥(区园林绿化局长)决定,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扑火。
启动二级预案响应时,需要部队支援的,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武装部及时调动驻怀部队支援扑火。
(三)一级预案:实施二级预案响应后,4小时内森林火灾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决定请求上级支援的;跨区县、跨市(省)的火灾需要协调扑救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确定的重点防火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一级预案响应的。启动一级预案响应,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协调扑火,调动邻近区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扑火工作。
在特殊时期及突发情况下发生森林火灾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启动一级预案响应,协调和部署扑火工作。
五、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森林火灾报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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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报:启动三级预案响应后,所在镇乡、有林单位森林防火分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电台呼叫:区防火办,报警电话:69681119、69647007。
续报:山火发生地森林防火分指挥部办公室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势发展状况、山火发生地的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随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总报:在山火全部扑灭后,12小时内山火发生地森林防火分指挥部写出文字报告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报告 (1)向区园林绿化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报告
首报:启动二级预案响应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接到火情报警应迅速核实,按规定向区园林绿化局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报告,并迅速传达领导相关指示。
续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要主动与火情发生地的镇乡、有林单位森林防火分指挥部办公室或火情现场的指挥员联系,了解有关情况后随时向区园林绿化局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
总报:火灾扑灭后,将详细情况以文字形式向区园林绿化局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
(2)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首报:启动二级预案响应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接到火情报警后,按指挥部(区园林绿化局)领导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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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和上报规定,迅速向区委值班室(69644652)、区政府值班室(69644567)、区政府应急办(69656122)、主管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报告情况。
续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要主动与火情发生地的镇乡、有林单位森林防火分指挥部办公室或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的指挥员联系,了解有关情况后随时向区委值班室、区政府值班室、区政府应急办、主管副区长报告。
总报:火灾扑灭后,将详细情况以文字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区政府应急办、主管副区长报告。
(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实施 1、三级预案的实施。
火情处置。镇乡、有林单位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启动三级预案响应。按照本地区制定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组织当地专业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实施扑火。
2、二级预案的实施。
(1)火情处置。根据三级预案响应的实施情况和火势发展趋势,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命令,通知就近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临近镇(乡)专业扑火队待命。一旦需要,立即启动二级预案响应,调动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和镇(乡)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二级预案响应启动后,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或副指挥赶赴火灾现场组织、协调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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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挥扑救。二级预案响应实施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赴现场的领导和所在镇乡、有林单位森林防火分指挥部的领导组成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指挥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以上领导担任,当地政府镇乡长或有林单位领导担任副指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火场指挥。主要职责:一是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扑救,制定具体扑火作战方案。二是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对策。三是及时提供扑救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四是组织做好火场清理工作。五是部署看守火场的兵力(15亩以下5-10人看守,15-50亩15-20人看守,50-100亩30-50人看守,过火面积超过100亩地的,每增加10亩地增加1名看守人员,看守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复燃。如气象条件不利要看守72小时以上,需换防要履行交接手续,明确责任。看守人员由火灾发生地的地方政府负责安排)。
(3)物资准备。由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组分为扑火物资保障小组和食品物资保障小组。按照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的命令,由所在镇乡、有林单位森林防火分指挥部主要负责扑火物资供应,及时组织扑火工具、油料等物资的输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区商务委主要负责食品物资供应,所在镇乡、有林单位协助完成并运送。二级预案应保证100-200人的扑火物资供应,保证200-300人的食品物资供应。镇乡、有林单位扑火物资储备不能满足扑火需求的部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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