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发布) 2.结算起点:1000元 人行调整,报国务院备案 1.库存限额:3-5天日常零星开支,最多 不超过15天,(附属单位、找零备用金); 2.每年核定一次(开户行) 3.坐支及其申请 1.提现:现金支票 2.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 (1)定义 (2)备案:当地人行分支行 (3)标准制定:人行省级分行 1.钱账分管 : 不相容职务分离 2.授权批准 3.日清月结 4.现金清查 5.现金管理: 及时送存、存放保险柜、分类保管、内部牵制、保险柜的配备使用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分类及管理原则(表2-6) 概念 1.定义: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2.特点:办理人民币业务、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是活期存款账户 分类 1.按用途分:基本、一般、专用、临时;(哪些要核准、哪些要审批、零余额账户归属?) 2.按存款人的不同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体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自然人)。 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 2.自主选择银行开户 3.守法合规 4.存款信息保密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表2-7) 开立 1.开立程序:申请-------审查-------备案、核准(开户许可证)---使用 正式使用: 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 (验资临时账户特殊) 正式开立之日: 人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核准类的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非核准类的银行结算账户) 2、开立应注意的问题 (1)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存款人不得随意转移银行结算账户) (2)预留签章卡片 单位:公司印章、私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个人:个人的签名或盖章 (3)预留签章名称一致原则 特殊:验资(出资人名称)、使用简称、无字号的个体(个体户字样加执照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字或盖章)
变更 1.法定变更事项的: 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住址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 2.存款人5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3.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撤销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2.注意事项 (1) 核对余额、交回票证、银行审核 (2)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3)过期视同自愿销户 (已开1年未用,通知30日内) 各种银行结算账户的比较(表2-8): 功能、 地位 基本户 是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是存款人的主要存款账户(1个)、是开设其他结算账户的前提。 1、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 2、存款人的工资和奖金; 3、现金的支取。 一般户 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开立 (无数量限制、不能在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开立) 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证明文件: ①开立基本户规定的证明文件;②基本户开户登记证;③出具借款合同; ④应出具有关证明。 专用户 对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 1、哪些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可申请开立…? 2、针对不同的专用资金,规定了不同的使用范围 P82 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户开户登记证和各项专用资金的有关证明文件。P82 申请---- 审查----- 核准、备案---- (预算专用要核准、其他专用只需备案) -登记------- 通知----- 临时户 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 A.设立临时机构 B.异地临时经营活动C.注册验资 D、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驻在地、临时活动地开设一个临时存款账户;建安单位在异地开设的临时户不超过项目合同个数 申请--- 审查---- 核准---- (注册验资除外) 登记---- (临时机构、注册验资除外) 通知---- ①期限2年 ②取现 ③验资户 ④QFII户-专户管理 (专用) 个人户 直接开立; 储蓄账户转化 使用 范围 ①活期储蓄②普通转账结算,③通过个人户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 开户 1、申请开立的存款人:单位(法人、非法人) 2、申请开立应出具的证明文件(执照、批文、证明、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等) 什么叫定期借记、定期贷记? P87 身份证明 开立 程序 申请—开户银行审①申请;②开户银查---人行核准(2日行审查、登记;③内)---开户----签协议 备案,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④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申请----- 审查----- 备案---- 注意 问题 ①每笔超过5万元的, ②应纳税的 ③储蓄户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表2-9) 人行的管理 1.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2.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实施监控和管理。 3.基本户、临时户和预算单位专用户开户登记证的管理。 银行的管理 1、所属营业机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 2、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建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 3、实行年检制度 4、及时报告可疑支付 存款人的管理 存款人应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表2-10) 违规开立、撤销 违规使用 1.违规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账户。 2.违规支取现金。 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户逃废银行债务。 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5.从基本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A、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B、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变更事项未及时通知银行 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 具体1.违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行为 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违规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负责人、存 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处罚 A、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B、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 (1)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行为 违规开立 存款人有上述A、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所列行为的,给处以1000元的罚款; 予警告并处以 B、经营性的存款人给1000元的罚款。 予: (1)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表2-11)
违规使用 1.欺骗开立 2.未按规定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行 3.违规办理个人转账结算 4.储蓄账户转账 5.违规现金存取 6.超过期限或未向人行报送账户开 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1.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公款私存 处罚 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 给予: (1)警告, 并处以5万元-30万元罚款; (2)对高管的纪律处分; (3)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责令该银行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 给予: (1)警告, 并处以5千元-3万元罚款; (2)对高管的纪律处分; (3)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责令该银行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一、支票2-12 适用范围 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 种类 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 普通支票 出票 1.必须记载: 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2.出票人:可使用支票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3.付款人:出票人开户银行 4.付款地:付款人所在地 5.背书: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可背书, 但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 承兑 1.只有经过承兑的商业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 2.承兑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视为拒绝承兑。 3.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纸质的)、 1年(电子的) 付款 要求 提示填写、支取现金的规定、付款空头支票、签章、密码、期限:兑付支票(转账、取现) 自出票日起10日内 二、商业汇票2-13 种类、 适用范围 出票 付背书 款 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1)分类:转让背书、非转让背书 (2)背书人的责任: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向持票人清偿----汇票金额、利息、有关费用。 (3)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背书人签章 (4)其他记载:背书日期(未记呢?)、委托收款、质押、不得转让(正面、背面)。 (5)背书不得负有条件 (6)背书应记载在票据背面或粘贴单上,不得记在正面 保证 (1)记载事:保证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名称、保证日期、保证人签章。 (2)保证不得附有条件 1. 按承兑人1.必须记载事项: 的不同,分为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银行以外的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付款人承兑)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和银行承兑汇款人名称; 票(银行承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兑)。 欠缺之一无效。 2.使用范围(金额、日期、收款人名(本地和异地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都可以使用 ) 无效) 适用于在2.出票人:在银行开立存银行开立存款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账户的法人以织、银行 及其他组织之3.付款人:承兑人 间 4.付款地: 具有真实的交承兑人所在地 易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的款项结算。 三、 信用卡2-14 申领和销户 资金来源 使用的 主要规定 拒绝使用 丢失盗窃 本人使用 一定期限 活期存款 善意透支 透支额度:5000(公司卡)、1000(个人卡) 概念、种类、特点 1.定义: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提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2.分类: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备用金可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 3.特点: 贷记卡:先消费后还款,享有一定的免息期,但存款无息。 准贷记卡:存款有息,刷卡消费,在有限额度内透支消费、取现,并收取一定利息,但不存在一定的免息还款期。 四、
汇兑2-15 概念、范围、分类 1.定义: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2.适用:异地主动付款 3.汇兑分为:信汇、电汇 1.单位卡---1.单位 资金从基本(1)人民币账户:基本户转入 、 户转入 销户时,余额(2)外汇账户: 转入基本户转账存入,不得在境内存不得提现 取外币现钞。 2.个人卡---2.个人 主卡、附属(1)人民币账户: 卡、销户时可现金存入、转账存入 转账、可提现 (2)外币账户: 转账存入 3.严禁单位的款项转入个人卡账户存储 办理程序 1.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事项: 字样、委托、金额、收款人、汇款人、汇入地(行)、汇出地(行)、日期、签章 2.办理程序汇款人签发汇兑凭证---汇出银行受理汇兑凭证---汇入银行审查付款 撤销和退汇 1.汇兑的撤销。 (转汇银行不得受理对汇款的撤销) 对于未汇出的款项,汇款人可以申请撤销。 2.汇兑的退汇。 (已从汇出行汇出、达成一致退汇、转汇银行不得办理退汇) 汇入行对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即办理退汇;汇入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票据比较:2-16 相同点 不 同 点 委托 承诺 人 金额 本票 字样、日期、签章 无条件支付的 承诺 收款人名称 确定的金额 票据 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 现金银行本票 现金银行汇票 已经承兑的商业汇票 非现金银行本票、银行汇票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付款人名称 (银行名称) 确定的金额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支票 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 备注 票据是银行签发的为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付款人名称 确定的金额 实际结算金额 可以背书转让? 不可以 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可以 可以 可以挂失? 可以 可以 可以 可以 可以 不可以 背书转让与挂失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