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
特别提醒:该范本在阜宁县招标工程项目中使用,未经阜宁县招管办同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不得任意删减和修改;本文中的红色倾斜字体部分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选用。更新时间:2011.6.1
工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园林绿化类)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O一O年 月 日
园林绿化
招 标 文 件 备 案 表
园林绿化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评标定标办法 通用评标规则 投标文件式样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光盘(另附) 施工图纸
园林绿化
投标须知前附表
园林绿化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1
知 11
工程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报价
12
知 6.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 万元∕标段
13
知 7.1
投标保证金
14
知9
踏勘现场
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并取得相关资料
15
知 10.1
递交疑问
递交时间: 递交地点:
年
月
日
时前;
一号、二号、三号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16 通 8.1 投标文件份数
四号标书:电子标书光盘壹份、U 盘壹份时
17
通 8.5
电子标书试导 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间及地点 地点: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厅
18
通 13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 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厅 地点及截止 (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 时间 时间: 年 月 日 午 时
分
19
通 15.1
开标
地点: 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厅 (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 时间: 年 月 日 午 时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分
2
0
知 14.1
评标方法 及标准
21
知 7.3
履约保证金
招标人和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分别为: 人民币 万元∕标段
2
园林绿化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工程综合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3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工程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含投标须知前附表)、通用条款、专用条款、评标定标办法、通用评标规则和附件等六部分以及按通用条款第3.3条、
4.1条发出的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等内容组成。
2、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
2.1 本工程招标方式:公开(邀请)招标
2.2 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
一标段: ;
二标段: ;
三标段……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投 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 个标段;
每个投标项目负责人可同时投 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 个标段。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2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4、合格投标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 级及其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具备 级及其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等级;
园林绿化
7、投标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办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工(以劳动合同和交纳养老保险原件为准)。
5、资格审查方式
5.1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预)审 办法确定投标人。
6、投标有效期
6.1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
7、投标保证金、图纸押金、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
7.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标段,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帐、电汇、银行汇票等形式缴纳(谢绝现金缴纳),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帐户(单位名称: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阜宁建行城东分理处,帐号:32001737342059000488)。
投标保证金递交特别提醒:
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事宜,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汇到指定帐户并取得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出具的结算凭证,开标时凭结算凭证接受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验,如因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而影响投标有效性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