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区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根据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建立体育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体育教师培养与培训质量。坚持体育教师准入标准,严把体育教师入口关;制定体育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体育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体育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体育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结合体育教师职业特点,加强体育教育专业和学科建设。完善体育教育专业培养方案,科学设置课程,改革教学方式;重视职业道德教育,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加强体育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
(三)中小学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体育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制定体育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体育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科学计算体育教师工作量,保障体育教师福利待遇,增强体育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体育校本研修,促进体育教师专业发展;完善体育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绩效管理机制。
(四)中小学体育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体育教育教学实践,不断创新教学方式;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开展自主研修,积极参加教师培训,逐步提升体育教育教学专业发展水平。
(三)中小学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体育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制定体育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体育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科学计算体育教师工作量,保障体育教师福利待遇,增强体育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体育校本研修,促进体育教师专业发展;完善体育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绩效管理机制。
(四)中小学体育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体育教育教学实践,不断创新教学方式;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开展自主研修,积极参加教师培训,逐步提升体育教育教学专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