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设置专用的原材料储藏室,配备好食品储存设备,确保原材料储存安全卫生。
二、营养食材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营养食材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建立好进出台账。
三、管理员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认真地做好原材料的储存管理工作。不能有过期、变质的原材料入库。入库的原材料应认真登记,必须做到出厂时间和检验信息真实相符。
四、每批原材料入库后必须及时留样,留样时间为48小时。
五、加强对储存室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储存室。室内不准吸烟,不准在室内干与食品储存无关的事。
六、做好对储存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搞好室内卫生,确保室内整洁。管理员必须每天打扫室内卫生,定时对储存室进行消毒,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
七、加强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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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制度
一、健全学校民主监督组织机构。成立学校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会主席为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成立家长监督委员会,成员有学校所在地村社干部、学生家长和社会知名人士。
二、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公布,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建立实名制的学生信息系统,全面公开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防止出现冒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
四、公开原材料供应、食品加工、食品配送、学生就餐、监督管理等各环节流程,实施全程监督。
五、定期召开民主监督组织会议,接受各方面的反馈信息,对工作中的疏漏和不足进行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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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坚持每周公示制度。公示相关的营养食品质量标准、配餐标准、营养食谱、价格和账目,让师生看得清、弄得明。
七、广泛接受舆论监督,设立举报电话。
责任追究制度
一、质量责任追究。
1、凡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学生食品和原辅材料,造成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的企业或个体,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其供货资格。
2、学生营养工程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供货厂家负责赔偿因此引发的一切损失,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3、质量问题包括:变质、霉变、污染、劣质、以次充好的食品(生产日期不明、保质期不明等)。所有损失和后果包括:实物、人力、财力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损失和遗留问题。
二、管理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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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统一使用规定品牌及厂家的食品及原辅材料,因把关不严或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集体卫生事件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相关管理人员承担第一责任。
2、学校不得定购和组织学生饮(食)用非定点企业产品,因学校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食源性公共卫生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承担第一责任。
3、管理责任具体包括:对货物质量和有效日期把关不严;营养食品存放违规,导致合格食品发生污染、霉变、过期、变质;把污染、过期、变质、霉变的食品用作营养餐等。具体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4、分工负责,明确责任,不按规定操作或不严格执行营养计划制度,造成食品卫生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资金违规责任追究
对挪用、挤占、截留、克扣、浪费和违规使用营养计划专款的,将直接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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