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演练要求
(1)每年年初,由公司负责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应急预案专项培训。培训计划、材料、试卷应报主管单位批准并备案。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相关部门安全员、班长进行的安全专项培训。
(3)每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培训要做好记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由部门负责人主持。考试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
8.2 预案修订和完善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北京市相关法规规定,当设备、工艺流程、工作岗位设置、作业指导书、施工改造、经营项目和周边环境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上级公司审批或专业部门重新进行风险评价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