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吊运零星材料、应用吊笼,吊运砂浆应用料斗,并不得装得过满; (21) 用斗车运送材料、行走中两车距离应大于2米,坡道应大于10米;
(22) 清理安全网,如须进入安全网,事前必须先检查安全网的质量,支杆是否牢靠,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安全网清理,清理时应一手抓住网筋,一手清理什物,禁止人站立安全网上,双手清理什物或往下抛掷。清理什物时,地面应设监护人、禁人入内,或在周边加设围栏;
(23) 在建工程每层清理的建筑垃圾余料应集中运至地面,禁止随便由高层往下抛掷,以免造成尘土飞扬和掉落物伤人。
(24) 不准在工地内使用电炉、煤油炉,液化汽灶,不准任意设灶。 (25) 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严禁明火、吸烟等。
(26) 消防器材、用具、砂堆、消防用水等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
(27) 现场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电源线要架空。
(28) 起重机械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从起重臂下或吊物下通过。
(29) 吊篮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准将头、手、身体伸入井架内,吊篮升空后不得从吊篮下通过,吊篮未停稳前任何人不得入内取物。
(30) 乘坐人货电梯,应待电梯停稳后,按顺序先出后进,不得争先恐后,不得站在危险部位候梯。 (31) 砂浆机在运转时,机筒口的砂浆不准用砂铲、扫帚刮扫,砂浆机料口的防护棚要完好,不准站在砂浆机的防护棚上倒水泥,以防工具或脚滑进砂浆机造成事故。
(32)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灯具应架高使用,室内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线路应架空,导线绝缘应良好,灯具不得挂或绑在金属构件上。 三、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别,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 1. 施工现场的事故类别主要表现为五大伤害:
(1) 高处坠落; (2) 物体打击; (3) 触电事故; (4) 坍塌事故; (5) 机械伤害。 2. 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
(1) 工人违章作业; (2) 违章指挥; (3) 随意破坏防护设施;
(4) 工人的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防护能力,思想麻痹大意。 四、事故的预防措施: 1. 一般要求:
(1) 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 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 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
目操作;
(5) 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 脚手架、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
刨、圆盘锯、搅拌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 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 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 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等
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挥,并应安全交底,未经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 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
目操作。
2. 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十四项基本安全要求
(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2) 登高作业都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杆或利用绳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
随用运料的吊篮上下;
(3) 在高处或脚手架上行走,不要东张西望;在休息时不要将身体靠在栏杆上,更不要坐在栏杆
上休息,不准在脚手架上午休;
(4) 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5) 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
(6) 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体坠落;
(7) 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
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8) 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可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9) 钢架板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断裂或缺小拼板;
(10) 在外脚手架未搭设前,或在外墙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不得从事外墙安装模板、砌墙作业; (11) 脚手架、脚手架的防扩栏杆、连墙点、剪刀撑以及其他防护设施,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
得私自拆除、移动。如因施工需要必须经施工负责人的批准方可拆除或移动,并采取补救措施,施工完毕或停歇时要立即恢复原状;
(12) 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都要加以清理以及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
置或向下丢弃,保持走道畅通;
(13)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4) 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撒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业要在设
有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3. 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 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 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 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作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漏电
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 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 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 禁止在电线上晒物料;
(8) 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 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
防止触碰;
(10) 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
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4. 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1) 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 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 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 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 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 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 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8) 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9) 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五、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如火灾、爆炸事故等,应采取的措施(救助抢险、保护现场、报告事故等)
要求:
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救护受伤害者,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 保护好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以便于调查、查清事故原因; 3. 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根据事故的严
重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按规定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事故的调查处理应遵守四个基本原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其目的的就是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中接受教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六、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1、 安全帽
(1) 佩带安全帽前,应检查各部件齐全、完好后方可使用。
(2) 帽内缓冲衬垫的带子要结牢,人的头项与帽内顶部的间隔不能小于32毫米。 (3) 不能把安全帽当坐垫用,以防变形,降低防护作用。 (4) 发现帽子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要立即更换。
(5) 高空作业人员佩带安全帽,要将颏下系带和后帽箍栓牢,以防帽子滑落与被碰掉。 2、 护目镜、面罩
护目镜、面罩的宽窄大小要适合使用者的脸型,镜片磨损、粗糙、镜架损坏会影响操作人的视力,应立即调换新的。
3. 防护手套注意事项:
戴各类手套时,注意不要将手腕裸露出来,以防在作业时焊接火星或其他有害物溅入袖内受到伤害;各类机床或有被夹挤危险的地方,严禁使用手套。 4. 安全带
安全全带是防止高处作业坠落的防护用品,使用时要注意如下事项: (1) 在基准面2米以上高处作业须系安全带。
(2) 使用时,应将安全带系在腰部,挂钩要扣在不低于作业者所处水平位置的可靠处,不能扣在作业
者的下方位置,以防坠落时加大冲击力,使人受伤。
(3) 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发现断裂或磨损,要及时修理或更换。如果保护套丢失,
要加上后再用。
劳动防护用品是根据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发给个人的,每个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都应用好它,保护好自己。
班组三级教育 (钢筋班)
钢筋班的作业特点是以钢筋为中心的加工和安装过程,本身工作是指使用工具及机械,对钢筋进行除锈、调直、连接、切断、成型、安装钢筋骨架的一系列步骤。钢筋工程已成为建筑业中的主要工种之一,由于建筑施工多为露天、高处作业,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差,不安全因素较多;现场作业人员组成比较复杂,流动性大,存在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差等问题;施工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不遵章守纪现象有较多存在,从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对新入场钢筋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钢筋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教育,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一、钢筋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应缓慢松懈,不得一次松开。
(3)展开盘圆钢筋、拉直盘条时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等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规整堆放,避免叠压。防止倾倒和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
(7)绑扎墙、柱钢筋应搭设适合的作业架子,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爬钢筋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高大钢筋骨架应搭设临时支撑固定,以防倾倒。
(8)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准将木棒或横木插入钢筋骨架内,并坐在木棒或横木上操作。
(9)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10)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时,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应挂好安全带。 (11)起吊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2)钢筋超长时,捆扎应牢固。使用塔吊,在起重工指挥下进行吊运到施工层面的作业。
(13)在操作平台上堆放钢筋或物料应牢靠,操作工具不用时,必须装在工具袋内,以防坠物伤人。 (14)使用钢筋冷拉机、切断机、弯曲机,应遵守钢筋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先检查后使用,使用后切断电源,设备应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15)在操作平台上堆放钢筋或物料应牢靠,操作工具不用时,必须装在工具袋内,以防坠物伤人。 (16)使用切断机断料时不能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在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送料时距离刀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mm。
(17)机弯曲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于弯曲方向的外面,调头弯曲时,防止碰撞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