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政府督查室第58号《督办通知单》落实

2020-04-15 05:14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省政府督查室第58号《督办

通知单》落实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督查室:

2006年12月12日,省政府专题会议结束后,我市与会的常务副市长寇德松、市教育局局长李柏林向市长王爱民作了专题汇报,王市长高度重视,要求从速、稳妥地落实好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常务副市长寇德松、主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吴立方及时召集市国资委、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管道局中学移交地方后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再调度、再部署,明确了具体任务,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建成与管道局和相关部门进行具体协调。特别是12月20日接到省政府督查室《督办通知单》(58号)后,市长王爱民、常务副市长寇德松和副市长吴立方分别做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81号)确定的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并责成市政府督查室搞好督查。

根据领导批示和《督办通知单》精神,市政府督查室立即向市教育、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和公安等部门下发了督办卡,要求其按照《纪要》精神,逐项对照,认真研究,对涉及本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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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迅速落实,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通过梳理,总的看,该项工作我市已取得了一定进展,只有个别问题还需要省、市共同与中石油集团作进一步地协调。现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22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与中石油集团公司签署的移交协议,廊坊市人民政府与中石油管道局于2004年10月13日签署了移交协议。按照协议规定,管道局移交给廊坊市中学1所,中学的附属小学3所,还有管道一公司子弟学校1所(该校将从辽宁省盘锦市沟帮子镇迁至廊坊并入管道局中小学)。移交学校资产原值3171万元。转移支付经费基数每年3800万元。移交在职教职工527人(目前已有50人办理退休手续),移交离退休人员265人。

二、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确定的五项工作任务,我市只涉及前三项工作,即①切实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②关于人员移交与社保接续问题;③关于被移交人员待遇与地方保持同步增长问题。现将前三项工作进展情况分述如下:

1、切实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2006年,我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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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力度,全市共出动警力1541人次,车辆786台次,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建立组织,落实责任。成立了由主管市长王大虎任组长,公安、经贸、国土、工商、质监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公安局负责具体工作,并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量化了任务,明确了责任。二是大力宣传,正面引导。深入到重点村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工作,除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大造声势外,还采用登门拜访、个别谈心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同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线索。全年共张贴通告10000余份,悬挂标语400条,入户宣传2800余户,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三是多措并举,加强防范。2006年,全市新组建专职管道巡护队伍12支,石油企业新建保卫组织4个,投资6万元增设技防设施8个。为保证输气管道的绝对安全,市公安局专门制定了应急预案。同时,还要求沿线派出所采取深入摸排、重点监控、布建耳目、分段包干、严控废旧金属收购点等多项措施加以防范,特别在重大节日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由民警带领巡线人员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严防各种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从而确保了输气管道的安全。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一方面,建立了油区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有政府职能部门和油区企业参加的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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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报有关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另一方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油区的专项治理和输油气管道的安全保卫工作,按属地原则分片、分段包干、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倒查,有过必究,为油区的长效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2、关于人员移交与社保接续问题。按照协议规定,移交在职人员527人(目前已有50人办理退休手续),移交离退休人员265人。目前,527名在职人员已经移交,265名离退休人员的各种关系和在职人员社保关系的接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近期即可办结。

3、关于被移交人员待遇与地方保持同步增长问题。根据市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签署的《管道局中学移交廊坊市协议书》规定:“管道局中学职工工资收入按地方同类人员收入标准套改后,高出部分予以保留,在地方增资时逐步冲抵”。市人事局已经按照我省的政策,对管道局中学教职工的档案工资进行了审核认定,按冀政[2006]88号文件规定,比照地方同类人员情况,对管道局中学工作人员进行了套改工资审批,确定了档案工资标准。关于被移交人员待遇与地方保持同步增长问题的解决建议,市政府已于2006年12月14日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

三、移交后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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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退休人员一致反映他们不在移交范围,强烈要求留在企业。自廊坊市政府与管道局签订移交协议后,被移交的290名(含2004年度退休的25人)离退休人员先后4次到管道局办公大楼前上访、静坐,每次都在百人以上,时间最长的一次持续了一个多月。反映的核心内容是,他们不在移交范围,不应该移交地方,强烈要求留在企业。

2、部分教学辅助和工勤人员反映他们不符合有关职(执)业资格条件,提出回到企业。学校有28名教辅和工勤人员上访,反映他们没有职(执)业资格证书,不应列入移交范围,提出要回到企业。理由是,国办发[2004]22号文件规定:“移交人员以2003年12月31日的在职人数为依据,符合有关职(执)业资格条件的,在规定编制内经地方政府核定后,纳入移交范围。”

3、在职教职工移交后不能与地方同类人员同步增资,情绪极不稳定。2006年4月,移交人员大规模集体上访,反映省政府与中石油签署的移交协议关于“保留工资要在增资时逐步冲抵”的规定,不符合国办发[2004]22号文件精神。目前,这部分人员情绪极不稳定。据测算,2005年10月普调工资涉及移交在职人员485人,每月共冲抵26271元;2006年7月工资制度改革涉及482人,每月共冲抵175057元。

4、在职人员福利待遇移交后相对下降。管道局中小学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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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上访反映:管道局与廊坊市签署的移交协议明确规定:“甲方(管道局)承诺管道局中学职工在购买经济适用房、子女入托、以及职工个人水、电、气、暖、讯、网、物业管理缴费等方面享受与管道局职工同等待遇。”但至今未完全兑现,造成教职工福利待遇相对下降,他们心理极不平衡。

5、两地学校合并后,校内教职工出现两种待遇。按照省政府与中石油集团公司签署的移交协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沟帮子镇的管道一公司子弟学校并入廊坊管道局中小学。合并后,同一所学校的教职工出现了两种待遇。原一公司子弟学校教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高出管道局中小学教职工6600元。对此,多数教职工心理失衡。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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