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4、外来人员要找行政领导的,保安应事先联系被访对象,确认被访对象在校后方可放行。如果被访对象不在校内,保安应拒绝其进校。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停放到制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安一定要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保安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保安一定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