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出让土地的情况报告
根据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9]91号)精神及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国土局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调查方案,由市国土局和开发区分局抽调工作人员20多人,分成四个工作小组,从 XX年4月10日 开始,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努力,已初步摸清了我区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国土分局于本月又重新逐宗调查,现将目前如下: 一、水东开发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水东经济开发试验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92年3月正式挂牌运作。开发区建设的指导方针是以地招商引资,以地建城。由用地单位先到管委会计财部交定金,然后凭发票到开发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拿规划红线图,待交足土地款后再到区国土分局申办用地手续。原购地单位情况统计见表1所示。 表1 单位类别 情况 省外单位 省内单位
市内单位 合计 单位个数 32 13 719 764
已交土地款(万元) 6988.48 3651.43 24220 31860
开发区范围内已征土地16691亩,已办理用地报批手续12510亩,未报批的土地4181亩,尚欠农民征地款3283.67万元。征用安排土地的情况统计见表2所示。 表2 数量 类别 面积(亩)
发出规划红线图 26859(详见表3)
总 征 地 虎头山 16691 2048 乙烯管线 200 进港公路 350.6 公用事业 836.7 项目用地
13255.7
土地已办理出让发证544宗11767亩,涉及抵押查封的有86宗4256亩(占总发证面积的36.2%),闲置土地133宗7234亩(占总发证面积的61.5%)。 表3
发出规划红线图 面积
总 面 积 原规划 14515 超过 征地 部分 其 中
94年2月后调整土地 2820
由于调整规划重新发出 1200 转让发出 1205 工程款划地 620 公建 1445
92年前已征用补办 350 滩涂 500 意向划地 4204 26859
经过12年来的努力,我区已建设成为水陆交通便捷,城市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区内有省一级旅游区中国第一滩和虎头山,集商贸、居住、旅游、娱乐于一体的较理想的综合开发区域,根据现在的土地利用状况,政府要下决心认真贯
彻省府办[1999]91号、国办发[1999]62号文件精神,以《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盘活存量土地,做到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土地,有利于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有利于国土部门依法管理好土地,妥善处理我区征地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更好服务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