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亦应办理交接手续,绝对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途中进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控制室。
<五> 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交班人员可要求及指挥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六>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1 接班人员有喝酒情况或精神不正常时;
2 交班人员未经正式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交接班准备工作
<一> 交班准备工作。由当班工作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1 检查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监控机显示是否与现场相符,负荷情况如何;
2 检查监控系统通信联络是否正常,监控机显示是否与实际相符,信号是否清晰明确;
3 检查查监控是否准确,安全措施是否相符、妥当;
4 检查监控操作执行情况是否正确,交下班操作是否已核对;
5 检查直流系统、蓄电池系统是否正常;
6 检查各种记录是否齐全、正确;
7 锁是否齐全,使用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