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竹类 ................................................................................................... 43 9水生植物 ........................................................................................... 43 10特选景观树种 ................................................................................. 43 编制依据................................................................................................... 44
第一部分规划设计
为展示城市风貌,突出本土优势,彰显地方特色。按照适地适树、植物多样性的原则,体现生态、景观与功能的和谐统一。采取乔木、灌木、草坪、花卉相结合,形成复合植物群落,突出季相变化,丰富色彩、提高品质,并适当配置景石、雕塑及休憩设施等。
1道路绿地
1.1行道树
结合城市特点及道路性质,优先选择生长势良好的乡土树种,以落叶、深根性、开展型树冠、耐修剪、寿命长的树种为主。
主干道行道树规格应达到胸径12cm以上、分枝点2.7m以上;次干道苗木应达到胸径8cm以上、分枝点2.2m以上。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宜为4m。在立地条件差、选择窄冠型树种时,最小种植株距可为3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沿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具备条件的道路,应栽植双排行道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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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行道树绿带
行道树绿带以灌木为主,形成连续的绿带。宽度按实际人行道宽度及人流量确定。
绿带一般选用生长缓慢、分枝点低、枝叶结构紧密的灌木,以常绿、色叶树种为主。
绿带种植土表面应低于路沿石上顶面50-80mm。有条件的路段可在原路沿石绿化带一侧增加界石,高度宜150-180mm,并可沿界石内侧栽植麦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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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应留有合理的过往人行通道、出租车停靠点和排水口,人行通道应与斑马线相对应,排水口与市政道路雨水篦子相对应。
1.3中间分车绿带及道路两侧分车绿带
中间分车绿带应有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眩光的功能,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常绿植物,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有条件的可栽植行列式乔木。在原路沿石一侧可增加界石,高度宜为15-18cm,并可沿界石内侧栽植麦冬草。
两侧分车带绿化应合理配置乔木、花灌木、时令花卉等。宽度大于或等于1.5m,应以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应以灌木、地被相结合。
根据景观要求,可适当配置景石、造型植物、色叶地被。 1.4交通岛绿地
交通岛绿地可选择特选(盆景)景观树栽植,适当配置景石、花灌木、时令花卉等,丰富交通岛景观。在交通岛周边行车视距范围内的植物配置宜采用通透式。
1.5道路两侧绿地
道路两侧绿地应按生态和景观的要求,结合周边环境进行种植设计,植物配置应以乔木、灌木、草坪、花卉合理搭配,并保持在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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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道路两侧绿地宽度大于8m时,可建设为开放式绿地,因地制宜建设绿道。但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地总面积的70%。
沿海、临河、水库周边等道路两侧的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
绿地内可适当配置雕塑、景石等小品。
2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是指在城市内向公众开放以休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包括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居住区公园和居住小区游园,以及街旁绿地、湿地公园等。本《导则》不包括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内容。
公园绿地要提高“绿地容积率”。乔木、灌木、草坪配置比例不低于5:3:2;草本花卉栽植面积不少于总栽植面积的10%,除专类园以外,每1000㎡绿地花卉种类不低于3种。突出常绿树种,推广市树市花。主要地段乔木胸径规格不小于12cm,一般地段不小于8cm。公园绿地应具有避险功能。 2.1居住区公园和居住小区游园
居住区公园是按居住区规模规划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园绿地,规模宜在1.0-10.0公顷,园内布局应有明确的功能划分;居住小区游园,是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最小规模0.4公顷,内容包含树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和铺装地面等,园内布局应有一定的功能划分;组团绿地:最小规模0.04公顷,灵活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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