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部薪酬管理制度(2)

2020-12-18 16:25

第四条:销售提成采取区别性方式确定。区分的原则为:

计划指标内老代理商回款提成2%,超额部分按4%,连续三个月完成回款任务,级别及工资自动增加一级。

第五条:为了鼓励员工多开发新客户,实施特殊鼓励政策,新开发客户首次回款提成6%,(先兑现3%,三个月后兑现3%,代理商二次回款后,全部兑现完毕代理商退货从工资和费用中扣除退货金额提成),新开发客户成活半年以上,每月都有回款,(回款在5000元以上)无退货情况发生,流通客户除外,公司予以奖励300元/个。

第五条:为了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在确定计划指标时,应尽量充分考虑各地区任务的平衡和公司对不同地区的资源支持。5、 违反公司销售政策和规章制度;

6、 网络建设不符合公司规定;

7、 客户意见反映处理不及时,引起投诉的。

一、长沙市场业务员罚款100元/人。

二、株洲市场未完成1万元回款,业务员扣罚10%工资。

三、区域经理扣差旅费的10%。区域经理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70%的,工资等级下调一级。

四、部门主管、经理,未完成计划任务的70%扣10%的基本工资。

本方案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号起执行

营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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