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发布日期:2011年1月30日
为全面提高地区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根据地区《阿克苏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结合地区中小学教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满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尤其是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校长、教师的综合素质。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和教科研工作,深入开展教科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突出和强化“双语”教学工作,依托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为教学服务;加大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与督导评估,促使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
三、评估原则
正确导向:以素质教育理念引导学校,从实际出发,加强学校管理,着力于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着力于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着力于学校教学质量提高;
示范引领:指导学校模范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课程方案,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
动态管理:三年一个周期,每三年对所属中小学进行一次评估,学校教学管理与质量存在问题达不到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科学公正: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差异,科学制定评估标准,优优化评估方法,规范操作程序,严肃评估纪律,力求评估过程公开、公正,评估结果客观准确。 四、实施范围:
地区范围内的九年疑问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 五、评估程序: 1、学校自评。
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校教研教务负责人、教研组长等组成。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决定和评估方案每年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总结报告。
2、县级评估。
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由教育局行政班子全体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组由主管教学工作副局长、教研室负责人和教研员组成,各级学校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县(市)评审专家组对中小学进行督导评估验收。 3、地区级评估验收。
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由教育局行政班子全体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组由主管教研工作副局长、教研室负责人和教研员组成。根据各县(市)上报申请情况,地区评审专家组织对各县(市)学校进行抽查。 六、评估方法步骤
(一)根据《阿克苏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和《阿克苏地区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要求,三年一个周期,每三年对所属中小学进行一次评估。
(二)各学校对照《阿克苏地区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边查边改,若确认达到评估标准,形成自评总结报告,向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三)各县(市)专家评估组负责对提出申请的学校进行检查评估,每所学校评估时间不少于一天,参与社会评价的家长,每班不少于2名。评估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天,公示结束后报地区教育行政部门。
(四)地区专家评估组负责对县(市)申报评估达标的学校进行抽查和复查验收,公布评估结果。
七、评估考核管理办法和结果处理、应用
(一)对地直各学校评估考核采用百分制。 (二)奖励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另外予以加分。
1、教师参加所有的教学技能(包括教学案例、教学论文、优质课、课件、教师基本功大赛等)大赛,获地区、自治区、国家级奖项的分别加0.1、0.2、0.3分; 2、荣获地区级骨干教师或评选为地区级、自治区级学科带头人的每一人次加分别加0.2分、0.3分;
3、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自治区级、国家级教师指导奖的分别加0.1、0.2分;
4、 同一奖项的各级奖励加分,以获得最高级别的奖励加分为准,不重复加分,加分总分最多不得超过3分。 (三)惩处扣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另外予以扣分。
教师次的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一人次不及格扣0.1分;
(四)对学校督导评估结果的认定。
评估总分满分为100分,评估分值不低于90分(各项A级指标得分均在该指标分值的90%以上)学校为教学管理示范校;评估分值不低于80分的学校教学管理达标校;评估分值低于80分的学校教学管理基本达标校,评估分值70分的为教学管理不达标校。
(五)学校教学质量达标评估结果与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和绩效工资挂钩,凡是评估优秀的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县(市)情况对学校进行表彰奖励;评估合格的学校要努力争取达到示范校。凡是评估不合格的学校,学校领导班子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达标,在限期内评估仍不达标的,要坚决调整学校领导班子,并扣除绩效工资30%的奖励工作。
附:阿克苏地区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阿克苏地区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的学校: 时间:
A级 B级指标 指标 A1 领 导 重 视 10分 A2 队 伍 建 设 10分 A3 常 1、有健全的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听课评课及质量检测制 度;(4分) 组织管理 2、学校教务处对常规教学检查每学期不少于四次(2分)。教研室(组)对常规教学检查每两周不少于一次(2分)。—(10分) —查看检查记录 3、检查的结果同教师业务考核挂钩---查看考评记录(2分) 教研队伍 高级中学、完全中学、12个班级以上的初级中学和乡镇中心学校有单独设立教研室,不设教研室的学校有专门负责教研(2分) 工作的校领导和专职人员(2分) 领导 重视 (6分) 评估标准 赋分 创建规划 和措施 (4分) 1、有提高教学管理与质量的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1分)----查看档案 2、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学校教学实际。(1分)----查看档案 3、有完善的教学奖惩机制,并落实。(2分)----查看档案 1、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年级组 长、教研组长教学分工明确,职责清楚。(3分)----查看档案 2、学校每学期召开研究教学质量的工作会议不少于两次, 解决学校教学管理与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1分)———查看会议记录。 3、教师培训经费落实到位,学校公用经费中不低于4%的经费用于学校教学研究活动。(2分)——查看财务支出 校长队伍 校长、副校长的教学职责明确并落实。校长或副校长每周上 课2-6节,每学年听课40节以上;(2分)——查阅听课本、(2分) 教案 教师队伍 有师德评价体系,教师工作积极性高;(1分);校本培训有 (6分) 计划,有针对性、实效性(3分);有教师培育成长规划,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育名师梯队初步形成;(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