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询内容:公积金存贷证明和公积金缴存证明是一回事吗?
回复:存贷证明指的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缴存证明指的是您公积金具体缴存的情况。
2、咨询内容:省直公积金提前还贷需要提前向银行预约吗?
回复:在正常还款满6个月后, 在还清当月本息的情况下, 借款人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每月11—25 号之间工作日内通过贷款银行进行预约登记办理。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在银行登记提前还款的当天晚上发起扣款, 扣款成功后银行在次日通知客户领取相关表单凭证, 如扣款失败则需重新到银行办理登记手续。贷款期间的每一个年度, 最多可申请一次(部分)提前还款, 部分提前还款每次起点为 3 万元, 全部提前还清无金额限制。组合贷款的商业部分按各家银行规定办理。
3、咨询内容:请问必须是配偶才可以一起用公积金贷款额度吗?我和男朋友还没领证可不可以叠加使用公积金的贷款额度? 回复:贷款额度需夫妻关系合并计算。
4、咨询内容:偿还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什么账户里的公积金不能一次性提取完? 回复: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提取额度:职工偿还住房贷款可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还款总金额。
5、咨询内容:我从单位辞职了,现在要把原来单位的公积金暂停掉,需要什么手续?原来的单位和现在的单位都是省直公积金中心的。
回复:个人辖内转移办理需提供的资料及办理流程:由原单位办理封存业务后,新单位办理新增业务,即可将职工个人账户由原单位账户转至新单位账户。
6、咨询内容:请问,我于2012年12月购买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上日期就是2012年12月,一次性付清的。现在房子交房了,产权证上日期是2014年11月,那么我支取住房补贴的话,是取到什么时候?可以一直取到现在吗?
回复:职工购房可提取金额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时间为准)。 截止上述时间的补贴帐户余额可提取,且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总额;购房款一次性付清的,可提取截止时间后一年的补贴余额。
7、咨询内容:公积金网站的查询密码遗忘怎么办?
回复:网站查询密码遗忘:(1)在注册时登记过手机号码或已开通短信服务的客户,可由“查询登录页面——找回密码”功能,通过短信方式找回密码。(2)注册时未录入手机号码且未开通短信服务的的存量客户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办事大厅进行密码重置。
8、咨询内容:本人萧山有一套房子,纯商业贷款,按揭没有还清。现想以省公为主、市公为辅,在滨江区再买一套二手房,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公积金缴存额已达到可以最高贷款80万的要求,请问,是否可以首付50万,贷款80万?
回复:购买二手房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申请额度不得超过房价的50%,二手房房龄在20年以上的(不含20年),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60%。贷款期限和房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9、咨询内容:房管局查档证明是在户口所在地开还是在所买房屋的归属房管局开?因为我丈夫是杭州户口,我是外省户口,我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开查档证明吗?谢谢! 回复:查档证明由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所在地(含萧山、余杭)和杭州市房管部门出具。
10、咨询内容:省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只能缩短贷款年限,能改变还款方式吗?(比如由原来的等额本息,改为等额本金)
回复:不能改变还款方式。
1、咨询内容:你好,我是省公积金月缴三千多,我老婆是余杭区公积金月缴三百多,请问这种情况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回复:公积金贷款额度(1)职工月缴交额高于235元(含)低于454元最高可贷额度为20万元(2)职工缴交额高于454元(含)、低于1088元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3)职工月缴交额高于1088元(含)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4)职工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可贷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2、咨询内容:你好,我和女朋友均是省公,暂时未领证,共同出资买房,办的是纯商贷,请问假如我们以一个人的名义贷款,另外一个人的公积金能提取么?如何提?如果以两个人名义办贷款,我是主借人,能否共同公积金还款?请问手续又该如何办理?
回复:根据购房合同是否具有双方姓名且为共同所有财产,借款合同是否具有双方姓名,另一方是否为共同还款人。如为共同财产人及共同还款人,另一方可以在提取限额内办理购房及偿还贷款提取,需提供资料:1、借款担保合同、购房合同;2、银行提供的还款凭证原件;3、如主借款人公积金帐户未设在本中心的,另需提供由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如主借款人未缴纳公积金的,需提供其失业证明或不缴纳公积金证明;4、单位盖章的《浙江省省直属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5、缴存人身份证。
3、咨询内容: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之前在浙江省德清县有一套商品房办的商业按揭贷款,现在我在杭州一家国企工作,缴纳省直公积金,是否可办理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回复:商业按揭按月转帐受理范围: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包括(萧山和余杭)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杭州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不含转按揭贷款、最高额贷款和循环贷款)。
4、咨询内容:我买了杭州山缘老人公寓,能取我的公积金吗?
回复:职工购买住房需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70年产权性质住宅的可以提取,购买非70年产权公寓式住房不能办理提取公积金。
5、咨询内容:在金华地区买房子,可以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如果有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回复:异地贷款政策是指在就业地缴存、回原籍购房,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6、咨询内容:组合贷款的话,组合贷款的银行是否有限制?
回复:组合贷款银行的选择应在中心贷款银行受理范围内,一般由房产公司或中介公司开户的银行安排。
7、咨询内容:请问购房后凭首付款提取住房补贴需要带哪些资料?
回复:公积金补贴购房支取:购房后首次支取:购房合同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三选二)、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面复印)、《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书(审批表)》一式三联,加盖单位公章。首次支取已开始还款的,若再提供借款合同、还款明细的,可以在购房支取的额度上,再按还贷支取的规定,提取不超过还款额的补贴。
一次性补贴购房支取:购房合同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三选二)、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面复印)、《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书(审批表)》一式三联,加盖单位公章。
8、咨询内容:目前我的一套房子还有商业贷款,每年会提取公积金用于还款。明年打算再买套房,之前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后,我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么? 回复:目前职工正常缴交公积金,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提取业务不影响贷款申请。
9、咨询内容:我的公积金办理了从其他公积金中心转移到省直公积金中心的业务,但很长时间都没有收到,请问如何查询?
回复:请提供办理转移业务相关凭证,并拨打12329-0查询到帐情况。
1、咨询内容:请教按月转账贵中心网站上显示5号已支取,现在已经10号了,银行账户上还没有收到该笔款?网站显示5号支取,是否当天就已经办理付款? 回复:一般会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贷款银行的还款帐户中。
2、咨询内容:您好!我在2010年由于毕业到外地工作,自己也忘了,助学贷款有逾期7个月,后来学校老师联系到我,就马上都还了。现在11月份要买首套房,信用查询有不良记录,组合贷款,请问会影响公积金贷款么?
回复:职工超过连续3期、累计6期逾期还款的,不得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未超过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非恶意逾期证明和还款明细,提交中心审核。
3、咨询内容:去年办理的公积金贷款,那时的政策算是二套房贷款,所以贷款利率上调了10%,但是按现在的政策,请问利率可以调整回来吗?
回复:贷款已受理且已放贷的,则无法按贷款新政策执行,贷款利率不做调整。
4、咨询内容:2014年1月前缴纳的都是省直公积金,因公司倒闭,更换工作,目前是缴纳萧山公积金,中间停缴过一月,现在已购买商品房,请问省直公积金账户内的钱如何取出来?
回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发生购房行为,且实际支出金额大于个人公积金帐户余额的,可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上述相关购房资料办理销户支取。 (1)、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首付款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以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为购房人身份提取的,提供结婚证件或同一户口的户口簿,购房人公积金缴存明细(如购房人未婚,需提供其未婚证明;
(4)、单位盖章的《浙江省省直属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5)、缴存人身份证;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问题咨询:我想咨询一下我公积金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是否马上可以办理好? 回复:借款人结清贷款后,一周后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共有权人身份证到省直中心领取抵押预案登记证明或《房屋它项权证》。
6、咨询内容:省公和市公组合以省公为主贷,市公那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回复:配偶需提供市公积金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和公积金贷款使用情况)。
7、咨询内容:我想问一下,我交的是省直住房公积金,已经交了五年,现在老家金华造房子想贷款,不知道是否可以? 回复:建房目前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8、咨询内容:按规定本人无公积金账户,除配偶外,其直系亲属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请问我父亲事业单位已退休,退休前是有公积金账户的,但是,他退休后买房还能使用我的公积金吗?
回复:本人退休后公积金帐户暂停缴纳,其直系亲属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