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合唱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采取满分100分评分制,小数
点后可保留两位数字。)
1、参赛人数(10分)。要求各年级教师全员参加,缺1人
扣1分,病事假除外。
2、形象(20分)。要求着装整齐、得体、大方,精神饱满,上下场井然有序。秩序不佳扣5分。
3、合唱效果(70分)其中:歌词内容积极向上,符合主题
(10分);表演形式新颖、别具一格(10分);演唱完整流畅,没有唱错、重唱、变调或停唱等现象;(20分);声乐整齐、唱词清晰、声音宏亮、统一和谐,合唱效果好富有感染力(30分)。否则,在各项分值内酌情扣分。
七、注意事项
1、合唱歌曲必须是歌唱党、歌唱祖国健康向上的歌曲。
2、各参赛单位自备演唱歌碟及相关道具。
3、演出顺序以抽签形式决定。
4、评分最后结果以100分制进行计算,去掉评委打出的最
高分和最低分,最后算出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十名,最
佳指挥一人。
奇台二小四年级组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