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145
考点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原理
1、国家机关:中央六个(人大、国家主席、军委、国务院、最高法、最高检)省市县4个一府两院、人大、乡两个政府人大。 2、17年规章是正式法律渊源。
3、设区市法规要批准:省委批准市州县、全常批准自治区(城乡建管环保文化) 4、坚持中国实际出发三个渊源:中国特色法治理论的实践经验;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国外的有益经验。
5、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 6、共控制国家权力(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保障公民权力 7、我国不是法律中心主义、法律万能主义
8、法律思维,对法律机关:法无授权即禁止、面对公民法无规定即自由。 9、
考点2、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5+2,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2对内的人权立法,对外的国家安全立法
2、宪法监督:全国人常,事先批准事后审查备案或撤销
3、宪法解释:67条,全国人常有权解释宪法,82宪法没有宪法解释,宪法解释安装立法程序进行。
4、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规范政府立法活动,(不能随意减少政府立法活动) 5、
考点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中央政法宏观管理,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市县政府具体实施
2、对有贿赂行为进行全面禁止,取消所有产品的网上销售,对的(对腐败要零容忍,对环保同样零容忍可以一刀切)
3、比例原则(不能用大炮打蚊子) 4、诚实守信:诚实和信赖
5、三个解释,立法、司法、行政解释,规范性,普遍约束力 6、
考点4、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1、
考点五、
1、两赔三诉不能搞风险代理。(国家赔偿、人身性赔偿、群体性诉讼、) 2、非正式渊源,采用有条件适用
3、法定工作队伍:专门法律工作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 4、62
第一章、法的本体(静态分析) 考点8、法的概念的争议
1、要道德的是非实证,不要道德的是实证主义
2、实证分为:分析实证(自然法学只要道德(恶法非法)、综合法学)和法社会学 、法现
实主义等流派
3、法的概念争议:内容的正确性(符合道德)、权威性制定(国家权威产生)、法的实效(以社会为基础,实际的社会效果) 4、条文就是规则,错。 5、
考点9、法的特征
1、六个特征:归国、便利、强制程序、可诉
2、法律可以调整天灾(调整人在天灾面前的行为),防灾减灾法
3、国发,现行有效的法,四个外延:成文的制定法、判例法、认可的习惯法(不成文法),其他执行国法职能的法(教会法)。具有国家强制力(道德也有强制力) 4、国家的法师国家产生的法,包括成文法、判例法、习惯法 5、
考点11、法定作用
1、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自己)、评价(评价他人,评定是否违法)、预测、教育(一般人)和强制(违法者)等规范作用。教育尹制评 2、马克思只要谈到根本就是社会物质条件 3、
考点12、法的价值
1、法律是保障自由的,可以说专制的法律是不自由的,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 2、法的价值冲突:价值位阶(关键词不同位阶比大小);个案平衡(关键词特定案件、公平正义);比例原则(手段和目的,侵害最小的价值,关键词:必须的、不得不)。, 3、价值判断无处不在。法律适用、立法、解释司法、执法 4、
考点13、法要素:规则、原则 1、禁止性规则(不得、禁止),命令性规则(应当必须),权利性规则(可以或者) 2、强行性规则(必须性的,包括义务、职权、)和任意性规则(可选择),是对法律适用强度不同。
3、规则(抽象具体,法官裁量权小)和原则(概括模糊),原则弥补规则漏洞
4、我国条文,有法律条件、假设一般缺少法律后果。行为模式(应当、必须、可以)(故意杀人的(假设),应当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处罚(行为模式)) 5、一切法律规范都必须用法律语句形式表达,离开了语言,法律就无法表达。
6、原则为了个案的公平,一个案件及适用原则也适用规则,当规则明显不公,应当优先适用原则,但需要论证。原则更关注个别性和特殊性。 7、规则是全有或全无。
8、根据确定性程度不同分为:确定性规则(内容确定可以直接适用)、准用性规则(内容不确定,找其他法律适用)、和委任性规则(内容不确定,找其他国家机关制定实施细则) 9、规范性语句:命令句(道义助动词应当,不得)、允许句(可以),没有道义助动词的属于陈述句。
10、风俗习惯可以成为非正式法律渊源,可以作为判案的依据。 11、成文法习惯用演艺,判例法国家习惯用类比。
12、大前提是法律规范,小前提是案件事实,结论是判决 13、义务语句:应当、不得
14、法律关系:法律规范+法律事实针对特定主体,一次适用。规范是普遍性的,反复适用 15、原则一般法律条文比较靠前,模糊的、道德上的,以陈述句原则可以通过加道义助动词。
16、规则和条文,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
17、社会规范:法律,调整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技术规范调整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区别技术性规定:特定的法律术语、制定机关。自然规范:调整自然之间的关系。 18、
考点14、权利和义务
1、法律事件:自然事件(地震海啸)社会事件(生老病死)
2、绝对权:物权,相对权:债权(特定对象,生育权是特定夫妻的) 3、法律解释:文体主力比客场;文义、体系、主观、历史、比较、客观
4、错误:婚姻自由是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 5、紧急避险是权利而非是义务。
6、权利人所拥有的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考点十五、法律渊源
1、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在我国是正式的法律渊源
2、行政法规是国家机关实施的,国家机关,公法。我国司法主要是民法 3、我国只有全国常委会有权撤销行政法规。我国没有司法审查。
4、人大后面跟的都是改变或撤销只针对他自己的常委会的错误,常委会后面都是撤销(政府、下级人大和常委会)
5、魏玛宪法,现代宪法,首次规定了政治、经济、文化权利 6、证成是必然存在,只要是选项中说道存在证成都是对的 7、
考点16、法定效力 1、对人对事空间时间
2、属地为主,兼采属人与保护
3、溯及力:我们一般没有溯及力,但新法对旧案有。 4、
考点17、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1、划分部门主要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2、调整型法律关系,基于合法行为,执行法的调整职能。(如合同法)保护性法律关系,由违法行为所产生,(必定有一方是国家机关,如刑法法律关系)
3、免责:协议、时效,主体平等是横向法律关系。纵向又叫隶属性法律关系,横向又叫平权。 4、主从法律关系:第一性的法律关系(主,法律规范和事实引起),第二性的从。买卖第一,担保第二;实体第一,程序第二;调整第一、保护第二。
5、法人权利和行为,同时产生消灭。自然人,是现有权利,后有行为。 6、先找小前提(事实),在找大前提,得出结论
7、因起诉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第二法律关系。(诉讼是第二法律关系,实体第一。程序第二)
8、法定权利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
9、单向法律关系:一方有权利,一方有义务,双向法律关系,是一方的权利正好是另外一方的义务。
10、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也可以是非规范性发法律文件。(对特定主体)
考点19、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1、法律竞合(一个行为两个法益):行政可能被刑事吸收。并存:刑法和民法
2、
第二章 法定运行 考点20 立法
1、我国的监督体系,国家监督(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监督。 2、法律审查建议,公民提,
3、法律审查要求:两央、两高、审委
4、要求专委会修改,两个月反馈,拒不修改,通过委员长会议进行申告。 5、我国人民法院没有司法审查权,不能对法规和规章进行合法性审查。
6、人大领导常委会,政府上下是领导。常委监督本政府,下级人大及其常。领导适当改与撤,监督合法撤不改,民族法规如违法,只得撤销不改变。规章以下都适用,领导监督各不同。
省规章错误,省人大安排常委会撤销,省常委直接撤,国务院改变或撤销。
7、 从法的正式渊源上看,法律仅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狭义的法律) 8、所有法律议案(法律案)都必须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错的),有的是人大通过的。 9、
考点21、法定实施
1、守法,有积极的遵守法律,也有运用法律 2、
考点22、法的适用的一般原理
1、法的适用是获得合理的法律决定,应当兼顾可预测性和可接受性(正当性,满足道德衡量,满足法律国家实质性价值),可预测性优先。 2、解释是必然存在的
3、民事判决,最重要的归责原则是公平。 4、逻辑三段论推理,就是演绎推理
5、法的适用所处理的问题,既包括法律事实问题也包括法律规范问题,还包括法律语言问题。
6、外部证成:是内部证成前提三段论的推理过程 7、内部证成:是推导法律决定的过程 8、
考点23、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
1、大前提、小前提属于外部证成,是对前提进行证成的过程。理由是外部,只有对结论才是内部证成。
2、内部证成关涉的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的推论是否有效。 3、全国人大制定刑法、民法、国家机构等其他基本法律。婚姻法、民法通则都是基本法律。 4、安定性(可预测性)合目的性(正当性、可接受性) 5、
考点24、法律推理
1、小说不能非正式渊源。 2、强制作用必然存在评价作用
3、案件事实是小前提,法律使用是大前提。 4、英美是判例法
5、解释学循环必然存在。
6、任意性规则是可以选择
7、法的指引:确定性(义务指引,应当)和不确定性(可以可以) 考点25、法律解释
1、6个单位可以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两央两高两委(省级常委、专门委员会) 2、三种正式解释:立法解释(全国人常)、司法解释(两高)、行政解释(国务院)正式解释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的意义。 3、学理解释是非正式解释。 4、历史解释都是捣乱的,错误的
5、司法解释30日报全国常委会备案。
6、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是狭义的法律) 7、结合多个条文进行解释,都是体系解释。 8、文义解释毕存在不公正。
9、客观解释设计物质生活条件、公序良俗等。 10、
第三章、法的演进 考点27、法系
1、法系根绝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进行分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 2、最有影响的是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 3、
考点28、法律意识与法的现代化
1、根绝现代化的动力来源,法的现代化过程分为内发型和外源型,我国是外源型。有明显的工具特点。 2、
第四章、法与社会
考点30、法和社会的一般理论
1、法律的起源于社会发展进程相一致,有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子的法律 2、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物质条件的需要 3、法定规范作用:5个,教育尹志平 4、法的社会作用:(社会公共职能、政治统治)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
5、道德没有国家强制力
6、事物都有历史性的,都受到经纪结构和文化发展的制约。历史性的就是经济基础。 7、
宪法学
考点34、宪法词源、特征本质与分类
1、坚持宪法,扩大社会各种规章制度民规民约
2、我们不搞司法独立,侦查和审批独立,不要法律中心主义,法律是有局限的
3、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世界第一部不成文宪法1215年英国的大宪章。我国的第一部宪法文件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我国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宪法是贿选宪法。社会主义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
4、1918年苏俄宪法,和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首次表面了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颁布标志着现代宪法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