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在下列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建筑施工企业
应当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
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
程。
(3)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
等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²及以上;集中线荷
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
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 脚手架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