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小区调研报告 - 图文(2)

2020-06-17 11:13

教育设施分布。居住小区内的配套教育设施(幼儿园、小学等)是居住区的一个重要功能结构组成部分。在进行居住小区的教育设施建设时,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各个部门

的定额标准。但是在实际建设中这些设施往往被简化,甚至忽略。在我们调研的小区中,

只有一个大型小区设有小学,不到半数的小区有独立的幼儿园,大多数小区内幼儿园为私立幼儿园,开办者租用一到两层底层住宅作为简陋的教室,如中央特区内幼儿园。鑫苑名家小区内实验幼儿园则属于较为规范的建设,幼儿园位于小区中央与其中心绿地相结合。阳光新城小区内贝斯特幼儿园位于小区的西北角,车行道尽端,位置较为偏僻。

鑫苑名家 阳光新城

文化体育设施分布。文化体育类设施,是满足居民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设施。郑州市居住区目前存在的文化体育类公建设施主要有:游泳馆、俱乐部、露天健身广场及儿童游憩场所等。游泳馆、俱乐部等设置多与小区中心结合,靠近小区出入口,方便交通。如中央特区游泳馆,位于小区西区,与小区活动场地结合,面向商业街,紧邻小区出口。鑫苑名家国际俱乐部,位于小区中心,沿小区主干道布置。阳光新城,小区俱乐部设在出口位置(小区西南角),面向社会开放。露天健身广场和儿童游乐场设置多结合小区景观绿地,力争取得良好的休闲环境。

中央特区 鑫苑名家 阳光新城

其它设施分布。医疗卫生类设施多结合商业区布置,有卫生站,私人场所和养生会所等形式,交通便利,可对外开放,也可只为小区内部服务。行政管理类设施不完善,只部分小区配建,如阿卡迪亚,鑫苑名家等。

阳光新城 鑫苑名家 阿卡迪亚

阳光新城 鑫苑名城

2.1.2设置规模现状

随着郑州经济的飞速发展,新兴的居住小区正快速建设中。在追求高容积率、高利益的路上,小区的配套设施却未能跟上建设的步伐。目前多数小区出现商业建设规模较大,而文化体育类设施规模较小,教育类设施被忽略等现象。 小区名称 小区规模 商业类规模比例 鑫苑名家

教育类规模 比例 6.82% 文体类规模 容积率 比例 0.45% 100%(22ha) 1.36% 2.60

阿卡迪亚 100%(11.3ha) 5.84% 1.77% 0.2% 1.60 阳光新城 100%(3.4ha) 4.00% 3.20% 5.51% 2.97 中央特区 100%(18.5ha) 1.35% 0.00% 0.63% 1.96 东方鼎盛时代 100%(4.8ha) 10.86% —— 0.10% 2.38 由上表可知,早期建设的小区,设施比较完善,且规模较为合理,如鑫苑名家。近年来建设的小区,追求容积率,忽视教育文体类设施的配建,过分扩大商业类规模,以增加自身利益。

2.1.3服务对象现状

公建设施服务对象多为小区内居民,如幼儿园、活动广场,儿童游乐园、物业等等。而商业类设施可对内也可对外,小区周边沿街设置的商业更多地面向社会,服务大众;小区内的商业比较封闭,仅服务于区内人员。

2.1.4 总结

丹麦心理学家英格利特·格尔在《生存环境》中,将人的生存需求分成3个部分:一是生理需求:休息、卫生等;二是安全需求:安全、防卫、污染控制等;三是心理需求:交往、体验、私密、美感等。在住区中,住宅仅能满足人类生理需求及安全需求,对于心理需求,则需要公共设施有高质量的硬件配置和高水准的服务内容。住区公共设施的数量、水平及内容都体现了社会化程度的高低。

郑州市居住小区公建设施配套现状呈现出对教育、文体类等非盈利性设施重视不足,和对商业类等盈利性设施过分追求的趋势,导致其建设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对居住小区公建设施的优化建设,已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2.2居住小区配套公建设施存在的问题 2.2.1部分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滞后表现为与居民需求的脱节。在社会发展演变中,逐渐呈现出幼儿、老年比重逐渐上升的趋势,但是配套设施却没有跟上发展趋势。

实地调研显示,在大部分居住小区内,与居民日常生活相关的设施,如小超市,餐厅等生活服务设施较为健全,而儿童服务设施、文化设施、老人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明显不足,如阳光新城,阿卡迪亚等。除个别高档小区外,其余住区都普遍缺乏文体活动场所,对于一些公益性的配套项目,经常会出现缺项、漏项或压缩建设规模的现象,或只停留在图纸上,规划设计批准方案也不实施,造成小区配套功能残缺。对于一些盈利性的商业设施,则经常随意扩大建筑面积,不惜以突破规划控制指标为代价,或把非盈利地公益性质的项目改成盈利性的,而造成盈利与非盈利性建设规模比例失衡,严重影响住区的环境质量和公共设施水准。

因小区内未配备幼儿园,导致中央特区内出现 中央特区内体育锻炼设施不能满足居民的 设立在住宅内的私人幼儿园以满足居民需求 。 健身需求。

2.1.2小区公建设施布点不合理

由于城市住区的建设模式不合理,公共服务设施在建设初期没有预留用地,造成这些设施建设滞后,因此多处位于住区边缘,如中央特区,健身设施在小区西侧边缘处,造成东区居民锻炼健身不方面。

由于容积率被严格控制,开发商多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用地条件较差的地带,这造成了公共设施布局不合理,如阳光新城,将幼儿园布置在小区西侧,虽然有独立的干道,交通方便,但是小区东侧居民因距离较远,不方便接送,更达不到区外幼儿前来上学的目的。

同时居住区所处的地理位置也与其自身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紧密联系。比如位于城市中心附近的居民本身就处于公共设施的服务范围内,所以应当减低自身的设施建设标准,这样更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居住区在建设中应当充分考虑居住区的规模,以及离市中心的距离,从而制订出经济适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案。

3.郑州市居住小区配套设施存在问题分析

3.1.开发建设不健全、缺乏发展眼光

居住区设计规范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滞后于时代的发展。开发商在开发建设时,通

常只侧重于住宅楼的开发和销售,公共设施配套停留表面,对于规划部门提出的建设内容,拖延建设或者住宅销售后改变规划,将公共设施用地改做住宅或其他盈利性设施。如中央特区小区万禧园中,规划设计中有书吧,供居民休闲娱乐之用,而在我们的实地调研中,却未发现,开发商完全将之忽略。配套滞后现象在居住区的分期开发建设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建设量大、非盈利性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常常被安排在末期开发,造成严重的配套滞后。

3.2住区人口及生活水平的改变

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结构也发生了变化,老龄化现象越来越明显。社会的演变过程中,由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成为家庭结构的主要类型。家庭中“核心化”、“一孩化”的出现,要求与之相对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如托幼、中小学等的定额指标也应随之进行调整。另一趋势是老年人口比重增加,而且这一趋势将会不断发展。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具有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状况,对于居住服务设施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在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中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及时配套相应的服务设施,合理制订定额指标,以满足老年社群在社会和文化方面的特殊需求。而郑州市居住小区在建设中并未及时适应这一变化,不能满足居民生活变化的需求。

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带来价值观上的改变,悄然中居民的消费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表明了家庭消费模式正在从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因此,公共设施的使用也发生了变化。市政设施的不断完善,家用电器的普及,促使了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本身的变化,某些项目被新增、转变或者删减。而家务社会化、人口老龄化及“双休日”制度的实行,使全社会的闲暇时间显著增加。据调查,3口之家每天用于备餐的时间从1993 年的125 min 下降到了1998 年的69 min。居民生活闲暇化的趋势,要求有更多的精神文化、娱乐休闲类的居住区公共设施; 同时,也对这些设施所提供的服务的水平有较高的要求,它们对于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往、增强社区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3.3缺乏人性需求思考

小区内部公建设施应根据居民的各项行为活动合理布置,居民要求环境具有相应的特性,为此,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应该具有多样性、领域性、可识别性、依靠性、形象性、连续性、可选择性、可适性、方便性和安全性等,以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多方面的需要,使居民各得其所,充分享受生活的美好,从而达到和谐社区的美好愿望。不能根据自身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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