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的运行情况、工作过程。
<三> 接班人员听取交班人汇报结束后,对汇报不够清楚之处发问。经说明无误后进行对口检查。交班人员应陪同接班人员按照规定分工到现场进行交接巡视,对变动设备情况和新发现的设备缺陷,严重缺陷到现场交待清楚。
<四> 交接班巡视检查后,接班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详细向交班人员问清楚。交接班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及异常情况,由接班人员填写缺陷记录。
<五> 在检查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实际情况时,交班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事后立即总控室负责人汇报,总控室负责人在交班后组织全体科室人员讨论,分析原因,查清责任、汲取教训。
<六> 接班人认为无差错后,由接班人员在工作日志上依次签名,再由交班人员签名,从此时起,监控系统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方准离开岗位。
<七> 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接清楚听明白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八> 在交接班过程中,需要进行的重要操作,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必要时可要求接班人员协助工作区一体化,待事故处理或操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后,继续交接