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论,提出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时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这个工业安全中最重要、最基本的问题。但是,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论也和事故频发倾向理论一样,把大的是工业事故的责任都归因于个人缺点,表现出时代的局限性。
2.博德事故因果连锁论
博德在海因里希事故连锁因果理论中=的基础上,提出了反映现代安全观点的事故因果链锁论。
1)控制不足——管理
博德事故因果链锁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安全管理。大多数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完全依靠工程技术上的改进来预防事故是不现实的,需要完善的安全管理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果安全管理上出现欠缺,可能导致事故基本原因的出现。
2)基本原因——起源论
为了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必须查明事故的基本原因,并针对查明的基本原因采取对策。基本原因包括个人原因与工作有关的原因。所谓起源论,是要找出问题基本的、背后的原因,而不仅仅停留在表面现象上。
3)直接原因——征兆
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这是最重要的、必须加以追究的原因。但是,直接原因不过是像基本原因那样的深层原因的征兆,是一种表面现象。
4)事故——接触
从实用的目的出发,往往把事故定义为最终导致人员肉体损伤、死亡,财物损失的,不希望的事件。但是,越来越多的安全专业人员从能量的观点把事故看作是人的身体或构筑物、设备与超过其阈值的能量的接触,或人体与妨碍正常生产活动 的物质的接触。
5)伤害——损坏——损失
博德模型中的伤害,包括了工伤、职业病,以及对人的精神、神经方面或全身性的不利影响。人员伤害及财务损坏统称为损失。
3.亚当斯事故因果链锁论
亚当斯提出了与博德事故因果链锁论类似的事故因果连锁模型,见表3—1。 表3—1 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论 管理现场失管理失误 事故 体制 误 领导者在下安全技术人述方面决策错误员在下述方面管伤亡事或没做决策: 理失误或疏忽: 不安全故 目标 行为 行为 损坏事组织 政策 责任 不安全故 机能 目标 权威 状态 无伤害权威 规则 事故 责任 指导 伤害或损坏 对人 对物 职责 注意范围 权限授予 主动性 积极性 业务活动 该理论的核心在于对现场事物背后原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及生产作业中的不安全状态等现场失误,是由于企业领导者及事故预防工作人员的管理失误造成的。
4.北川彻三事故因果连锁论
上述三种事故因果连锁模型把考察的范围局限在企业内部,用以指导企业的事故预防工作。实际上,工业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复杂。企业是社会的一部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水平等诸多社会因素,对企业上海事故的发生和预防有着重要的影响。
日本广泛以北川彻三的事故因果连锁论作为指导事故预防工作的基本理论。北川彻三事故因过连锁论见表3—2。
表3—2 北川彻三的事故因果连锁论 基本原因 学校教育的问题 社会的原因 历史的原因 因 身体的原因 精神的原因 管理的原因 5.事故统计分析因果连锁模型
在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中,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因果连锁模型。该模型着重分析伤亡事故的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背后的深层原因——管理失误。我国的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就是基于这种事故因果连锁模型制定的。
(三)能量意外释放论
1961年吉布森、1966年哈登等人提出了解释事故发生物理本质的能量意外释放论。
1.能量在事故致因中的地位
能量在人类的生产、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人类利用各种形式的能量做功以实现预定的目的。人类在利用能量的时候必须采取措施控制能量,使能量按照人们的意图
间接原因 技术的 原因 教育的原态 为 不安全状直接原因 不安全行事故 伤害 产生、转换和做功。从能量在系统中流动的角度来讲,应该控制能量按照人们规定的能量流通渠道流动。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失去了对能量的控制,就会发生能量违背人的意愿的意外释放或逸出,致使进行中的活动中止而发生事故。如果发生事故时意外释放的能量作用于设备、建筑物、物体等,并且能量的作用超过它们的抵抗能力,则将造成设备、建筑物、物体的损坏。人体受到超过其承受能力的各种形式能量作用时受伤害的情况见表3—3;人体与外界的能量交换受到干扰而发生伤害的情况见表3—4。
表3—3 能量能量类型与伤害 能量类型 机械能 产生的伤害 刺伤、割伤、撕裂、挤压皮肤和肌肉、骨折、内部器官损伤 热能 电能 化学能 皮肤发炎、烧伤、烧焦、焚化、伤及全身 干扰神经及肌肉功能、电伤 化学性皮炎、化学性烧伤、致癌、致遗传突变、致畸胎、急性中毒、窒息 表3—4 干扰能量交换与伤害 影响能量交换类型 氧的利用 其他 产生的伤害 局部或全身生理损害 局部或全身生理损害(冻伤、冻死)热痉挛、热衰竭、热昏厥 2.能量观点的事故因果连锁
调查伤亡事故原因发现,大多数伤亡事故都是因为过量的能量,或干扰人体与外界正常能量交换的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引起的,并且这种过量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释放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美国矿山局的扎别塔吉斯依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建立了新的事故因果连锁模型。
事故类型 中毒和窒息 中毒和窒息、火灾 触电 事故类型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锅炉爆炸、压力容器爆炸 灼烫、火灾
第二节事故统计与分析
关于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在国家标准中,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广大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在20世纪50年代就制定了伤亡事故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了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具体要求。
伤亡事故不仅造成劳动者的伤亡,而且造成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调查事故不仅仅要注意职工的伤亡情况、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等,对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应当认真统计,这样才能比较全面、正确的评价伤亡事故和反映事故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一、伤亡事故的统计
伤亡事故统计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科学决策的基础,为了进一步搞好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原有《伤亡 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形成了新的《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国家统计局以国统函文件批准执行。
伤亡事故统计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统计内容:伤亡事故统计,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各类事故发生的起数、伤亡人数、伤亡程度、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
填报单位及报表种类:
(1)
伤亡事故报表(基层表A1)、伤亡事故伤亡人员报表(基层表
A2)的填报单位是在报告期内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从业人员、人口及国内生产总值(基层表A3)的填报单位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从业人员、产量及国内生产总值(基层表A4)的填报单位是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2) (3) 上报。
(4)
消防火灾事故情况表D1,由公安部消防局报送;道路交通事故
情况表D2,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局报送;水上交通事故情况表D3,由交通部海事局报送;铁路运输事故情况表D4,由铁道部安监司报送;民用航空事故情况表D5,由民航总局安全办公室报送;农业机械事故情况表D6,由农业部农机技术能力总站报送;渔业及其他船舶事故表D7,由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报送。
(5)
综合事故报表(表E1)、综合事故表(表E2),由各级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
伤亡事故情况表表B1 ~表B6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煤矿伤亡事故情况表C1~表C3由各级煤矿安全机构汇总上报;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总上报。
未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报表的报送程序:伤亡事故统计实行地区考核为主的制度。各各类企业和企业级伤亡事故统计管理机构要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报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企业主管部门、企业都要遵守《统计法》,按规定填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对于不报、漏报。迟报和伪造、篡改数字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报送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的事故统计报表(B1~B6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未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的事故统计报表。各部门在每月15日之前保送上月的事故统计报表(表D1~表D7)。省级以下各级机构、各企业报送统计报表种类及报送时间由省级机构规定。
具体伤亡事故统计表的报送单位及报送时间见表3—5。
表3—5 伤亡事故统计报表目录
报表种类 A1 A2 A3 A4 B1 B2 B3 B4 B5 B6 C1 C2 表名 伤亡事故报表(基层) 伤亡事故人员报表(基层) 从业人员、人口及国内生产总值 煤矿从业人员、产量及国内生产总值 伤亡事故情况 伤亡事故情况(按行业) 伤亡事故情况(按事故类别) 伤亡事故情况(按事故原因) 伤亡事故情况(按地区) 伤亡事故情况(按时间) 煤矿伤亡事故情况(一) 煤矿伤亡事故情报考期别 及时报送 基层企业 及时报送 半年报 半年报 月、年报 月、年报 月、年报 月、年报 月、年报 月、年报 月、年报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个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各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报送单位 个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