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毕业论文论“拐卖儿童”罪(2)

2020-06-16 21:59

论拐卖儿童罪

7、 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③

由该条规定可以知道,该罪涉及的刑罚除了主刑都附有罚金的附加刑,而且该罪最低刑期为五年,可见违犯该罪比一般的罪要严重。

二、“拐卖儿童罪”的案例

截止2011年全国公安打拐回顾:解救超两百万人。“今后凡是发生拐卖儿童案件,必须由县一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专案组组长,并对案件侦办、查找解救被拐卖人员、安抚被害人家庭3项工作全程负责到底”2011年4月,公安部出台的这个新规定一经问世,便立刻成为境内外关注的焦点。从而也出现在“微博打拐”热潮,越来越多的关注“拐卖儿童”,打击拐卖犯罪,从而有效的解救被拐儿童。

截止2011年,全国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5900起,共打掉3573个犯罪团伙,解救被拐儿童9388人。④每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个从千里之外寻家的亲人:每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个家庭历经磨难后的幸福团圆。

(一)北京市公安机关侦破“2010.1.19”拐卖儿童案

2010年1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四顷地村2岁男童彭金川在暂住地附近失踪,经调取监控录像发现,该儿童被一名男子用大衣裹住后坐上另一名男子的三轮车逃离现场。

案发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会同朝阳分局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专案组连调取了案发现场沿途多处监控录像,迅速查明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经摸排调查工作,于1月27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40岁,河北省邯郸市人,1997年因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刘某某(男,40岁,湖南省常德市人)抓获。根据嫌疑人供述,专案组迅速前往河北省

③④

引用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2015 数据由百度文库引用

3

论拐卖儿童罪

邯郸市,将涉嫌介绍、收买被拐儿童的犯罪嫌疑人纪某某(男,47岁,河北省邯郸市人,2000年因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等4人抓获,并在收买人家中成功解救被拐儿童彭金川。

此外,专案组在河北工作期间,抓获了3名从云南收买婴儿至邯郸贩卖的犯罪嫌疑人,当场解救被拐婴儿1名,案件成功告破。

(二)四川省旺苍县公安机关侦破一起拐卖20年前拐卖儿童案

福建省仙游县一男子林某,为谋取不义之财,将罪恶的黑手伸向年幼的儿童,导致孩子与父母至今骨肉分离。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以林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00元。

林某系福建省仙游县盖尾镇一农民,1990年在四川省旺苍县城做生意时结识了租在其隔壁的李某(已被判刑),后二人共谋划由李某出面寻找小男孩再由林某带至福建出卖,1990年10月7日,李某回到家中,以“买糖吃,坐车耍”的手段将邻居之子李文韬(时年五岁)骗至其租住房内,次日,林某、李某二人将李文韬带至福建仙游县林某的家中,事后,林某以3300元将李文韬卖出,支付了李某来去的车费外,分给李某现金500元,其余赃款被林某挥霍。经公安机关仔细排查取证,1992年11月8日林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一直在逃,2010年11月9日由福建省仙游县公安局抓捕归案。但是被拐卖的李文韬至今下落不明。

旺苍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林某以营利为目的,合伙同他人采取哄骗的方式将儿童出卖,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将时年五岁儿童拐卖后至今下落不明,应当从重处罚,林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

“要像侦办命案一样侦办拐卖儿童案件,专案专办,确保打击、解救的力度和成效。”

截止2011年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广西、广东两地警方联手,成功破获以越南为主的“2011.06.0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切断了这条跨国途径拐卖婴儿的通道,摧毁了该组织在中国境内的犯罪网络,成功解救婴儿8名,抓获犯罪嫌疑人。“拐卖案件一天不破,公安机关就一天也不会放弃对案件的侦查和对被拐儿童的查找。尽管有些案件没有及时侦破,但是公安机关的工作永远不会放

4

论拐卖儿童罪

松。”2011年4月12日,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一席话,将公安部打拐的坚定决心传递到千家万户,这份决心,既要让被拐儿童的父母感受到,也要让人贩子和收买被拐儿童的群众知道。

(三)微博“打拐”陈士渠

2007年12月,公安部成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担任部领导秘书四年有余的陈士渠被任命为办公室主任,两年多以来,全国打拐反拐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直好评。公安部打拐办公室就在全国各地公安如雨后春笋般登上微博的同时,作为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也实名注册了微博,微博里最多纪录了一张张丢失孩童笑脸的照片和一次次报告全国各地各类拐卖儿童案件进展,通过微博,让更多的人关注“拐卖儿童罪”,充分发挥微博人多力量大的特点,一起寻找被拐儿童线索,而他的微博也入选为“全国十大公务人员微博榜”,截止目前微博粉丝数量超过了661万人,“微博传播速度快,范围广”陈士渠说,不过他从网络上甚至从现实生活中获得的线索中,多数并不是拐卖或者胁迫,更多的是父母利用亲生子女乞讨这一问题。“有的人好逸恶劳,利用亲生子女乞讨,做出这种违法行为,不配为人父母,应受谴责”陈士渠说

。公安部自2009年4月开始的全国打拐转型行动,是中国第五次打拐专项行

动,也是力度最大的一次,为有效打击拐卖儿童犯罪。

(四)“打拐”素材电影之《亲爱的》、《失孤》

不仅微博上传播“打拐”,我国中央电视台新闻栏目还特别对拐卖儿童犯罪专题报道,而在2014年9月,由陈可辛执导电影《亲爱的》,该片是根据央视早年的一则“打拐”新闻改编而成,讲述一对夫妻因为关系不和睦,儿子成为他们唯一的联系,但是有一天孩子却莫名其妙的走丢了。夫妻二人努力的寻找着自己的孩子,在路上遇到了很多像自己一样找孩子的父母,更发生了许多震撼人心的事情。主演张译表示,首先是发自内心的被影片中的亲情,以及人性方面的东西所感动,尤其是影片关注社会问题,很具有现实意义,所以在没看剧本的情况下就决定出演。

陈士渠:《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形势和对策》,《公安研究》.2000年第4期.

5

论拐卖儿童罪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矛盾凸显的就是当下人们的性格命运。如果是说艺术来自于生活,那么生活就为艺术的创作提供了素材的鲜活。电影运用光影,向人们传诉这一问题,无非是想唤起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且不论这部电影如何,就以他当初的出发点,也是善意的一种人世间反射。

2015年3月,同样热映的影片《失孤》也是以“拐卖儿童”题材,影片改编自真实的社会新闻。导演彭三源说,拍这部电影的想法缘起于2010年,那一年是网络打拐元年。“当时有一则新闻,湖北人彭高峰的儿子彭文乐在被拐三年后,由于一个同村大学生发在网上的信息而获救,我就是从那个案子开始关注打拐问题的。”为了写故事,彭三源四处采访,见过很多长大后寻亲的被拐儿童,也见过很多寻找被拐儿女的家长,跟随过找到家的被拐儿童认亲。“当你听到一个寻子26年未果的母亲半夜痛哭,丢了21年的儿子跟亲生父母抱在一起号啕,你就知道这是一件非做不可的事情。”该片讲述1998年,雷泽宽两岁的儿子雷达丢了,雷泽宽开始长达14年寻子之路,一路上经历艰辛万苦,还认识了4岁时被拐修车小伙曾帅,雷泽宽帮曾帅找到了失散多年的亲人,带着曾帅送他的导航仪继续自己的寻子之路。为了真实呈现雷泽宽的寻子路,《失孤》剧组转战五省市的十余个县市,翻山越岭深入山村。其中铁索桥的部分最是辛苦,剧组从驻地出发到拍摄现场需要耗费四个半小时,仅拍摄两个小时就必须返程,一路辛苦,但主演刘德华并无怨言。而为了最大程度接近农民父亲的形象他暴晒、染白发、蓄胡、做斑,力求细节面面俱到,甚至用矬磨坏了自己的指甲,至今还没有长好。为的就是真是讲述一个故事,一个真实的故事,讲述失去才是真正的孤独。 可想而知一个孩子对一个家庭的重要,记得柴静在自己拍摄的纪录片《穹顶之下之雾霾》中说过:“未来的某一天,我可能不在这个地球上,但是我们的孩子还在继续生活,所以我们要守护我们的地球,就像我守护我的孩子一样,我凝视这地球,就像我凝视着我的孩子一样。

三、“拐卖儿童罪”的社会危害

拐卖儿童作为一种侵犯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的犯罪,作为多地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犯罪,作为被社会所广泛关注的犯罪,无论是对被拐儿童本人、对被拐儿童亲生家庭还是对收买被拐儿童家庭及社会等都具有严重的危害。

(一)拐卖儿童对被拐儿童本人的危害

6

论拐卖儿童罪

首先,拐卖儿童行为是对被拐儿童的人身自由权与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人身自由权作为一种人生基本权利,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约束、控制和妨碍。儿童或是婴儿作为独立的自然人,享有法律所赋予的人身自由权利毋庸置疑。虽因其年龄尚幼不能决定或支配自己的行为, 也不能对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有否定性的意志或表达出反对的意思,但作为被动的、自在的权利享有者,其人身自由同样不容侵犯。同理,儿童的人格尊严亦是如此。再者,拐卖儿童对被拐儿童的身心健康及其成长与发展具有严重的潜在性的危害。根据社会现实的反馈,被拐儿童由于落户难而引起的一系列诸如教养,医疗,就业等问题对其自身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不利影响。被拐儿童长大后千里寻求的故事也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上演。这些问题都从某个侧面反映出了被拐儿童人生道路上的诸多不平,这对他们的危害恐怕是难以估量的。

(二)拐卖儿童对被拐儿童家庭的危害

孩子的重要性对于任何一个中国家庭来说应该都是第一位的。中华文明格外强调“孝道”,这凸显了孩子对于父母的重要性。同样,中华文明也分外重视团圆,从古自今,家家户户都以“家和万事兴”作为对家庭幸福的美好祝愿。而要达 到“ 家 和 ” 首 先 需 要 的 是“人 和 ”,而“人 和”最 基 本 的 便 是 家 庭 成 员 的 圆 满 。失 去 孩 子 的 家 庭 注 定 不 会 实 现 “ 家 和 ”的 愿 景 ,家 庭 幸 福 更 无 法 谈 及 。尤 其 在 当 下,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孩子对一个家庭的意义更加重要,失子之痛,或使得那些不幸的父母终生挥之不去。 社会由万千家庭组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之和谐赖于家庭之和谐,社会之幸福赖于家庭之幸福。被拐儿童家庭之痛乃社会之痛。⑥

(三)拐卖儿童对收买被拐儿童家庭的危害

前面论述了孩子对家庭的重要性,而收买被拐儿童的家庭多是为了其所在家庭 的“ 幸 福 美 满 ”而 不 惜 出 大 价 钱,冒 着 违 法 犯 罪 的 风 险 而 挺 而 走 之。单 纯 考 虑 这些,这些家庭本来就已不幸。而随着被拐儿童的成长,其被拐儿童身份很难再被隐瞒。本来,几年、十几年或是二三十年的处心积虑的隐瞒对那些收养家庭来讲已经积聚了巨大的压力,而一旦真相被打破,对于整个家庭或是不堪的一击。

引用《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反思》,作者张红(1978-),女,甘肃永昌人,甘肃政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犯罪学。

7


法学毕业论文论“拐卖儿童”罪(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种群和群落-试题高考生物 - - 精校解析Word版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