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目成果正文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现行劳动制度中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上的问题、劳动关系的问题——在审判实物中,劳动关系时往往容易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利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
(-)用人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强制性劳动合同的程序等的,加上其它因素的,在实践中了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在私营企业中,雇佣无合同游动无保险的问题严重。在国有性质的用人中,也着不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至今按规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也不和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问题严重地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签订时,签约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劳动合同的内容往往对劳动者的意志体现得较少。用人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往往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制定成格式化、定型化的条款,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很少有或修改权。劳动者往往签约或不签约的选择自由,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很难完全符合本意的表达。更有甚者,劳动合同还分为主会何与合同附件两种。用人往往简化前一的内容,而细化后一的内容,使劳动者在签约时,往往是在不或不完全的情况下承诺。
(三)在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在劳动合同期限,无固限的劳动合同范围过窄。在实践中用人会依此对劳动者施加,使劳动者不敢主张法律赋予的权利,难以享受到劳动法律、法规在劳动保护、工时、工资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也使劳动者职业的稳定感。 劳动关系在和解除过程中的问题——劳动关系过程中,用人控制了劳动过程状态的记载,监督往往也偏重对劳动者义务的监督,对用人的监督很少甚至几乎。用人在不利于劳动者决定时,公正性的程序保障,往往是用人说了算,谈不上劳动者意见。 劳动关系过程中,最的问题是用人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是某些非公经济性质的企业,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不依法,随意或武断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举不胜举。如滥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以所谓“经济裁员”的名义大面积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等,作法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劳动争议机制不利于纠纷的尽快解决。,我国的劳动立法对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制度的规定仍,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期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不利于保障劳动争议当事人,是在劳动争议中往往弱者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权益保护对策的思考 ,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利的。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劳动合同制度,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劳动合同制度非常,关系到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保护纳入法制轨道。
(二)措施,尽量缩小劳动者与用人的不平等。一要健全社会保障体制,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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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面,消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职业培训的,普通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地是弥补大劳动者的劣势地位、其依附性的办法。
(三)开拓、工会组织的作用,把工会职责的转移到劳动者权益。我国应工会的地位,工会的权利,以在企业内部劳资抗衡机制。
(四)强化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工会与企业集体谈判,并签订集体合同将劳动关系的大内容于集体合同内,是劳动者集体的力量抵抗企业借格式化条款滥用权利的手段。
(五)劳动监察职能。劳动合同申报制度,用人应在劳动合同签订后的一段内将劳动合同送到劳动行政备案,为劳动行政对用人的雇工监督奠定基础。劳动行政执法应对企业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条款监督检查,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予以纠正,劳动的劳动执法,,督促改正,情节恶劣的,要依法处罚。 (六)劳动争议的分轨体制,即“裁、审分离,各自终局”的体制。当事人了劳动争议后,调解机构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可以由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其一,若申请仲裁,就再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若提起诉讼,就再申请仲裁,诉讼两审终审,从而缩短争议的,争议的成本和尊重当事人对争议的选择。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犯问题值得重视
劳动者所反映的问题都是自身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几乎涉及劳动保障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中,既有政府部门和企业工作不到位、政策不落实的问题,也有政策之间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还有少数上访人员思想观念滞后、有关诉求脱离实际的问题。“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处理难度很大。”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有关负责人说。
我们在调查了解中发现,单从劳动保障业务方面来看,导致信访问题增加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的直接原因,在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一方面,一些企业损害劳动者合法报酬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个别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加班费;部分企业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无故拖欠和克扣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我省出台了也出台过相关条例,为维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去年全省因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包括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达48起,占总数的38%。
另一方面,养老保险待遇差距问题引发的矛盾日趋尖锐。去年,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作了调整提高,使退休人员对养老金水平不满而产生的矛盾有所缓解,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一年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接待养老保险方面的来信来访来电4550件次,其中集中反映的有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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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待遇差距问题: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不同行业之间、新老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保险待遇差距较大;一些地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强烈要求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在有的地区,因企业退休人员待遇低、与机关事业单位差距悬殊,引发了群体性事件。与此同时,在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改制重组中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去年,全省因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问题和企业关闭破产、改组重组中的职工安置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28起,占全省各类群体性事件总数的7.6%,所占比例虽小,但涉及的人数之多,给我省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却较大。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指出:“有关企业关闭破产的职工安置政策不统一,导致不同企业职工心理不平衡,造成相互攀比,也是引发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原因。”
政策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些地方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政策还存在问题。这一方面体现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难,一些长期停产关闭企业无力支付经济补偿金,许多职工还存在着解除劳动关系的心理障碍;另一方面,部分再就业优惠政策在有的地方没有得到全面落实,有的基层部门对落实相关再就业优惠政策不积极主动,手续繁杂,有的地方商业银行对发放小额贷款态度不积极。导致劳动保障方面信访问题突出、群体性事件大量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客观上,当前我国就业和再就业压力很大,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健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关政策措施还不配套,加上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使劳动者利益不断调整,难免使部分劳动者的利益受到影响,从而导致不满情绪;在主观上,一是有的地方和部门没有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经济增长轻社会稳定,特别是不顾群众利益和实际承受能力,忽视劳动者的正当利益诉求,引起劳动者不满。二是有的部门和干部工作不务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职工反映的问题没有尽心尽力地研究解决。三是部分企业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和按政策办事,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克扣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等侵权问题仍较突出。
通过维权化解矛盾
随着改革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以及经济结构调整的进一步加速,劳动保障工作中还会出现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就业再就业的压力不会减轻,完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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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体系还需要较长的过程,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难度增加,劳动保障方面的不稳定因素可能会继续增多,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着繁重任务。
有关人士指出,保护职工权益应从四个方面入手,其中首要的是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发放工作,坚持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基本养老金,积极稳妥地推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妥善处理好下岗职工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时的经济补偿金和债权债务问题。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解决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小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探索困难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完善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其次,要坚持就业再就业政府责任制,把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市县、社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进就业援助制度化等措施,重点做好困难人员再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再次,做好企业减员、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改制重组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政府部门要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定程序,制定改制方案,认真审查包括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内容的职工安置方案,对方案不完善、资金不落实和程序不合规定的,要及时提出明确的意见,必要时实行一票否决,从源头上消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
还有,要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积极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使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办案职能与行政职能相分离,补充足够的专职办案人员,建立专门的办案经费来源和独立的办案场所,提高仲裁机构的效能。
七、评阅老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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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技术职称 性别 行政职务 单位部门 联系电话 评语:(分别从选题论证、项目实施过程、项目成果等方面的评价和意见) 评分: 评阅老师(签章): 年 月 日
八、系部审核意见
□审核不合格。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意见 □审核合格。 □审核中等。 □审核良好。 □审核优秀。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实践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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