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

2020-04-14 22:21

附件26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2)128-2013

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集约化管理,规范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完善和优化供应商关系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供应商关系管理主要包括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供应商绩效评价、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供应商分类分级管理、供应商服务等内容。

第三条 供应商关系管理遵循“集中管控、分级实施、信息共享”及“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公司直属单位及控股、参股单位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是供应商关系管理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

(二) 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省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

- 1 -

(三) 组织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并建立统一的供应商信息库;

(四) 组织开展“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物资供应商的绩效评价;

(五) 负责对“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条 国网安质部、运检部、营销部、农电部、基建部、交流部、直流部、信通部、国调中心等部门,配合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开展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提供设备全寿命周期各环节的供应商产品质量、履约、服务等信息,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第七条 国网物资公司受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的委托,开展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 协助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

(二) 协助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开展供应商绩效评价工作;

(三) 协助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收集、核实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

(四) 负责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是省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 2 -

(一) 配合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开展“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物资供应商的资质能力核实工作;

(二) 负责组织开展“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招标采购物资供应商的资质能力核实工作;

(三) 负责开展供应商绩效评价工作,并将“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供应商的绩效评价结果上报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

(四) 负责收集、上报“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供应商的不良行为信息,监督供应商进行整改,配合公司总部对供应商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负责对“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招标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第九条 省公司安质部、运检部、营销部(农电部)、基建部、科信部、调度等部门配合省公司物资部开展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提供在安装调试、交接验收、生产运行等环节供应商产品质量、服务、交货等信息。

第十条 省公司监察部门负责对省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省公司法律部门负责对省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相关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第十二条 省公司物资供应公司配合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开展供应商关系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章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

第十三条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是指对参与公司招标采

- 3 -

购的供应商的资质业绩文件及生产现场情况进行核实的活动。经核实确认的供应商相关信息作为招标采购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 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负责制定“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并定期组织开展核实工作。

第十五条 供应商信息实行集中管控,在电子商务平台中建立统一的供应商信息库,在公司系统内信息共享。

第十六条 资质能力核实一般分为文件核实和现场核实。文件核实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报告证书、产品业绩等。现场核实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试验检测、原材料组部件管理、产能等情况。

第十七条 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时,应成立资质能力核实委员会,成员一般由物资管理部门、专业技术管理部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八条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过程应有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核实工作结束后,监察人员应出具监察报告。

第十九条 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经资质能力核实委员会审批后,在招标采购工作中应用。

第二十条 资质能力核实结果应告知供应商。

- 4 -

第四章 供应商绩效评价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绩效评价是指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合同履约、售后服务等综合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准确评价的活动,评价结果作为招标采购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二条 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负责制定“总部直接组织实施”范围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绩效评价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供应商绩效评价工作。供应商绩效评价一般按照年度评价、动态刷新的原则开展。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价信息收集常态机制,及时掌握供应商在合同签订、生产制造、运输交付、安装调试,以及设备运行等各环节信息,作为评价依据。

第二十四条 供应商绩效评价结果应与招标采购工作联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物资管理部门审定后应用于招标采购中。

第二十五条 供应商绩效评价结果应遵守公司相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六条 结合供应商绩效评价情况,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告知其存在的问题,督促和引导供应商改进提高。

第五章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第二十七条 供应商不良行为是指在公司物资管理活动中,供应商供应的物资在全寿命周期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 5 -


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对外汉语教学概论考试重点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