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保管及提货
第十六条 保管规定
1、 金马甲为挂牌方或交易用户提供为期 30 个自然日的免费保管, 自邮币入库保管之日或单笔交易完成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2、免费保管到期后, 交易系统自动向挂牌方或交易用户持有的邮币计算保管费直至该邮币被卖出或被交易用户申请提货时止。 费用标准按该品类邮币当月的挂牌参考价的十万分之一/天收取。
3、保管费以“未支付” 状态在交易用户的交易帐户中显示, 挂牌方或交易用户如有保管费未支付的, 须通过交易系统交纳足额保管费后方可挂出买单、 卖单或申请提货。
第十七条 提货规定及方式
1、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提取其持有的邮币, 申请提货后提货部分的邮币不能再参与交易;处在挂单状态的邮币不能申请提货。
2、 交易用户申请提货后须自行打印《北交所邮币交易平台提货申请单》, 并根据《北交所邮币交易平台提货申请单》载明的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北交所邮币交易平台提货申请单》 前往提取邮币。 如交易用户委托他人提货的, 除上述文件外,被委托人另须提交提货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具体提货时间以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逾期交易用户仍未提取邮币的, 原提货申请作废, 交易用户提货须重新申请。原提货申请作废后该部分的邮币可重新交易。 同时该部分的邮币保管费自申请提货之次日起继续以“未支付”状态在交易用户的交易帐户中显示。
第七章 专家委员会
第十八条 申诉
交易用户提货时对提取的邮币真伪持有异议的, 可当场检验并提出申诉, 要求专家委员会对其提取的邮币真伪进行二次鉴定。
第十九条 处理方式
金马甲受理交易用户提出的申诉后, 将交易用户提出异议的邮币连同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交专家委员会进行二次鉴定。经专家委员会鉴定, 邮币真伪与鉴定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相符的, 金马甲驳回交易用户申诉; 邮币真伪与鉴定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不符的, 以二次鉴定结果作为最终鉴定结果, 由运营合作方在最终鉴定结果公布后的 3 个工作日内按交易用户提取的邮币当月的挂牌参考价向交易用户优先赔付。
第八章 保障及赔付
第二十条 保障及赔付
已入库的邮币由保管方代挂牌方进行全程投保, 投保方式依照保管方现行惯例执行。 挂牌交易过程中, 若入库保管的邮币发生毁损, 则金马甲按以下方式确定损失并代理交易用户进行索赔和支付:
1)若邮币损失属于保险理赔范围, 则保险公司按实际投保价格向金马甲赔付, 同时金马甲按照该部分邮币实际剩余数量与未出库数量的比例, 对交易用户持有的所有未出库的邮币数量进行同比例缩权:如缩权后可向交易用户分配的邮币数量为整数, 则金马甲将实际剩余的邮币及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分别向交易用户的交易帐户内平均分配及发放;如缩权后可向交易用户分配的邮币数量不为整数, 则金马甲将缩权后整数部分的邮币向交易用户的交易帐户内平均分配, 剩余部分的邮币及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由公证机构进行摇号公证, 随机抽出获得剩余部分邮币的交易用户, 未获得剩余部分邮币的交易用户则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
2)若已入库的邮币因保管方或运营合作方的过错而发生毁损或部分损毁且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 保管方或运营合作方应在发生毁损或部分损毁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就交易用户减少的邮币按实际投保价格向金马甲赔付, 同时金马甲按照该部分邮币实际剩余数量与未出库数量的比例, 对所有未出库的交易用户持有的邮币数量进行同比例缩权:
如缩权后可向交易用户分配的邮币数量为整数, 则金马甲将实际剩余的邮币及保管方或运营合作方赔付的金额分别向交易用户的交易帐户内平均分配及发放;
如缩权后可向交易用户分配的邮币数量不为整数, 则金马甲将缩权后整数部分的邮币向交易用户的交易帐户内平均分配, 剩余部分的邮币及保管方或运营合作方赔付的金额由公证机构进行摇号公证, 随机抽出获得剩余部分邮币的交易用户,未获得剩余部分邮币的交易用户则获得保管方或运营合作方赔付的金额。
3)若不可抗力导致已入库的邮币发生毁损, 且保险不予赔偿的, 金马甲或保管方、 运营合作方不承担任何赔付责任, 由挂牌方或交易用户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第九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一条 挂牌交易前的信息披露
邮币挂牌交易前, 由金马甲通过交易平台向交易用户披露各类已入库的邮币的现状信息。
第二十二条 定期信息披露
邮币挂牌交易开始后的每个会计季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 保管方向金马甲提供所有已入库的邮币季度报告, 说明该部分邮币在当季度的数量、 现状和其他有关信息,并由金马甲向交易用户披露。
第二十三条 特定信息披露
发生下列任何事项时,运营合作方或保管方在 1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金马甲,并由金马甲通过交易平台向交易用户公开披露:
1、运营合作方或保管方发生破产、 重组、 合并、 分立或其他严重影响其履行对交易用户应负各项义务的重大变化;
2、已入库的邮币发生意外毁损或者其他影响其安全或品质的任何情形;
3、突发状况致使保管方或鉴定机构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出现实质损害交易用户权利的任何情形。
第十章 风险提示
第二十四条 交易用户参与邮币挂牌交易存在盈利的机会, 也存在损失的风险。
1、法律、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 以及影响邮币价格变动的各种因素, 均可能导致邮币价格上下波动,交易用户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