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刑品案】预防冤错案要从严格证据裁判开始(35起指控
杀人、宣告无罪案件的裁判理由)
关联阅读从聂树斌案再审看刑事证据裁判规则与方法 导 读:本期推送近年来的35个故意杀人案无罪案例裁判理由汇编。这些案例具有以下特点:1.宣告无罪的原因都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而不是因为案件存在违法阻却事由或者责任阻却事由;2.案例中绝大部分被告人都曾作有罪供述,有罪供述往往是这些案件中至关重要的证据,而大多数案件中都存在有罪供述不稳定、供述与其他证据不能印证、有罪供述合法性存疑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论述占到了无罪理由的重要篇幅。3.证言取证程序违法、物证提取程序违法、鉴定意见违法等一系列问题也成为这些案件宣告无罪的重要理由。因此,这些案例中包含了大量的证据资格、证明力、证明标准等刑事证据学问题,研习这些案例对于提高公、检、法、律等司法从业人员证据审查能力会有所帮助。目 录 1.缪新华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7)闽刑再字4号2.聂树斌被控故意杀人、强奸案 (2016)最高法刑再3号 3.呼格吉勒图被控故意杀人、流氓罪案 (2014)内刑再终字第5号4.陈满犯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5)浙刑再字第2号
5.黄家光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4)琼刑再终字第1号
6.张云等被控故意杀人、抢劫案 (2014)皖刑再终字第5号
7.黄志强等抢劫、强奸、敲诈勒索案 (2016)赣刑再1号 8.郑某甲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3)锦审二刑终再字第2号 9.夏建庆被控故意杀人案 (2000)赣高法刑再上字第1号 10.徐辉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1)珠中法刑重字第2号 11.刘吉强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5)吉刑再终字第4号 12.王焕木等被控故意杀人案 (2001)台刑一初字第14号 13.朱玉莲被控故意杀人案 (2001)陕刑一终字第454号 14.林惠玉被控故意杀人案 (2001)闽刑终字第697号 15.庞成师被控故意杀人案 (2002)海南刑初字第40号 16.黄新被控故意杀人案(2001)郑刑初字第53号 17.相桂星被控故意杀人案 (2002)青刑一初字第51号 18.张东身被控故意杀人案 (2003)邯市刑初字第169号 19.罗志纲被控故意杀人案 (2008)三亚刑初字第7号 20.王随根被控故意杀人案 (2008)穗中法刑一初字第75号
21.廖秀成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3)渝四中法刑初字第7号 22.代某乙、李某甲等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3)亳刑初字第72号
23.任海玲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2)西刑一初字第198号 24.解某甲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3)镇刑初字第10号
25.宋兴富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4)内刑初字第4号 26.任明芳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3)甘刑一终字第13号 27.王某某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4)承市刑初字第32号 28.本特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2)果刑初字第6-2号 29.曾爱云、陈华章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2)潭中刑初字第27号
30.仵云生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4)烟刑一终字第119号 31.雍奎魁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5)吉刑三终字第13号 32.柯某某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5)商中刑再终字第1号33.张志和、张金龙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5)冀刑四终字第166号
34.卢荣新被控故意杀人、强奸案 (2016)云刑终字第262号
35.王某某被控故意杀人案 (2014)承市刑初字第32号一、缪新华被控故意杀人案,缪德树、缪新容、缪新光、缪进加被控犯帮助毁灭证据案
案号:(2017)闽刑再字4号无罪理由:1.原判认定的事实缺乏客观性证据证实;2.各原审被告人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3.原判认定的其他证据亦存疑,证明力明显不足。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缪新华杀害被害人杨某,并伙同原审被告人缪德树、缪新容、缪新光、缪进加分尸、抛尸的事实缺乏客观性证据证实,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
述相互之间、前后之间,有罪供述与现场勘查笔录之间均存在无法合理排除的矛盾和疑点,有罪供述得不到其他证据的佐证,且其他定案证据亦存疑。故原判认定缪新华犯故意杀人罪,缪德树、缪新容、缪新光、缪进加犯包庇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五原审被告人有罪,依法应予纠正。二、聂树斌被控故意杀人、强奸案案号:(2016)最高法刑再3号无罪理由: 1.聂树斌被抓获之时无任何证据或线索指向其与康某1被害案存在关联;2.聂树斌被抓获之后前5天的讯问笔录缺失,严重影响在卷讯问笔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3.聂树斌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疑,且不能排除指供、诱供可能;4.原审卷宗内案发之后前50天内证明被害人遇害前后情况的证人证言缺失,严重影响在案证人证言的证明力;5.聂树斌所在车间案发当月的考勤表缺失,导致认定聂树斌有无作案时间失去重要原始书证;6.原审认定的聂树斌作案时间存在重大疑问,不能确认;7.原审认定的作案工具存在重大疑问;8.原审认定康某1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9.原办案程序存在明显缺陷,严重影响相关证据的证明力。总之,全案缺乏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聂树斌作案时间不能确认,作案工具花上衣的来源不能确认,被害人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不能确认;聂树斌被抓获之后前5天讯问笔录缺失,案发之后前50天内多名重要证人询问笔录缺失,重要原始书证考勤表缺失;聂树斌有罪供述的真实
性、合法性存疑,有罪供述与在卷其他证据供证一致的真实性、可靠性存疑,本案是否另有他人作案存疑;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 三、呼格吉勒图被控故意杀人罪、流氓罪案案号:(2014)内刑再终字第5号无罪理由: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采用捂嘴、扼颈等暴力手段对被害人杨某某进行流氓猥亵,致杨某某窒息死亡的事实,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1.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供述的犯罪手段与尸体检验报告不符。2.血型鉴定为种类物鉴定,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不能证实呼格吉勒图实施了犯罪行为。3.呼格吉勒图的有罪供述不稳定,且与其他证据存在诸多不吻合之处。四、陈满犯被控故意杀人案案号:(2015)浙刑再字第2号无罪理由:但原裁判认定系原审被告人陈满杀死被害人钟某并焚尸灭迹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原裁判据以认定案件事实主要证据的有罪供述不稳定、主要情节的供述不仅前后矛盾,而且与在案的现场勘查笔录、法医检验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所反映的情况不符,不能作为定案依据。2.除原审被告人陈满有罪供述外无其他证据指向陈满作案。现场勘查笔录、法医检验报告等证据不能证明原审被告人陈满作案;案发现场提取的物证无法对原审被告人陈满的有罪供述起到印证作用;原裁判认定的作案凶器难以确认;在案证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