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党校学员守则
一、 每一个业余党校学员都是业余党校的普通成员。要自觉服从管
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基本知识,遵守业余党校管理规定。
二、 党校学员应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严格执行《学生行为规范》,
带头贯彻学校制定的各项规定。在校期间不吸烟喝酒,不打架,不说脏话。
三、 党校学员应处处起到表率作用,言谈举止文雅,生活节俭,诚
实守信,克已奉公。
四、 全体学员应成为努力学习的模范。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勤
奋刻苦,自我加压,真正把搞好文化知识的学习当作检验自己基本素质的首要标准。
五、 党校学员应做严于律已的模范。在参与学校工作和学生管理活
动中,凡要求别人办到的,自己应首先做到:凡不允许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说实话,做实事,脚踏实地,不作表面文章。
六、 全体党校学员应自觉培养尊敬师长、关心他人、讲文明、懂礼
貌的优良品质。尊敬老师,尊重长辈;关心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各种困难的同学。奉献爱心,追求高尚精神境界。 七、 业余党校学员要在班级学习、工作中率先垂范,并积极带动其
他同学落实好各项学习、管理及素质教育任务。
八、 业余党校学员要主动接受所在班级或全校同学的监督。在适当
范围内组织对学员表现情况的检查测评。
九、 经业余党校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并根据学
员的考试、考核成绩及日常表现,评出本期业余党校“优秀学员”。
十、 业余党校学员应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定期上交思想汇报,完成
党校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